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建築工程師需要具備哪些專業知識
1、審美素養和基本的建築感覺
現狀是畢業生所掌握的創意與空間變化等知識常不切實際,同時缺乏對高品位建築作品的鑒賞能力的培養。而且由於城市規劃、城市設計方面的訓練相對薄弱,畢業生常常對城市空間尺度、建築群體空間塑造缺少基本的感覺與能力。
2、對建築所涉及各系統和程序的初步了解
這方面要求包括對結構、水、暖、電與建築配合的基本認識,和構造方面的基本知識,主要是外牆構造知識。由於在構造方面缺少感性認識,即便了解的也是相對老舊的知識,以至於設計出來的方案要麼脫離現實無法實施,要麼不懂得如何利用新的材料技術,創造新的表現手段與形式語言。
3、繪圖技能
主要是計算機繪圖,這一點大多數畢業生都能符合要求。在手繪方面,則有較明顯的不足。實際上,計算機的廣泛使用終究不能代替手繪的工作。
4、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
這是從業建築師必備的能力,也是大多數畢業生所缺乏的,需要在工作中不斷提升。
② 求有關於所有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和考證書資格條件等相關知識內容
您好,以下為一級建造師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以下為二級建造師報名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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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具體有哪些
另外針對我國監理企業深陷的「取費低、待遇低、素質低、影響差」惡性循環,未來政策還需推進監理服務價格合理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監理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
概而言之,責權利一致對於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築工程品質而言可謂至關重要:合理的責任設定,是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前提;責任一經確定,權力(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是其履行的保障;實行利益驅動,也能夠更有效地發揮各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④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總分多少
《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滿分130,78分合格。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合並)、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合並)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4)建築工程師相關法規及知識擴展閱讀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一級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執業印章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製作。
一級建造師成績是否需要一次通過全部科目,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動彈治理辦法,即:一級建造師成績有效期為2年。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職員必需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但並不要求在一個考試年度必需通過幾個科目或必需通過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為一年至少要通過工程經濟和項目管理兩個科目,這些理解都是不準確的。另外,免試部門科目的職員必需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⑤ 一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專業法律法規及格分數線是多少
78分。《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 滿分130,60%就達到合格線,所以78分合格。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制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每年開考一次,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才能正式執業。
一級建造師考試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5月報名,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供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和一寸近照。
(5)建築工程師相關法規及知識擴展閱讀:
注冊管理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2、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初審合格後,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注冊。准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
⑥ 關於建築的相關法律有哪些
法律的話也是很多的比如《建築法》《合同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條例》《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等等,太多了。
相關規范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規定文件那就沒法一一列舉了,太多。比如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都有相應的法規技術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