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由三個單項公共工程(兩個廠房和一個辦公樓),總建築面積13000平方,丙級監理企業能監理嗎
監理范圍中所指的單項工程,是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獨立項目,可以含幾個單位工程和子單位工程. 所以你的理解是不對的.
Ⅱ 單項工程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是如何解釋 我的理解:只要一項工程不超過1萬平方米,幾個工程項目(公共建
建築規模較大的單項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項工程。
Ⅲ 某建築工程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按照建設部的規定,該項目應當至少配備( )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應當至少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根據《關於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建築施工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
建築施工項目現場應嚴格按照工程類別、建築規模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規定配備標准上增加。
(一)總承包單位
建築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工程類別和規模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標准如下:
1.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分包單位
建築施工項目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2.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三)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的,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3)已知某單項工程建築面積擴展閱讀
《關於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
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或延續時,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按照以下標准考核:企業主要負責人2人(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1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1名),項目負責人2人(資質標准未要求注冊建造師的除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人。
Ⅳ 已知某二層框架住宅樓土建工程預算總造價為276 071.81元,建築面積為263 m2,求其單方造價
1049.7元/m2,就是每平方建築物經濟造價。這個價格是成本價格吧,我指標底。應該再往上升一下,做標底沒什麼利潤。要是含門窗,民電,入戶水、氣管道。誰干誰賠啊。
Ⅳ 建築工程中單項承包的建築面積怎麼算
建築面積計算的基本原則是按建築的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按單層算,多層則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但很多細節,如地下室、技術層、大廳、通道、陽台、雨蓬等的建築面積計算還有詳細的規定。而且各省市及各部門的預算定額中對這些細節的計算規則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因此,建議你在哪裡幹活,就找當地的預算定額看一下,裡面有關於建築面積計算的具體規定,你按它的規定去計算,就不會出差錯了。
Ⅵ 某建築工程,建築面積23824㎡地上10層,地下2層(地下水位-2.0m)。主體結構為非預應力現澆
是不是想問地下室抗浮設計的事宜,你把問題闡述清楚些才能幫到你
Ⅶ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怎麼算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方法如下: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3.0.1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 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於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3 對於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0.4 對於場館看台下的建築空間,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室內單獨設置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台,應按看台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台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6 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7 建築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
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9 對於建築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10 對於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1 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2 附屬在建築物外牆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3 窗檯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2面積。
3.0.14 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有圍護設施(或柱)的檐廊,應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3.0.15 門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6 門廊應按其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17 設在建築物頂部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8 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的樓層,應按其底板面的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0.19 建築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煙道,應並入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0 室外樓梯應並入所依附建築物自然層,並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21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22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23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4 建築物的外牆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並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
3.0.25 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並在建築物建築面積內計算。對於高低聯跨的建築物,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6 對於建築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等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Ⅷ 建築工程定額與預算的考題,高手們求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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