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建築工程材料檢測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健康型建材標志的管理,根據《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管理實施細則》的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海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健康型建材標志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建委、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組成推進上海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對建材產品實行健康型建材標志管理。 受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委託,成立推進上海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負責健康型建材標志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建設工程檢測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市檢測行業協會)協助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開展健康型建材標志的申報受理、組織評審、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產品檢測由經本市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
第三條 健康型建材標志申報
(一)健康型建材標志申請范圍 凡從事建築材料生產的企業,均可自願申請健康型建材標志。
(二)健康型建材產品目錄 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對危害人體安全健康的建材產品,組織專家論證,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批准,確定健康型建材產品目錄並予以公布,首批為水性內牆塗料。
(三)健康型建材標志申報條件
1. 申報健康型建材標志的產品必須是獲取產品准用證或備案證明的產品;
2. 必須達到相應的健康型建材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四)健康型建材標志申辦程序(見附圖)
1. 申請
(1)申報企業向市檢測行業協會提出申請,並領取《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表);
(2)申報企業向市檢測行業協會提交一式二份的申請表及以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3)由通過計量認證的環保監測部門出具一年之內的環保監測報告復印件;
4)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5)現行產品標准復印件;
6)由本市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一年之內的檢驗報告復印件,檢驗內容應符合健康型建材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技術指標;
7)產品准用證或備案證明復印件;
8)《企業質量誠信手冊》復印件;
9)產品整體彩色照片(6寸)二張。
2. 申辦初審及受理
市檢測行業協會對申報企業的資料應在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並按規定收取費用;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並說明理由。
3. 評審
市檢測行業協會對初審合格的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評審組名單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確認後按照《上海市健康型建材標志評審程序》(見附件一)組織評審。
4. 上報審批、公示、取證、公告
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依據評審組的評審意見及抽樣檢驗報告提出審核意見,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通知企業,告知審核結論;符合要求的向社會公示一個月,由市檢測行業協會組織聽取市民意見,經公示通過後,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12月將匯總意見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審批。批准後,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通知企業領取《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證書》,並通過媒體對獲證企業及產品予以公告。
第四條 獲得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的產品必須辦理產品質量保險。
第五條 換證
(一)《健康型建材標志》使用有效期為兩年。
(二)《健康型建材標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獲證企業應向市檢測行業協會重新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1.由本市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健康型建材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的每年二次的抽樣檢驗報告復印件;
2.《企業質量誠信手冊》;
3. 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產品的質量保險證明。
(三)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根據對該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的情況、《企業質量誠信手冊》的記錄及獲證產品抽樣檢驗的報告進行審核。
(四)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上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審批。批准後,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通知企業領取《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證書》,並通過媒體對獲證企業及產品予以公告;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應向企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的,市健康型建材管理領導小組將取消其健康型建材標志使用權,並通報批評,二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相關申請。
第六條 日常監督管理 獲證產品的日常監督管理按照《上海市健康型建築材料標志產品監督管理程序》執行。(見附件二)
第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八條 本規定由市健康型建材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Ⅱ 建築工程需檢測哪些項目
1、原材料檢測(砂、水泥、卵石)、混凝土配合比、砂漿配合比
2、施工過程中混凝土試塊(同條件,標准養護、拆模)、砂漿檢測
3、防水卷材
4、水電原材料檢測(給排水管材、管件、閥門、開關、電線、插座)
5、地熱管檢測
6、裝飾裝修(地磚、牆磚塗料、膩子)
7、外保溫(苯板、網格布、抹面膠漿)
8、工程實體檢測
Ⅲ 建築工程檢測一般都有哪些檢測項目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2、砂、石常規檢驗、
3、混凝土強度、抗滲、配合比、
4、砂漿強度、配合比檢驗,乾粉砂漿、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水泥基結晶防水塗料檢驗、
5、混凝土外加劑、粉煤灰、礦渣粉、硅粉檢驗、
6、牆體材料檢驗,包括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混凝土多孔磚、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7、防水材料檢測 (瀝青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塗料、建築密封材料)、
8、保溫板(EPS板、XPS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製品、建築用岩棉礦渣棉絕熱製品、建築絕熱用玻璃棉製品等)檢驗、
9、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檢驗、
10、 保溫用粘粘劑、抹面膠漿、抗裂砂漿、面磚粘結砂漿等的檢驗、
11、增強抗裂膩子、柔性耐水膩子等的檢驗、
12、耐鹼網格布的檢驗、
13、電線電纜截面積和單位長度電阻值檢驗、
14、節能錨栓抗拉拔強度檢驗。
(3)上海黃埔建築工程檢測擴展閱讀:
為保障已建、在建、將建的建築工程安全,在建設全過程中對與建築物有關的地基、建築材料、施工工藝、建築結構進行測試的一項重要工作。
地基結構檢測:
地基結構檢測研究院包括基坑監測,樁基檢測等等地基基礎工程。 具體樁基檢測(高應變、低應變、鑽芯檢測以及靜載試驗),基坑監測,基坑支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