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工程配套費包含哪些內容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共用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
建築工程配套費,一般為城市基礎建設公共基金;它包括:紅線以外的:給水、排水、道路、燃氣等實施費用(這里不包括電力、暖氣);也就是在紅線以外,開發商不再繳納費用,由主管部門統一實施。(一般按擬建建築面積每平米計取)
一、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范圍標准
凡在城鎮規劃區從事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申請辦理基本建設手續,並按規定計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標准為:新縣城王家渡中心區按40元/平方米徵收,新縣城王家渡中心區以外規劃區內按30元/平方米徵收,北岸新城小區和建制鎮規劃區按20元/平方米徵收,其餘場鎮規劃區按10元/平方米徵收。中小學及幼兒園的教學用房,社會福利設施,社會公益設施,享受免收「三稅」的聾啞等殘疾人員生產、生活用房,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的生產性建設用房,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免徵范圍等可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
縣城移民遷建中,原淹沒補償面積內的復建房屋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無淹沒補償房的和有淹沒補償房而又不足120平方米/戶的單位職工、純居民、佔地移民、城郊移民(在規劃區安置的),在120平方米/戶內的移民建房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超過120平方米/戶的部分按經濟適用房對待,減半計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學生宿舍、食堂等非營利性後勤服務設施超原淹沒面積部分減半計征。黨政群團、公檢法機關辦公業務用房、非營利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用房超原淹沒面積部分減半計征。移民單位和個人超過原淹沒面積的商業用房,移民單位、個人出售給非縣城移民的房屋,以及結合移民搞房地產開發安置移民後多餘的房屋,一律按規定標准徵收城市建設配套費。
其他集鎮移民遷建中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的具體標准,由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報經縣政府同意後實施。
二、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時間
凡在城鎮規劃區的建房,無論何時修建,只要符合上述收費規定的均應徵收城市建設配套費。已按規定繳納配套費的,不再重復計征。對未按規定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已建房和在建房,其城市建設配套費由縣建委清理徵收,否則,相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產權手續,未建房的在辦理規劃手續時繳納,否則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
三、城市建設配套費的使用管理
城市建設配套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由建委負責收取管理,縣財政局負責監督。
四、《通知》由縣建委負責解釋。
知道鄭州市是哪個文件規定的?有哪個部門執行?
鄭政文〔2007〕170號;鄭州市建設項目審批收費聯合辦公室辦理。
『貳』 建築工程包括哪些工程
建築工程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
其中「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附屬構築物設施」指與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叄』 建築工程包括哪些專業
建築工程包括:建築學、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給排水、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建築經濟管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工程預決算、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
『肆』 建築工程的八大分部工程包括哪些
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築節能等十個分部工程。
公路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小橋涵工程、大型擋土牆、路面工程、橋梁基礎及下部構造、橋樑上部構造預制和安裝等等。
在工民建工程中,當分部工程較大時,可將其分為若乾子分部工程。如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可分為:地面、門窗、吊頂工程;建築電氣工程可劃分為:室外電氣、電氣照明安裝、電氣動力等子分部工程。
(4)建築工程配套包括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築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顯然,建築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築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專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因此也被成為房屋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也指各種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又稱建築工作量。這部分投資額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
其中「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附屬構築物設施」指與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故此,橋梁、水利樞紐、鐵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與房屋建築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屬於建築工程范疇。
培養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房屋建築學和結構工程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 道、路橋、礦井等的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伍』 工程施工配套設施有哪些
建築工程配套設施,指為城鎮居民創造衛生、安全、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屬設施。住宅配套設施是由多系統組成的,按其服務層次,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住宅基本生活單元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其配套設施應有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兒童游樂場等;
(2) 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1萬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儲蓄所、郵電所、運動場、糧店、煤店、百貨店、副食品店、菜店、飲食店、理發店、小修理門市部、綜合商店、自行車棚、廢物回收站、居委會、變電所、公共廁所、垃圾站等;
