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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

發布時間:2021-08-15 08:05:42

① 建築施工現場中有哪些常見的安全防護措施

同行啊@@,本人也是安全管理人員。主要問題如下:你留下備查即可



安全防護
1、首層安全網支搭滯後,不交圈;
2、首層水平網必須保證網底距基準面的安全距離滿足規范要求;
3、電梯井水平網有破損未及時修復或更換;電梯井防護門未按要求設置可開啟式常閉防護門;
4、作業面防護差,陽台與外防護間隙過大;
5、卸料平台防護不到位,縫隙過大;無擋腳板和安全立網;
6、卸料平台上堆放模板;
7、外架子里側立桿與結構間隙大,無防護;未按規定設隔層和隨層安全網;
8、外用電梯平台處無欄桿,架子與結構拉結不牢;
9、外包協議書無承包工程名稱、范圍;
10、混凝土泵未按規定搭設防護棚或防護棚立竿太高不能保證首層安全網距地的安全距離;
11、外用電梯與卸料平台間隙過大;
12、資料的檢查驗收無針對性;
13、高壓電線距建築物太近,無防護措施和方案;
14、安全出入口兩側及作業面應設兩道護欄桿,同時設擋腳板並掛立網封閉;
15、作業面除掛立網設擋腳板外,同時設兩道護攔;
16、龍門架兩組纜風繩未單獨設置地錨;
17、陽台和結構臨邊未拆模處臨邊無防護
18、雙排架子轉角處水平安全網支搭不交圈;
19、馬道與結構拉接點太少,穩定性差;
21、馬道的搭設方案應進入資料;
22、工字鋼挑架楔子應雙背並固定;
23、結構工程放線用的洞口用後未及時防護;
臨電
1、二級配電箱設置不合理,未做到一個迴路,一個漏電保護;
2、漏電保護器未設在配電箱內;
3、塔吊接地未實測;接地電阻不符要求應做處理,補做接地並作記錄;
4、電器開關未註明控制設備的名稱;
5、配電箱防護不到位(四周須設防護欄,配電箱設門加鎖,頂部有防雨防砸措施);
6、用電計算書未按系統分別計算且無計算過程或無電流的計算;
7、漏電保護裝置接線不合要求,PE線與N線未按規定分別設接線母排;
8、臨電使用的配電箱箱底未封閉,不防塵;
9、資料缺總的電流核算;
10、變配電室或室外變台未做重復接地;單獨設在總配電箱的重復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復接地應不大於4歐姆;
11、雨施期間搖測電阻值應乘以1.4系數,數值不大於4歐姆;
12、消防電源引線位置不對;應接總電源一次電源上,不受任何電器開關控制,不得設漏電開關和過載保護;
13、系統圖與分項不符,線路敷設應分開。
14、配電室內不應堆放材料;
15、配電室未配乾粉滅火器(兩個)
16、配電箱的防護欄內無足夠的操作空間;
17、二級箱子設備與漏電保護器不匹配;
18、二級配電箱開關太小,無法保證箱體內空間及迴路數;
19、室外電纜綁扎固定不應使用鐵絲,應用絕緣鐵線;
20、措施與交底無針對性,應圍繞六項(1.配電箱及開關箱,2.線路敷設,3.手持電動工具,4.
防雷與接地,5.大型機械,6.照明(含生活區))進行;
機械
