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人工傷死亡賠付標準是多少
通過法律解決吧!!!18萬不足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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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有權獲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准分別為:
(一)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具體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
同時提醒,因工作期間死亡,如果是工傷的話,應該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三十日內或職工親屬一年內均可申報。確認工傷後,如果單位已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那麼從社會保險處領取,如果沒有繳納,單位違法應由單位根據規定標准支付。如果不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附參考: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三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㈡ 一下建築工地死亡賠償怎麼計算
屬於工傷,按照因工死亡由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包括20倍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純收入為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喪葬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具體情況確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10年7月9日,國家安監總局召開全國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在會議中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產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補償金標准,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新標准實行後,在生產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職工家屬最高能獲得60萬元補償金,提高近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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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計算,一次性傷亡補償金是34.6萬元。再加上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職工家屬一次性獲得的補償,平均水平在50萬至60萬元之間。
㈢ 建築施工死亡事故賠償有什麼標准
您好: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供養親屬指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第三條規定,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
具體數字參照當地政府統計數據。
㈣ 工傷死亡的賠償標准
根據2010年《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和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㈤ 施工人員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1,您們把工程承包給別人,雖是口頭協議,但是有多名工人證明。所以此協議是由法律效力的。
2 ,關於企業在租賃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劃分事故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第75號令)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問題解答》
一、企業在租賃、承包過程中,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無經營證照,僅為個人(或合夥)與出租方或發包方簽訂租賃(或承包)合同,若發生傷亡事故應認定出租方或發包方為事故單位。
二、企業在租賃、承包過程中,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不是獨立法人,但屬於單獨核算單位,若發生傷亡事故應認定出租方或發包方為事故單位。
三、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是獨立法人或有證照的個體工商戶,若其生產經營活動完全脫離了出租方或發包單位而自主生產經營,發生傷亡事故應認定承租方或承包方為事故單位,否則應認定出租方或發包方為事故單位。
對事故單位,勞動行政部門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進行處罰。
3,雖然您承包給對方,假如它是獨立法人,出了事故有他自己負責。但是據你的描述,你們之間隨時法律生效的有人證明口頭協議,我猜測對方不是獨立法人。所以出了事故您要負相應的責任。
4,公安機關的筆錄具有法律效力。
5,您屬於是連帶責任,所以承包方為事故的主要責任,故您只是賠償少量的部分。
如果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請點擊採納
補充一下,就是死者是承包商,您也只是負擔事故的連帶責任。主要的責任是承包商本人!
㈥ 工人在建築工地墜樓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應當由工程的承包方B承擔
按照工傷死亡標准賠償。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㈦ 關於建築行業工亡補償
樓上兩位回答的很清楚了
賠償的構成就是這樣
至於具體數字是和當地工資水平掛鉤的
最好找當地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
不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