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營改增對工程造價的稅金怎樣調整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規定,
(一)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按費用構成要素組成劃分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
(二)為指導工程造價專業人員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工程造價形成順序劃分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
這里所說的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當營改增後,
稅金 =(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
建安造價 =(利稅前費用 +利潤 +稅金)
=(利稅前除稅費用 +進項稅額) +利潤 +應納稅額
=利稅前除稅費用 +利潤 +(應納稅額 +進項稅額)
=利稅前除稅費用 +利潤 +銷項稅額
2016.04.07
㈡ 建築工程稅金市區調整為3.54%,是哪個文件
一、建安業涉及的稅金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二、稅金的計算
1、營業稅 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計算繳納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3、教育費附加 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貨運運輸、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技術,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除了建安稅,還有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是根據當地制定的。所得稅是利潤的25%。但是好多單位都做假賬,都是虧損。所以出台了一項必須交金額的2%。
㈢ 稅金下調為10%但是工程投標還是按原來的11%計稅進行怎麼辦
如果你做了未開票收入,是可以開11%稅率的發票,如果沒有,現在只能開10%。
㈣ 建築行業從納稅人稅率從11%下調至10%有何影響
政策影響:
以17%稅率為例,如果當前合同價格為117元(含稅),稅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稅額為:117/1.17*17%=17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7=100元;在合同采購價格(含稅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因適用稅率變更為16%,公司可抵扣稅額計算為:
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減少,公司成本上漲0.86元。
財稅〔2018〕3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4)建築工程稅金10調整文件擴展閱讀:
由於增值稅以應稅產品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同時又必須保持同一產品稅負的一致性,因此,從應稅產品的總體稅負出發來確定適用稅率是增值稅稅率設計的一大特點。增值稅稅率一般與增值稅扣除稅率同時使用才能按增值稅「扣稅法」計稅。
現行增值稅實行產品比例稅率,分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個檔次。多數產品的稅率是在原工商稅、產品稅稅負基礎上換算確定的,部分產品的稅率,在原稅負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
分類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㈤ 稅率由11%下調至10%,對建築業有何影響
5月1日起,建築行業一般納稅人稅率從11%下調至10%。,這一調整對建築行業有哪些影響?
此次稅率下調的實質是什麼?
從2016年「營改增」以來,建築行業的稅率實際上是不減反增的,因為建築業營業稅是3%,增值稅11%,相當於營業稅的3.67倍。
雖然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增值稅抵扣進項稅必須滿足四個相當苛刻的條件:
第一,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增值稅發票是不能抵扣;
第二,要三票合一,合同、帳號、發票三統一;
第三,不是每個進項(即采購)都能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使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商品價格也會上去,因為商品價格分為含稅價格和不含稅價格;
第四,有時效性,超過規定的期限不得抵扣。
此次稅率直接下調1%,對建築企業來說是真真正正地稅率下調了,但是下調幅度比較小,現在的增值稅率仍然偏高,稅率還有下降的空間。
不管怎麼說,此次稅率下調實質肯定是為了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增值稅改革,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
稅率下調後對建築行業有哪些影響?
