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談談你是怎樣理解建築工程招投標決策
建設工程投標決策概述 1.1投標決策的含義 承包商通過投標獲得工程項目,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必然,但承包商並不是每標必投,應針對實際進行投標決策。所謂投標決策,包括三方面內容:其一,根據項目的專業性等確定是否投標;其二,倘若投標,投什麼性質的標;其三,投標中如何採用以長制短、以優勝劣的策略和技巧[1]。 投標決策的正確與否,關繫到能否中標和中標後的效益,關繫到投標企業的發展前景和職工的經濟利益。因此企業的決策班子必須充分認識到投標決策的重要意義,把決策工作擺在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上。對投標商來說,經濟效益是第一位的,企業的主旋律就是形成利潤。但贏利有多種方式,掌握項目前期的投標策略和報價技巧就非常重要。決策前要注意分析論證,避免決策的模糊性,隨意性和盲目性。 1.2投標決策階段的劃分 根據工作特點,投標決策可以分為兩階段進行,即投標決策的前期階段和投標決策的後期階段。 投標決策的前期階段,主要研究是否投標問題,必須在購買投標人資格預審資料前(後)完成。這個階段決策的主要依據是招標公告,以及單位對招標項目、業主情況的調研和了解的程度。通常情況下,下列招標項目應放棄投標: (1)本施工企業主管和兼營能力之外的項目; (2)工程規模、技術要求超過本施工企業技術等級的項目;
(3)本施工企業生產任務飽滿,而投標工程的盈利水平較低或風險較大的項目; (4)本施工企業技術等級、信譽、施工水平明顯不如競爭對手的項目。 如果決定投標,即進入投標決策的後期階段,它是指從申報資格預審至投標報價(封送投標書)前完成的決策研究階段。這個階段主要研究倘若投標,投什麼性質的標,以及在投標中採取的策略問題。 2投標決策分析 一個企業的領導在經營工作中,必須要目光長遠,有戰略管理的思想。戰略管理指的是要從企業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就企業的經營目標、內部條件、外部備件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謀劃和決策,並依據企業內部的各種資源和備件以實施這些謀劃和決策的一系列動態過程。在從事由投標到承包經費的每一項活動中,都必須具有戰略管理的思想,因為承包工程的經營策略是一門科學,是研究如何用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大的、長遠的經濟利益。投標決策是經營策略中重要的一環,也必須有戰略管理的思想。 2.1投標決策的影響因素分析 風險因素是指可能發生風險的問題和原因[2]。承包工程涉及到工程所在地方法規、民情、氣候條件、地質、技術要求等許多方面問題,這就使承包商常常處於紛繁復雜和變化多端的環境中。投標商想在投標過程中取得勝利,需要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而工程投標決策研究過程就是一個知己知彼的研究過程,「己」即影響投標決策的主觀因素,「彼」即是影響投標決策的客觀因素。
⑵ 建築工程招投標階段包括哪些內容
招標人准備工作
一、項目立項
1、提交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有:投資項目提出的必要性,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的初步分析,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項目大體進度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評價等。
2、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主要內容有:國家、地方相應政策,單位的現有建設條件及建設需求;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場發展前景;技術上的可行性;財務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經濟、社會、環境)等。
二、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三、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如果沒有資格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四、辦理交易證
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
一、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資格預審申請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基本情況表、近年財務狀況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其他材料。
二、編制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內容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2、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1)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2)投標人資格要求;
(3)發售文件時間;
(4)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郵寄,能否電傳。投標文件應交到什麼地方,在什麼時間。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內容包括: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① 投標的語言;
② 投標文件的構成;
③ 投標文件的裝訂;
④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⑤ 投標報價;
四、投標有效期
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如遇特殊情況,即開標後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定標,執行機構和采購人必須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五、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①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② 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六、廢標
屬以下情形者作廢標處理:
① 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已超過規定投標截止時間(公平、公正性);
② 投標文件未按要求裝訂、密封 ;
③ 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
④ 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保證金、匯出行與投標人開戶行不一致的;
⑤ 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⑥ 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⑦ 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⑧ 投標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生產的且未提供製造廠家的授權和證明文件的;
⑨ 採用聯合投標時,未提供聯合各方的責任的義務證明文件的;
⑩ 不滿足技術規格中主要參數和超出偏差范圍的發布招標公告的等。
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一、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
主要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二、發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發布的媒介有《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招標公告在媒體或網站發布的有效時間為5個工作日。
資格預審
一、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二、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
三、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1、接受資格預審文件
2、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
3、評審程序
(1)初步審查
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2)詳細審查
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等 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 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來源微信公眾號:建築業那點事兒)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 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3)設備
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
審查委員會要求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對資格預審文件中的不明確的地方給予解釋說明。 范圍: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不得改變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5、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會載明評審方法,評審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數量制。
