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內容有哪些
「築訊中國」網 解答:
為了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建設部制定了《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驗收備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
2)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
3) 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主要包括: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5項,其主要內容為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勘察、設計、施工、工程驗收等單位分別簽署得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得竣工驗收原始文件;
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認可文件;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表。
②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怎樣辦理的
一、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怎樣辦理的
驗收會議上,工程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檔案資料擺好備查,並設置驗收人員登記表,做好登記手續。
1、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主持驗收會議(建設單位應做會前簡短發言、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介紹及會議結束總結發言)。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和專業組(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監督站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人員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組、驗收組發表意見,分別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簽名(蓋公章)。
(一)進行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准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6、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
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7、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8、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在我國相關的工程在相關的鞠躬驗收時,應對各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進行相應的檢查。並召集相關的建設、監理、設計等相關單位,進行相應的檢查。確保這類相關的工程,按照我國的工程規定進行相關的辦理,驗收竣工工程。
延伸閱讀: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墜物傷人無人認,建築物使用人要擔責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有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③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建築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監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並依據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和日常監督情況,提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報告備案機關。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並結合監督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規定,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建設單位應按下列程序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1、建設單位向承監質監站領取《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並如實填寫;
2、建設單位提交備案所必須的其他資料,將備案文件報送承監質監站;
3、承監質監站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經驗證文件齊全後,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審查意見;
4、建設單位和承監質監站將《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質量監督報告送備案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由備案部門辦理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