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工程單位已經預繳了百分之二的增值稅,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稅,企業所得稅,請問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借:稅金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庫存現金
⑵ 建築企業機構所在地施工要不要預繳2℅增值稅嗎
建築企業在注冊地(注意:有的注冊地與機構所在地不一致)施工不需要預交增值稅。
根據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的規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是指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
納稅人在同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的,由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決定是否適用本辦法。
⑶ 營改增後,跨省經營的建築公司,在工程所在地預交了2個點的增值稅後,請問這兩個點的稅
已交稅金不能再抵扣了。回注冊地補齊,如果抵扣的進項多,只能留抵。但是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出現,因為人工不能抵扣,正常情況下是進項嚴重不足。
⑷ 建築業預繳納稅款2個點,還用繳納嗎
應繳稅款扣除預繳的2個點的稅款後,向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⑸ 建築業在異地預繳2的稅金怎麼做分錄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 銀行存款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3、預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借 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後,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5)建築工程預繳增值稅2擴展閱讀:
「稅制」即指稅收制度,由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要素構成。依稅法繳納的金額稱為「稅金」。依據不同課稅對象、或是不同法律授權、或是不同納稅人可劃分為不同的分類,稱為稅種或稅目。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
這個條目是:財政和稅收系列的一部分稅(又稱稅賦、稅負、稅捐、租稅等)指政府為了提供公共服務及公共財,依照法律規定,對個人或民間企業(法人)無償徵收貨幣或資源的總稱。
政府依法對民間收取稅收的行為稱為課稅;個人或企業向政府繳納稅金的行為稱為納稅。政府要求納稅人在繳稅期限後繳足應納稅金稱為補稅,政府退還溢收稅金稱為退稅。
⑹ 營改增後異地施工預繳的2%增值稅如何繳納
預繳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項目所在地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再由總機構向機構所在地國稅申報以上稅種。總機構是一般納稅人的,由總機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票,總機構是小規模的,可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繳稅時需要帶上預繳稅款表,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還有本人的身份證。
⑺ 營改增後異地施工預繳的2%增值稅如何繳納
預繳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項目所在地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再由總機構向機構所在地國稅申報以上稅種。總機構是一般納稅人的,由總機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票,總機構是小規模的,可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繳稅時需要帶上預繳稅款表,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還有本人的身份證。
提前徵收稅款稱為預征,主要是國家為了財政收入的及時、穩定入庫,以及諸如戰爭的非常時期的稅款的徵收。清朝末年至國民黨政府時期,預征時間都比較長。解放前四川有些地區稅款已預徵到二十一世紀初。
我國現行所得稅按全年實現的所得額計算稅款,而在盈利企業一般每月均有利潤,所以稅法規定「按年徵收、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徵收辦法。除所得稅,其他各工商稅種均不實行預征。
⑻ 建築業異地預繳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8)建築工程預繳增值稅2擴展閱讀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因此,如果納稅人外出經營未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或者按照《稅收征管法》等規定應當在當地辦理稅務登記的,則不適用上述規定。A公司的C項目部是否應在當地繳納增值稅,取決於其是否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如果發生應稅行為,按上述原則處理。
⑼ 建築業預繳2.37稅率如何計算
1、根據財稅2016 36號文件,建築業在一般計稅辦法下,預繳稅款=(含稅收入-分包款含稅金額)/1.11*0.02。不是你所說的預繳11%。請務必認真看文件 2、分包方採取何種計稅方式,原則上和你總包方沒有關系。但是你要算對,預繳增值稅核減的時候,是用含稅價來計算的。也就是第1點的計算公式:預繳稅款=(含稅收入-分包款含稅金額)/1.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