1、外用電梯的電線無護套。
2、機械設備開關安裝不規范,標識不清。
3、機械未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
4、木工、鋼筋機械等防護裝置缺損。
5、切斷機、調直機等機械傳動皮帶未按要求安裝齊全;
6、大型設備重復接地應定期檢測;
7、小型機械如彎曲機缺零件,應經常檢查,及時修理,定期保養
8、塔吊資料不全,無錨固頂升方案。
9、塔司、混凝土泵司機、電梯司機和信號工等無應知應會考試。
10、平面圖標注不清,要把設備標注清楚;應有編制人和審批人。
11、交底不清,未交底到人。
消防
1、易燃物應有防火標志。
2、木工棚等防火重點無消防通道,消防設施不足,防火標志不明顯,數量不足。
3、油漆庫露天存放,應單獨設庫。
4、清漆稀料混放,庫內不應設普通燈具和開關,庫房外明顯處無防火標志且未配備消防器材。
5、樓內消防豎管的消火栓處無照明。
6、平面圖應標出防火重點(易燃易爆品存放)和消防器材位置。
7、消防許可證復印件未進資料。
8、消防協議不規范,內容格式不對;
9、外包隊協議書無消防內容。
10、安全協議應進資料;
施工現場
1、工地的圍擋不合要求。
2、現場制度牌破損、污染的未做處理。
3、大模板場地未平整夯實。
4、零散料具的堆放不合要求。
5、樓內設有庫房。
6、責任區、責任人劃分不明確,制度不健全。
7、季節施工措施編制、審批不及時;簽字不全或無公章。
8、個別位置有管理死角。
9、現場積水,無排水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料具
1、木材堆放過於集中,無防火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2、油漆、稀料、乙炔未分類存放。
3、料具碼放歸類應詳細。
4、鋼材、管材標識少,無防潮、防雨措施。
5、鋼筋調直與鋼筋堆放應劃入鋼筋加工區。
6、鋼筋調直後應分類碼放。
7、腳手管存放應分規格。
8、材料進場手續不全。
9、庫房管理應分工明確,做到限額領料;並保存記錄。
環保
1、現場未設置垃圾站,或設置不規范;垃圾未做分揀、垃圾站大敞門或垃圾清運不及時;
2、攪拌機未安裝降塵裝置或降塵裝置不能發揮作用;
3、木工棚、加工區的防噪設施和控制措施不到位;
4、隔油池的安裝不規范、沒有進行定時清掏及記錄
5、油料庫的防滲防漏處理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6、內業:
1)施工組織設計中環保措施未進入資料中(附施組的審批表)
2)環保措施的編制人、審批人不全
3)自檢記錄表的不統一
4)自檢記錄和檢查表的評定的不對應
5)雜訊源的分部未在平面布置圖中標識或標識不明顯、未進行定期測試
環衛、衛生
1、現場衛生責任區劃分有死角,未全部覆蓋;
2、衛生管理制度應包含宿舍區、辦公區等;
3、生活區無衛生負責人;
4、生活區廁所未加蓋,不符合衛生要求;
5、現場廁所無責任人、制度;廁所無紗門;
6、生活區無生活垃圾箱(桶);
7、民工宿舍衛生較差。缺少衛生用品;
8、食堂人員應統一造冊;
9、應知應會考卷應包含衛生、食堂人員;

