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法規與案例分析,
「領取規劃許可證後,即開始施工」,還應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受監登記等。(火星人)4442
B. 建築法規案例
我認為雙方都有責任。首先是某建築公司對工程質量不負責,再而是某大學對學生安全考慮不周,明知道以發現牆體裂縫還讓學生住進去。
C. 建築工程法規的案例分析題2
以清單規定為准,在投標(或報價)報價時,投標(或報價)單位未對此項作法提出異議,即為認同清單工程內容及作法。
此外,投標(或報價)單位在技術標或施工方案中有無此作法詳細說明,如有按普通硅酸鹽水泥擦縫內容,而甲方未提出異議,甲方也有責任。如施工方案未作詳細說明,施工單位應負主要責任。
技術規范要求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只是最低標准。
D. 建築法規案例分析提
(1)不合法。丙的行為屬於非法轉包行為,丁作為分包單位,將工程再分包給沒有資質的農民施工隊,屬違法分包行為。
(2)丁施工的工程質量有問題,給甲帶來了損失,乙和丁應對工程質量問題向承擔連帶責任。因為乙作為該工程的總承包單位與丁之間是總包與分包的關系,根據《合同法》與《建築法》的規定,總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的工程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違法分包行為為主要有: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它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它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分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E. 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法規案例
這個案子,質量缺陷部分為主體結構部分,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施工單位應修復並進行賠償。合同約定的保修期與國家規定不符,應認定該條款無效。
具體參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F. 建設法規教程與案例
這是沒有根據
G. 建築工程法規的案例分析題5
1、上述合同關系不合法。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等規定,A、B、C、D責任主體和合同違法。
2、該事件AB負主要責任,CD負連帶責任。《合同法》、《民事訴訟條例》。
H. 建築法規案例分析
1.合法
2.應該是不合法的。
出現了沒有資質的施工單位,
3.丙丁
4.勞務分包是合法的,轉包是非法的。前提是有相關資質並且經過合同雙方的書面合法合同
(個人意見)
I. 建築工程法規:案例分析
口頭約定能有證據證明或者雙方都承認,那就應該按照保修履行至工程保修期滿。
否則就按照合同執行,因為沒有規定要求監理到工程保修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