A. 購房裡有房子平移合同一說嗎!就是合同簽的是1501最後註明一條和到手的是1503
沒有,現在都是網簽備案,此舉不合法!
B. 合同平移,原有績效工資,平移後有嗎
會有的,只要薪資制度未調整。
一、績效工資分為廣義績效工資和狹義績效工資,廣義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
二、績效工資是以對員工績效的有效考核為基礎,實現將工資與考核結果相掛鉤的工資制度,它的理論基礎就是「以績取酬」。企業利用績效工資對員工進行調控,以刺激員工的行為,通過對績優者和績劣者收人的調節,鼓勵員工追求符合企業要求的行為,激發每個員工的積極性,努力實現企業目標。
三、績效工資設計的基本原則是通過激勵個人提高績效促進組織的績效。即是通過績效工資傳達企業績效預期的信息,刺激企業中所有的員工來達到它的目的;使企業更關注結果或獨具特色的文化與價值觀;能促進高績效員工獲得高期望薪酬;保證薪酬因員工績效而不同。
四、績效工資分配應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嚴格程序,強化監督。
五、實行總量控制。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由當地規范的津補貼和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資及保留的活工資組成,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後下達到單位,各單位只能在核定的總量內,按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配。
六、完善分配程序。一是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個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廣泛徵求工作人員意見,盡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時,要將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及各崗位職責等進行細化和量化,並提到職代會上反復討論、修訂,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完善的考核細則;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此外,方案的制定必須考慮離退休人員的利益,離退休人員應參照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標准執行。二是嚴格考核。方案順利實施的關鍵是加強內部考核,抓好責任追究,公平兌現獎懲;要成立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嚴格考核;要及時公開考核制度、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作程序等;要按月對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打分,兌現績效工資;要認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有缺陷的要及時討論修正。另外,還要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和解釋工作,從思想上進行疏導,化解局部矛盾,保證績效考核的正常運行。
七、強化監督檢查。一是規范審批程序。各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方案必須經職代會通過後,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報人事財政部門備案。人事、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總體工資水平核定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最後根據考核情況予以公示和兌現個人的績效工資。二是紀檢、組織、人事、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檢查、審核、監督力度,對違紀違規現象及時糾正。三是通過公開舉報電話、設立意見箱和意見簿、聘請社會監督員等形式接受社會監督,並經常召開座談會,聽取單位工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及時修改方案中不合理成份的地方,保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合理。
C. 施工工程合同可以平移給他人嗎
這個要看具體合同是怎麼制定的了,一般的話合同里會寫明此工程能否轉承包
D. 企業是做建築平移糾偏,應該辦理那種資質需要哪些條件跟證書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築的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投資額30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築的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
註:一般工業機電安裝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及其他工業機電安裝工程。
按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部令第87號)是:
申請資料
1、申請報告(企業應連續三年年檢合格);
2、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3、企業章程;
4、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5、驗資報告;
6、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企業經理、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①任職文件②職稱證件③身份證明④來源證明⑤聘用合同;
7、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①職稱證件②來源證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證明;
8、近三年企業統計和財務報表;
9、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和身份證;
10、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11、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12、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 新設立的建築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 建築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得同級有關部門的初審同意後審批。
第十四條 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批准: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E. 甲方在法院拍到一個爛尾樓工程,與乙方簽平移合同,乙方貸款後,甲方反悔不賣了,我該怎麼辦
你們的合同里邊沒有對違約的處罰條款嗎??
F. 工程合同的轉包與移交有什麼區別
分包是指從事 工程總承包 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 發包人 承擔連帶責任 。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 工程分包 出去; (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總承包人可以將 承包工程 中的部分 工程發包 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轉包 則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承包關系, 受讓人 成為 承包合同 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由於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 行政法規 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實踐中,常見的轉包行為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別人; 另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即變相的轉包。但不論何種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工程施工可以進行分包,但絕對不允許轉包。《建設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轉包工程,是指 建築施工 單位以贏利為目的,將承包的工程轉交給其他的施工單位,不對工程承擔任何技術、質量、經濟、法律責任的行為。比如:建築企業將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從中提取回扣者;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再次包給其他施工單位者。認定是否轉包合同,主要看是否承包人將其對應業主的全部義務分攤;還要看承包人是否提取了所謂的 管理費 ,而不參與工程施工的任何環節(如技術、質量等)。
G. 勞動合同平移與勞動合同有啥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期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期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期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H. 央企中標項目可以平移嗎
按招投標法,就沒有平移這個詞,如果你不能履約,那就構成毀約,合同廢止,甲方重新公開招標,平移對象可以參加投標。平移的背後是一種不公平競爭。央企對項目管理非常嚴格。防止腐敗。
I. 甲方在法院拍到一塊房地產,與乙方簽平移合同了,甲方反悔了,造成的損失怎麼辦
既然已經簽定合同了,哪么就按合同辦事,有一方違反合同,將承擔違反合同所遭成的損失,必要時可以起訴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