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工期如何計算
根據我國法律對於建築工程施工工期的規定一項建築工程從審核通過並開工之日起到全部竣工之日的全部天數。可以看出建築工程的施工工期是一個法定的期限不能的隨意改變。
一、建築工程的施工工期怎麼算
計算施工工期有兩種方法:
1、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歷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歷工期」;
2、從全部日歷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規定採用日歷工期,以便於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於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於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建築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總日歷天[同時結合合同約定的工期變更(如有),進行相應天數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歷天數,即經工期變更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歷天數。
建築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即包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歷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且期限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時間,這是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及根據《民法總則》第203條的規定,「期間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00時,有業務時間的,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為截至時間。
二、建築工程糾紛處理的基本方法
1、和解是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妥協與讓步並達成協議,自行(無第三方參與勸說)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通常它不僅從形式上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還從心理上消除對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無論是否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只要終審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決未作出,當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與仲裁、訴訟程序相結合: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提請仲裁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或調解書;已提起訴訟的,可以請求法庭在和解協議基礎上製作調解書,或者由設備出租的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法院記錄在卷。
2、調解是指建築施工的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以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合同約定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願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
在我國,建築施工調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
3、仲裁是建築施工設備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據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後達成的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糾紛各方都有義務執行該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㈡ 建築工期怎麼算
工期計算方法:
無地下室工程:按首層建築面積計算;
±0.00以下工程:
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築面積總和計算;
±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築面積總和計算;
總工期:按±0.00以下與±0.00以上工期之和計算;
影劇院、體育館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體建築面積總和計算;
裝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裝修部分建築面積和計算。
(2)會議中心建築工程工期擴展閱讀
工期定額的選定:
發包方將全部內容進行發包,應執行單項工程工期;若發包方將工程的結構、裝修等分段進行發包時應執行單位工程工期。
單項工程工期是指單項工程從基礎破土開工(或原樁位打基礎樁)起至完成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全部內容,並達到國家驗收標准之日止的全過程所需的日歷天數。
單位工程分結構工程和裝修工程:其中±0.00以下結構工程工期包括:基礎挖土、±0.00以下結構工程、安裝的配管工程內容;±0.00以上結構工程工期包括:±0.00以上結構、屋面及安裝的配管工程內容。裝修工程工期包括:內裝修、外裝修及相應的機電安裝工程。
臨界工期的確定:
住 宅 工 程: 定額總工期 × 80%
高層建築工程: 定額總工期 × 75%
一般框架、工業廠房等其他工程:定額總工期 × 80%
㈢ 工程項目工期工期大概多少求給力回答!!!!!!!!!!
基礎形式是什麼,建築面積3747.755㎡,建築佔地面積781.1㎡。建築層數為五層,平屋面。主體結構大概40天,二次結構穿插15~20天,屋面5~7,除去基礎所用時間大概兩月多點。
㈣ 建築施工一個月的工期是多少天
一般一個月按30天計算。 但是我們在計算工程施工工期的時候我們都是有多少天就算多少天的。比如工程的合同工期為300天,那麼就是從開工之日起計算。只記天不算月。不扣除。除不可預見因素引起停工或什麼的可以申請延期。
㈤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是如何確定的
工期一般是以定額來確定的,是經過科學測定的合理工期。
計算施工工期有兩種方法
①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歷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歷工期」;例子:計劃工期300個日歷,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結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歷天數的和。
②從全部日歷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規定採用日歷工期,以便於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於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於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
㈥ 建築施工工期如何確定
兩年內,否則就虧了,
施工准備、土方開挖、基礎工程、回填土、一層結構等等分項工程需要40人左右,絕不能超過40人,上30夠了再多怕你就虧算了,
工期絕不能超過2年,最好一年半完成,你給這面積確實大,按我算就一年半以內,你算一下,不能超過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