② 工地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今天的文章。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防護材料的要求:

1、鋼管:外徑48mm,壁厚3.5mm的可焊性鋼管,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裂紋及焊接。

2、扣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扣件不得有裂紋、氣孔、砂眼、疏鬆或其他影響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在螺栓擰緊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扣件扭力矩一般為40-50N.m。

3、腳手板可採用鋼、木腳手板,每塊質量不大於30kg。

4、其他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如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纜等。

三、「五臨邊」防護

「五臨邊」防護即在建工程的樓面臨邊、陽台臨邊、屋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

1、臨邊防護必須設置1米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2、臨邊高處作業防護欄桿應該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基坑、溝、槽開挖臨邊設置高度不小於1.2米防護圍欄。

四、「三寶」「四口」安全防護

「三寶」是建築工人安全防護的三件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防護即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電梯井口、通道口、樓梯口的安全防護設施;

1、電梯井口、樓梯口要設置防護欄桿,通道口要搭設防護棚,預留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

2、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要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建築工程外側掛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加固無小事,施工現場安全更是非常重大,只有做好施工現場防護措施,才能讓每一個建築加固工程更好的去完成,順利竣工。

五、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隊長或工程安裝承包人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現場的安全施工全面負責。

2、工地現場安全管理員為現場安全施工的專職人員,負責安全施工的監督、檢查。

3、加強安全施工宣傳,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標語、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員。

4、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需配戴安全帽。

5、施工機械、機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檢查,特別是鋼絲繩、安全帶每周還應進行一次性能檢查,確保完好。

6、安裝過程中應考慮到現場機具、設備、已完成工程的安全防護。當風速為10m/s時,有時吊裝工作應該停止,當風速達到15m/s時,所有工作均須停止。

7、安裝和搬運構件、板材時須戴好手套。

③ 建築工程安全措施有哪些

④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

第一節 基礎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坑工程
1.施工方案
(1)基坑開挖之前,要按照土質情況、基坑深度以及周邊環境確定支護方案,其內容應包括;放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須針對施工工藝結合作業條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業條件的安全及防止周邊建築、道路等產生不均勻沉降,設計制定具體可行措施,並在施工中付諸實施。
(3)高層建築的箱形基礎,實際上形成了建築的地下室,隨上層建築荷載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設置三層或四層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過5~6m,且面積較大,給基礎工程施工帶來很大困難和危險,必須認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1)工程場地狹窄,鄰近建築物多,大面積基坑的開挖,常使這些舊建築物發生裂縫或不均勻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樓較深,裙房較淺,因而需仔細進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時先挖一部分淺坑,再加支撐或採用懸臂板樁;
3)合理採用降水措施,以減少板樁上的土壓力;
4)當採用鋼板樁時,合理解決位移和彎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內還需設置明溝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
6)大面積基坑應考慮配兩路電源,當一路電源發生故障時,可以及時採取另一路電源,防止停止降水而發生事故。
總之,由於基坑加深,土側壓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現,所以必須做專項支護設計以確保施工安全。
(4)支護設計方案的合理與否,不但直接影響施工的工期、造價,更主要還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否有直接關系,所以必須經上級審批。
2.臨邊防護
(1)當基坑施工深度達到2m時,對坑邊作業已構成危險,按照高處作業和臨邊作業的規定,應搭設臨邊防護設施。
(2)基坑周邊塔抗的防護欄桿,從選材、搭設方式及牢固程度都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3.基坑支護
基坑支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保護相鄰已有建築物和地下設施的安全;利用支護結構進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導致相鄰建築物產生過大的沉降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時需採用局部回灌工藝;節約施工空間,在施工現場不允許放坡時,使用支護結構可將開挖空間限制在主體結構基礎平面周邊外不大的范圍內;減小基礎底部隆起,由於開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圍的土體會發生回彈變形和隆起,嚴重時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設計和施工支護結構,可使這種變形大大減小;利用永久性結構作為支護結構的一部分,如作為主體結構地下室的外牆等。
基坑支護結構側壁安全等級及重要性系數可以分為:
(1)安全等級一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很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1。
(2)安全等級二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一般,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0。
(3)安全等級三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不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0.9。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業條件,所採取的支護方式也不同。
(1)原狀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於3m時,可採用一次性放坡。當深度達到4—5m時,也可採用分級放坡。明挖放坡必須保證邊坡的穩定,淺基坑的類別進行穩定計算確定安全系數。原狀土放坡適用於較淺的基坑,對於深基坑可採用打樁、土釘牆或地下連續牆方法來確保邊坡的穩定。
(2)排樁(護坡樁)。當周邊無條件放坡時,可設計成擋土牆結構。可以採用預制樁或灌注樁,預制樁有鋼筋混凝土和鋼樁,當採用間隔排樁時,將樁與樁之間的土體固化形成樁牆擋土結構。
土體的固化方法可採用高壓施噴或深層攪拌法進行。固化後的土體不但具有整體性好,同時可以阻止地下水滲入基坑形成隔滲結構。樁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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