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招標 保證金是多少 什麼時候退還 中標後開工前,還需要交保證金嗎
投標保證金額度沒有嚴格的規定。工程大的見過50萬、小的一萬把。 中標人不退,轉抵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沒有 中標人,至公布招標結果之日起10日內退還,遺期不領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㈡ 投標保證金的要求有哪些
一、投標保證金的概念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後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第2款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從其基本賬戶轉出。」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方法》第37條規定:「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要求招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7條規定:「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擔保形式。」
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限制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是否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要求投標人以何種方式提交保證金屬於招標人的權利,應在招標文件中作為實質條件明確指出。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可以採用銀行保函、轉賬支票、銀行匯票、保兌支票、現金等形式,也可以採用經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形式。但是由於現金方式的保證金存在清點上和保管上的不便,也無法確切其來源,會給以他人名義違規掛靠等行為提供有乘之機,建議招標人謹慎採用現金形式的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限定與有限期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第1款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未出台之前,相關的法律規定投標保證金最高為投標總價的2%,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常把投標保證金設定為投標報價的2%,這使得招標人往往處於被動地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後,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上限為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而非投標報價的2%,因此,招標人在招標前根據招標項目的估算價,在其2%的范圍內合理地確定投標保證金的額度,但是為了保密招標項目的估算價,招標人不應該直接將招標估算價的2%作為投標保證金的額度。
另外,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於施工和貨物,保證金最高限額為80萬元人民幣,勘察設計招標保證金最高限額為10萬人民幣。
投標保證金的沒收與退還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投標人發送以下情況,投標保證金可能被沒收:
(1)在投標有限期內撤銷、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後不按照有關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中標後拒絕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等。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經過中標人同意,招標人可以將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㈢ 工程建築招標的投標保證金應該怎麼交
招標文件中應該有明確的規定,仔細閱讀一下。每家要求都不一樣的。一般要求電匯,也有要現金的,同一個城市有的要求支票。也有要求是匯票的。
㈣ 工程項目招標中的投標保證金多少是怎麼定的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後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了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具體而言,關於投標保證金主要有以下幾種規定:(1)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2)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3)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采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招標人不得挪用投標保證金。《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 》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㈤ 工程項目收取的保證金
工程項目收取的保證金,在投標或者工程結束後還是會退回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㈥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投標保證金到底多少為宜
在工程建設中是規定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么。一般應該在招標文件中應該會有相應的范圍或者是數量吧,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肯定是沒錯的啦
附: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第30號令)>
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給招標人。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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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工程投標保證金比例為多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11月30日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分總則,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投訴與處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84條。
根據2017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8年3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8號令《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9年3月2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2、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招標人不得挪用投標保證金。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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