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築法》規定,申請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具備的條件包括( )。請問答案是啥
答案ADE
網上查到的答案都是ADE你這個2分應該是誤判吧
自己對照
《建築法》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法律規定在哪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法律規定主要在《建築法》第二章《建築許可》第一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中,具體規定如下: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3.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法律後果
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商即使取得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而佔用土地的,其建設用地批准文件無效。
4. 施工許可證法律規定由誰辦理
由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協助、配合)
建築法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5. 國家新政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
一、規范辦理的程序
新政策規定在許可證明文件短缺或者出現證件失效的情況之下,有關部門應該在當場或者在5日之內告知建設單位將所有的證件補充齊全,除此之外,縣級以上的有關築建部門不具備增設辦理許可證的條件。
二、建立事後的監查制度
新政規定有關的發證機關需要建立頒發施工許可證之後的一系列審查制度,對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進行監督,一但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出現條件發生變化、延期進行開工、中途停止施工等問題,甚至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一定要進行及時的處罰處理。
三、加強信息的公開、公示
新政規定: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應在開工現場將施工許可證進行公示,發證的有關機關將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單位所遞交的材料信息,包括條件,日期,程序,期限等相關內容在所辦理的場所和有關的網站向公眾予以公示,讓公眾有效的行使其查閱權,可以做到對違規的單位進行有效的監督。
四、出現量化的處罰標准
新政規定:有關的建築單位沒有獲取施工許可證和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工程分階段性的開工,或者擅自動工的單位對建築單位處罰合同價的1%-2%的罰款,對施工單位進行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責任到人,處罰到人
新政規定:建築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的責任實施要落實到人,對單位進行罰款的,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進行或者其他責任的負責人處罰額尺度應該加大,數額應該在5%-10%的罰款,單位及其相關的責任人還會進行一系列的不良記錄的通報。
伴隨著房產市場的不斷發展,法律規范刻不容緩,新政的出台,對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了細化,我們在關注住房的同時,我們還要關注住房和辦公設施的房屋建設,在住上安全舒適的房屋外,我們還要重點注意房屋的安全問題,因此我們要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做好我們公民的應盡義務。
6.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需提交各種申報材料。
具體材料:
申請報告1份;
建設計劃及發改委立項批復1份;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圖(復印件)1份(招拍掛項目除外);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復印件)1份;
土地使用權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書(提供復印件並核對原件)1份;
經審定的規劃設計方案、單體設計方案(含審定立面效果圖)1份;
建築設計施工圖2套;
按批準的規劃方案標注的數字化地形圖(光碟)1份;
建築設計施工圖光碟1份;
概算或預算1份;
基建收費發票單據(復印件)1份;
涉及環境保護、道路交通、衛生、消防、國防、人防、地震、電力電訊、鐵路、水系江堤、園林、綠化等公共設施,建設單位應事先徵求有關主管單位書面意見。
7. 哪些法律法規中涉及到了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規定
這位朋友您好:
??必須有施工許可證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你根本無法做其他的手續,謝謝。
8. 建築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9. 哪些建築工程需辦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程序如何
一、需辦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要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主要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同時還要符合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條件有:
1、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2、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3、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6、已經辦理了該建築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續
7、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了規劃許可證
8、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提交相關報建資料;
3、計收應繳費用,財務開出繳款書及到銀行繳款;
4、到質監站、安監站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5、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9)浙江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法擴展閱讀:
領取施工許可證應准備的材料:
1、有拆遷的,提供拆遷許可證復印件;
2、施工組織設計
3、工程質量建築申請表,安全報建表
4、已備案的施工合同
5、建設單位開戶銀行依法出具的資金證明(工期一年以內的投資額為50%,工期一年以上的投資額為30%)
6、招標備案書
7、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8、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9、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10、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網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