(3) 住宅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4至5萬人左右,其配套設施包括醫院、門診部、銀行、辦事處、郵電支局、電影院、科技文化館、青少年之家、運動場、多種與生活有關的商店、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商業管理機構、房屋管養段等;
(4) 市政公用設施。指在全市范圍內住宅配套的設施,包括城市公用事業和城市公用設施。
前者指城市自來水、煤氣、供熱、公共交通;後者指市政工程設施、園林綠化設施、 公共衛生設施等
『陸』 建築工程包括哪些
建築工程專業(國家級高職高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
A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備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技術與管理工作所需基本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較強的建築生產一線技術與管理實踐動手能力、綜合協調能力,並具有一定的結構設計、建築工程監理等能力,從事建築工程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施工安全技術與監督等技術與管理工作的建築施工企業生產一線的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
B 培養要求
1.掌握高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必備的數學計算、英語讀寫聽說、計算機應用等基本知識,具備相應的信息收集、分析與處理的能力。
2.掌握建築工程專業必需的力學、結構知識,具備簡單建築結構的分析計算與設計能力。
3.掌握建築工程專業必需的建築材料、房屋構造、建築施工技術、建築施工組織、建築工程預結算等基本知識,具備建築材料選用與質檢、施工現場技術與管理、工程監理等工作的能力。
4.具備繪制與識讀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和水電等建築設備施工圖的能力。
5.具備施工測量的能力。
6.具備初步的建築企業經營管理、綜合協調能力。
C 培養對象
高職專科, 修業年限為三年。
D 師資情況
專任教師32名,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8名,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3名,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5名,工程師5名。
E 主幹學科
土木工程力學、建築結構、地基與基礎、建築施工技術、建築施工組織與軟體應用。
F 主幹課程
高等數學、英語、計算機與程序設計、建築制圖與AutoCAD、土木工程力學、建築材料、建築應用電工、建築工程測量、房屋構造、房屋衛生設備、建築結構、地基與基礎、建築施工技術、建築施工組織與軟體應用、建築工程預算與軟體應用、施工項目管理。
G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1.計算機操作實習:操作系統的使用、文件管理與編輯、簡單繪圖與圖形編輯,時間1周。
2.專業認識實習:認識了解常見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材料、構配件、建築類型、構造型式等知識,認識建築工程施工工地,了解建築施工的基本程序和常識,時間1周。
3.制圖實習:建築測繪、建築工程圖CAD與人工繪制,時間1周。
4.測量實習:訓練水準儀、經緯儀等常用工程測量儀器與工具的使用與保管方法,簡單地形測繪與建築施工測量的能力。時間2周。
5.課程設計:通過民用建築構造圖、工業廠房構造圖、混凝土結構施工圖、砌體結構施工圖、鋼結構施工圖、基礎施工圖、給排水施工圖、照明電氣施工圖、混凝土工程施工、單層廠房吊裝施工、單位土建工程施工組織、土建工程與裝飾工程預算等課程設計、綜合練習或大作業,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能力,時間9周。
6.生產實習:深入了解建築工程主要工種的操作方法、建築生產的主要環節及全系統訓練,時間3周。
7.畢業實習:到正規建築企業的施工項目實習技術或管理工作,綜合運用所學建築工程的專業知識,解決生產實際中的工程技術與管理問題,訓練綜合素質與能力,時間8周。
8.畢業設計:綜合訓練用所學專業知識解決建築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設計題目盡可能來自建築工程,時間7周。
L 學生繼續深造方向
本科土木工程專業(建築工程方向)
M 學生就業情況
就業率:100%;就業行業:建築行業;就業部門:各級各類建築公司和建設行政部門。
不知道 答案滿意不····
『柒』 建築工程包括什麼哪些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范圍內的項目包括
1、地基與基礎
2、主體結構
3、建築裝飾裝修
4、建築屋面
5、建築給排水、排水及採暖
6、建築電氣
7、智能建築
8、通風與空調
9、電梯。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築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捌』 房屋配套設施具體包括哪些
配套設施包括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即與購房人所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視系統、道路、綠化等設施。而公共配套建築,包括與購房人購買房屋所在小區建設相配套的停車設施、娛樂設施及教育、商業、飲食等各種公共建築。
按法律規定,房屋配套設施通常應在房屋交付時同時具備使用條件。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上述要求明確交付的配套設施的條件,以便在交付時有相關的依據。但是若未能達到要求,現行法律中並未明確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目前主要依據合同約定來追究違約責任。
按國稅發[2006]31號文件規定開發產品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當期實際發生的,應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計入成本對象;
當期尚未發生但應由當期負擔的,除稅收規定可以計入當期成本對象的外,一律不得計入當期成本對象。還有對預提費用的規定是,除稅收另有規定外,不得在稅前扣除。但目前,對內資房開企業還沒有預提未完成配套設施費用可在稅前扣除的規定。
『玖』 建築工程中所說的配套是什麼
是指室外的配套設施,一般指室外給排水管道,室外供電、室外道路、室外供熱管網、室外燃氣管道、場地硬化、綠化等
『拾』 建築工程的附屬設施包括那些
房屋附屬設施:電梯、空調、安防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綜合布線、弱電系統、給排水設備,等……。
國稅發[2005]173號
關於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問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和車船運用稅多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87〕財稅地字第003號)第二條已作了明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房屋功能的完善,又出現了一些新的設備和設施,亟需明確。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運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採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能不能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二、對於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須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後不再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