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材料價差調整為什麼要取稅金
在工程預算過程中材料、人工費都包含相應的稅金在其中,所以材料調差也應當相應調整稅金。
一、發、承包雙方應充分考慮工期、市場等因素的影響,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約定人工、材料價格要素調整的種類、風險承擔范圍以及價款結算調整方法。
二、材料要素價格的風險控制及價款調整方法按照市建委杭建市〔2008〕44號、市財政局杭財基〔2008〕211號《關於杭州市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材料價格異常波動結算調整的指導性意見》的規定執行。
三、市建設工程造價和投資管理辦公室應根據政府的價格政策和市場行情,定期測算發布人工價格指數和建築工種人工成本信息,以適應建設工程不同主體對工程計價和人工價格結算的需要。
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工期而遇人工價格上漲的,延誤期間的價格上漲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反之,因價格下降造成的價差則由發包人受益。非承包方原因延長工期而遇人工價格上漲的,延誤期間承包方可以順延計補價差;反之,因價格下降造成的價差則由承包人受益。
①當施工期人工價格指數相對於編制期人工價格指數的比值上漲超過15%時,人工費價差= (合同工期內各期人工價格指數平均值/編制期人工價格指數-115%)×人工費總額 。
②當施工期人工價格指數相對於編制期人工價格指數的比值下跌超過15%時,人工費價差= (合同工期內各期人工價格指數平均值/編制期人工價格指數)-85%)×人工費總額。
〔註:公式中的「人工費總額」,是指按原合同口徑計算的結算造價的人工費(包括合同價及聯系單調整部分的人工費),人工費中不包括機上人工。「編制期人工價格指數」,是指投標截止日所在月份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人工價格指數〕
Ⅱ 建築工程,清單招標。調材差時,是以價格信息為基準值,還是以投標清單里的價格為基準值。謝謝
當然是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為基準值
Ⅲ 建築造價關於主要材料調差
不算,主材主要指的是影響工程造價較大的構成建築工程主體主要成分的材料
Ⅳ 在工程結算時,怎麼進行材料調差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項目所在地材料的實際采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 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 :
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註: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一、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全部材料信息價格
二、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采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Xi×Ji÷∑Xi (i=1 到 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准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復雜。
2、綜合系數調差法: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系數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系數=∑×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占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系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系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系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項目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 的真實性、准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系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系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占 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布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 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 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系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 效地提高工程造價准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 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復雜, 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 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准確性好,適應建築工 程動態管理。
(4)山西省建築工程材差擴展閱讀:
一、材差標准
1、價格標准:甲方在招標文件中公布各調差材料的基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由材料價格統計權威部門公布相應材料的市場價格,這兩個價格之差即形成材差標准。
材差標準是分階段公布的,對應於一定的材料數量,材差標准公布的周期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徵、時期、宏觀經濟形勢等來確定。
2、適用標准:在材差調整費用實際支付及控制時,關鍵是要對一定的調差材料數量確定材差標准。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以材料的購買時間確定,另一種是以材料的使用時間確定。
由於材料的購買與使用存在一個時間差,在價格波動較為頻繁時,以不同的時間確定的材差標准差異很大,因此通常是以材料的使用時間來確定。不同的材差調整方法確定材料使用時間的方法也不相同。
二 、調差材料的數量
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是任何一種材差調整方法的核心內容,這里的材料數量必須與某一材差標准相對應,而且應屬於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
確定調差材料數量的方法有三種:
1、審查票證,公式計算用量(票證)
2、現場計量(量證)
3、監理現場審核(人證)
無論哪一種方法的准確性都是相對的,比較而言,以公式計算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小。
三、材差調整方法
材差調整的關鍵是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根據確定這種材料數量的方法不同,材差調整方法有多種形式。
實際采購價格和預算價格的差額:
定額中的材料價格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的(定額一般4—6年才更新一次),而這個時期內市場上材料價格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供求關系的變化,往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才出現了材料價格差(市場材料價與定額材料價之間的差價)。
註:
1、不論哪種計價方式,由於定額的滯後性都需要根據可查最新的市場價進行調整。
2、工料計價法(定額計價)調差簡單,差額乘以調量
3、綜合單價法(清單計價)投標工程中,直接工程費=差額+預估價,後面實際施工中,除非超過合同約定量,否則不再調差。
4、總包合同中超出合同部分才進行調整,合同內工程量費用均不做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材差
Ⅳ 山西省建築工程規定哪些材料必須復檢
涉及到承重主體結構、防水等原材料如(鋼筋、水泥、防水卷材)等等很多的
Ⅵ 建築工程地材不能調差,只能凈虧嗎
能不能調價要看合同怎麼簽的,如果合同中命文規定施工方自己承擔價格風險,那是無法調價的;反之,如果合同明文規定,材料價格可以調整,施工方是有權要求價格調整的。地材的價格,施工方在投標時,應當考慮到價格的變動,投標報價應當謹慎。
Ⅶ 關於建築工程結算,材料價格下跌超過5%,如何調整
16.1.3.2採用綜合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合同執行期間,可調材料品種及基準價,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及工程材料實際情況, 並經發包人核實確定為准,波動風險幅度以本合同為准。
16.1.4可調主要材料調整方法
16.1.4.1可調材料在施工期內的采購價格按以下方法認定:
參照施工當期的綿陽市工程造價信息價格綜合考慮市場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的價格以綿陽市區價格執行,若信息價為區間價的,則按區間價的算術平均值計取,信息價中沒有的材料,由發包人認質認價。可調價材料的數量以定額消耗量為准。可調價材料的采購時間以招標人核定的時間為准。
16.1.4.2從工程投標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間商品砼、鋼材及其製品、水泥及其製品、木材及其製品波動幅度在基準價±3%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超出±3%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整。其餘材料波動幅度在基準價±5%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超出±5%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整。
Ⅷ 建築工程的材差分析怎麼做,我是新手,請求給位大大幫幫忙啊!
到人才機界面中,然後在現價中調整人工、材料、機械用材料的差價就可以了,機械不用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