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哪些
一,建築工程費用內容:
1,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築工程預算的供水、供暖、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費用及其裝飾、油飾工程的費用,列入建築工程預算的各種管道、電力、電信和電纜導線敷設工程的費用。
2,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煙囪、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築工程以及各種爐窯的砌築工程和金屬結構工程的費用。
3,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質勘察,原有建築物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臨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後的場地清理,環境綠化、美化等工作的費用。
4,礦井開鑿,井巷延伸,露天礦剝離,石油、天然氣鑽井,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溉及防洪等工程的費用。
二,安裝工程費用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費用,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等設施的工程費用,附屬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費用,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的材料費和安裝費。
2,為測量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台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轉,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工作的調試費。
理解了上面的你的問題就可以全部解決了。
② 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哪些費用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由分部分項費用、措施項目費用、其它項目費用、規費和稅金組成,根據建標[2013]44號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規定。
建築安裝是指建築、修繕、安裝和其他工程作業的總稱。
(1) 建築,是指新建、改建和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冷暖氣、衛生通風、照明及各種管道設施; 也包括各種設備的基礎、支柱、操作平台、各種爐及金屬結構工程。
(2) 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3)安裝,是指各種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醫療實驗等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
(4) 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工程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拆遷、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等。從事建築、安裝、修繕和其他工程作業所取得的業務收入,應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營業稅。
(2)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擴展閱讀:
一、人工費
1、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和工作時間或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獎金:是指對超額勞動和增收節支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如節約獎、勞動競賽獎等。
3、津貼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個人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個人的物價補貼。如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施工津貼、高溫(寒)作業臨時津貼、高空津貼等。
4、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資和在法定日工作時間外延時工作的加點工資。
5、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材料費
1、材料原價:是指材料、工程設備的出廠價格或商家供應價格。
2、運雜費:是指材料、工程設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工程設備的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③ 建築安裝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直接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⑴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⑴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⑵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⑶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⑷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⑸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二)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間接費
由規費、企業管理費組成。
(一)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1.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3.社會保障費⑴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⑵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⑶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建築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二)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傢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10.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1.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2.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等。
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④ 建築安裝工程費怎麼計算
建築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計算公式:建築安裝工程費=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
直接費是指建築安裝產品生產過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產品對象上的費用,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計算公式:直接費=直接工程費+措施費
(4)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擴展閱讀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是指按照合理工期要求,建築、安裝工程必須在冬季、雨季期間連續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費用。
其內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間,為確保工程質量而採取的養護、採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雨季施工期間,採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工效而發生的補償費用。
計算公式:
建築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直接工程費×費率
安裝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人工費×費率
架空送電線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人工費×費率
電纜線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人工費=費率
光纜線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人工費×費率
⑤ 建築工程安裝費用是什麼
建築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一、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構成
1、直接工程費用
①直接費(包括構件增值稅)
②其他直接費
③現場經費
2、間接費
①企業管理費(其中:勞動保險費用單列)
②財務費用
③其他費用(定額編制管理費及勞動定額測定費和上級管理費單列計算)
3、利潤
4、工程特殊費用
①提前竣工措施費
②優良工程費
③文明施工費
④特殊技術措施費
⑤遠地工程費
⑥停窩工費
⑦市政工程夜間施工增加費
5、稅金(費)
詳見建設部文件:
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
建標[2003]20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財政廳,直轄市建委、財政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適應工程計價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參照國際慣例,在總結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以下簡稱《費用項目組成》),現印發給你們。為了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做好《費用項目組成》發布後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費用項目組成》主要調整內容和貫徹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費用項目組成》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建築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二)為適應建築安裝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臨時設施費以及原直接費中屬工程非實體消耗費用合並為措施費。措施費可根據專業和地區的情況自行補充。
(三)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列入材料費。
(四) 將原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財務費和其他費用合並為間接費。根據國家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要求,在規費中列出社會保障相關費用。
(五)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
二、為了指導各部門、各地區依據《費用項目組成》開展費用標准測算等工作,我們統一了《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和《建築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三、《費用項目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同時廢止。
《費用項目組成》在施行中的有關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給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和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附件一: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
附件二:建築安裝工程計價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⑥ 什麼叫「建築安裝工程費用」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是指建築房屋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費用,設備采購費用和安裝工程費用等。
⑦ 建築安裝工程費具體包括哪些
建築安裝工程費按照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由人工費、材料(包含工程設備,下同)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其中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包含在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中。
例如,人工費內容包括:
1、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和工作時間或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獎金:是指對超額勞動和增收節支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如節約獎、勞動競賽獎等。
3、津貼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個人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個人的物價補貼。如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施工津貼、高溫(寒)作業臨時津貼、高空津貼等。
4、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資和在法定日工作時間外延時工作的加點工資。
5、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7)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調整後的主要內容如下:
1、建築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2、為適應建築安裝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臨時設施費以及原直接費中屬工程非實體消耗費用合並為措施費。措施費可根據專業和地區的情況自行補充。
3、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列入材料費。
4、將原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財務費和其他費用合並為間接費。根據國家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要求,在規費中列出社會保障相關費用。
5、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