從政策層面看,適用哪個稅率的標準是,應稅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30日之前的,適用11%的稅率;應稅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後的,適用10%的稅率。
(一)正在施工的一般計稅項目
一是部分收入和成本已經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開進或開出,截止稅率調整日已開具的發票所對應的稅負也已經形成,這種情況只能適用11%的稅率。
二是對截止稅率調整日已經產生納稅義務的需要開具尚未開具的發票,可以調整整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推遲開具發票,以適用10%的稅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無法調整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建議及時開具發票,否則有補稅及加收滯納金的風險。
三是截止稅率調整日尚未發生納稅義務的部分,可以按照調整後的稅率開具和取得發票,適用10%的稅率。
(二)簡易計稅項目
對於已簽合同項目,由於對外開具發票的稅率3%本次沒有發生變化。
對於未簽合同,由於增值稅稅負的可轉嫁性,可以在定價時考慮稅負的轉嫁,而從稅率下調中分得一杯羹。
簡而言之,此次稅率由11%下調至10%對建築企業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利好,希望建築企業能夠及時了解相關的事項,享受到該享受的政策利好。
㈥ 建築工程中政策性調整文件指的是什麼
一、名詞解釋:
就是政府對某一個行業採取激勵或限制政策,以調整國民經濟結構,使得我國經濟可持續告訴發展。也就是政府主管部門每季度下發的工程指導價資料。
二、調節性政策的內容:
調節性政策往往直接表現為某一方面社會活動的管理和控制,而間接地起到利益分配與調節作用:當考慮調節性政策時,人們的注意力常集中於企業調節政策上。例如關於污染控制的政策或關於交通運輸業的政策。然而,調節性政策最廣泛的代表即是用來處理犯罪行為的政策。某些調節性政策提出行為的基本原則,即允許採取某些行為,或禁止採取另一些行動。另有一些調節性政策通過將利益加於某些人和不給另一些人的決定加以實施。在現實中,環境污染的控制政策。交通管理政策,工商管理政策,稅收管—理政策等,所有對公共行為合理限制的政策,都帶有行為調爺陸。從某種意義上說,調節性政策是對某些人。團體、某些產業或某些領域的行為進行限制,而受益的是全社會。
㈦ 建築業稅率降至9%是在哪號文件說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提到的!
㈧ 營改增後,工程造價的稅金是如何調整的
調整為3.41%。
㈨ 增值稅稅率下調後,工程造價該如何計算和調整
工程造價計算公式調整為: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9%),其中9%為建築業增值稅稅率。新稅率從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黑龍江省調整了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採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從10%調整為9%。
(9)建築工程稅金10調整文件擴展閱讀:
增值稅由10%調整為9%的作用:
不單是降低了增值稅稅率,衍生的其他隱形利益也會提高企業收益,比如附加稅稅費會相應降低,企業納稅額會相應下降,在同等營業額的情況下,企業利潤會增加,起到為企業減負的作用。
計算案例:
稅率調整前,如一個建築業企業工程稅前造價3000萬元,工程造價=3000萬×(1+10%)=3300萬,增值稅稅額為3000萬×10%=300萬;實施新政後,工程稅前造價3000萬,工程造價=3000萬×(1+9%)=3270萬,其增值稅稅額為3000萬×9%=270萬;新政實施後節約稅金30萬元,稅金相比之前的300萬元而言降低了10%。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黑龍江:建設工程計價公式調整增值稅稅率從10%
㈩ 水利工程增值稅稅率調整後結算怎麼調整簽合同時是10%的稅,結算時國家調整稅率為9%
這個問題要看合同約定(與納稅義務時間有關)、雙方的議價能力和溝通情況。
最直接的辦法:參考《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標〔2018〕20號)規定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中,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以及建築工程所在省份的造價文件,文件中的相關系數都會更新,請按照政策進行。
綜合考慮其他因素:
合同約定方面:不是說簽合同時10%稅率,現在調整了,所有的計價都跟著調,要分時間。一部分稅率選擇哪個,要看【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個時間點與合同約定的何時提供服務、何時應該收款有關。
A.雙方在書面合同中約定付款日期的,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當天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通常工程款都是按進度分段給,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付款日期所對應的工程量,按10%計算,之後的按9% 。
B.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建築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當天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此情況下按9% 。
C.墊資提供建築服務,驗收後分期付款方式的,雖然工程已竣工驗收,但仍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D.提供建築服務過程中或之後收到款項的,即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為收到工程進度款的當天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收到款所對應的工程量,按10%計算,之後的按9%。
E.先開具發票的,優先順序最高,按照發票開具的工程量所屬時間段計算。
雙方議價能力:發包方通常強勢,很可能要求計算一個不含稅金額,增值稅按9% ,更強勢的會按照原含稅價÷(1+10%)×(1+9%)來進行結算。如果承包方強勢,可以按照含稅價不變的方式進行,即收取的款項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