6、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7、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單確定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稱,一般由招標人根據審查報告和資格評審文件規定確定。
四、投標采購需要邀請
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一、出售招標文件
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一般為了保險,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為二十五日。
二、開標前工程項目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
1、踏勘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2、標前會議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三、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
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接收投標文件
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抽取評標專家
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參與評標。
開 標
一、時間、地點
時間為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時間,地點為工程交易中心。
二、參會人員簽到
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督單位、紀檢部門等與會人員簽到。
三、投標文件密封性檢查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
四、主持唱標
五、開標過程記錄,並存檔備查。
投標文件評審
一、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一般由招標人代表擔任委員會主任,專家在開標前由招標人在專家庫抽取,且專家信息需保密。對其專家有「迴避原則」。
二、評標准備
1、工作人員及評委准備
工作人員向評委發放招標文件和評標有關表格,評委熟悉招標項目概況、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評標辦法及標准等內容並明確招標目的、項目范圍和性質以及招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要求和標准和商務條款等。
2、根據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做系統的評審和比較。
三、初步評審
1、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1)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2)投標文件的完整性
(3)與招標文件的一致性
2、對投標文件的質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給予解釋、澄清。
3、廢標的有關情況需與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規定相符合。
四、詳細評審
1、工作人員工作
評標輔助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評委對各投標書評標得分的計算、復核、匯總工作。
2、評審程序
(1)技術評估
主要內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2)商務評估
主要內容有審查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的商務評估。
(3)投標文件的澄清
評標委員會可以約見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予以澄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問題,要求投標人回答,(來源微信公眾號:建築業那點事兒)隨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必須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並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五、評標報告
1、報告內容主要有基本情況和數據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准、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評分比較一覽表、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以及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2、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3、提交書面評標報告並評標委員會解散。
六、舉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3人,並標明排序。
定 標
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發出中標通知書
一、發出中標通知書
二、談判准備
1、談判人員的組成 。
2、注重相關項目的資料收集工作。
3、對談判主體及其情況的具體分析
明確談判的內容,對於合同中既定的,沒有爭議、歧義、漏洞和有關缺陷的條款任何一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4、擬訂談判方案。
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一、簽約前合同談判
在約定地點進行談判,在談判過程中要把主動權爭取過來,不要過於保守或激進,注意肢體語言和語音、語調,正確駕馭談判議程,站在對方的角度講問題,貫徹利他害他原則。
二、簽約
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⑶ 招投標的概念
招標投標是基本建設領域促進競爭的全面經濟責任制形式。
一般由若干施工單位參與工程投標,招標單位 (建設單位) 擇優入選,誰的工期短、造價低、質量高、信譽好,就把工程任務包給誰,由承建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鑰匙的方式組織建設。中國招標承包制的組織程序和工作環節主要有: ①編制招標文件。建設單位在招標申請批准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 工程綜合說明 (工程范圍、項目、工期、質量等級和技術要求等) 施工圖及說明、實物工程量清單、材料供應方式、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對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現場日期等。②確定標底。由建設單位組織專業人員按施工圖紙並結合現場實際,匡算出工程總造價和單項費用,然後報建設主管部門等審定。標底一經確定,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如果有的招標單位不掌握和不熟悉編制標底業務,可以由設計單位和建設銀行幫助代編,或由設計部門與建設銀行聯合組成招標投標咨詢小組,承擔為招標單位編制標底等項業務。標底不能高於項目批準的投資總額。③進行招標投標。一般分為招標和報送標函、開標、評標、決標等幾個步驟。④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投標人中按中標標函規定的內容,與招標人簽訂包干合同。合同簽訂後要由有關方面監督執行。可以將合同經當地公證單位公證,受法律監督; 也可以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等單位進行行政監督。
⑷ 招投標是什麼概念
招標是針對政府或企業采購大型設備或重要材料時,優化投資的方式。
投標是對於已有采購項目,供應商用參與招標的方式獲得供應權。
再具體就看你想了解哪方面了。
招標是甲方,投標是乙方。
本章是關於招標的規定,共17條,分別規定了以下內容:
(1)招標人的定義及哪些主體可以作為招標人進行招標(第8條);
(2)按規定需要進行項目審批的招標項目應經預先審批,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應當落實並應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第9條);
(3)招標人可以採用的兩種招標方式(第10條);
(4)國家和地方的重點項目應當進行公開招標,因不適宜公開招標而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須經批准(第11條);
(5)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具備條件的也可以自行招標,禁止強行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禁止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第12條);
(6)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應具備的條件及負責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第13條、14條);(7)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從事招標業務(第15條);
(8)公開招標應發布招標公告及公告應載明的主要事項(第16條);
(9)對邀請招標被邀請對象的人數及基本條件的要求及投標邀請書應載明的主要事項(第17條);
(10)招標人對潛在投標人的資格審查(第18條);
(11)對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的基本要求(第19條、20條);
(12)招標人可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第21條);
(13)招標人對招標投標有關情況的保密義務(第22條);
(14)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23條);
(15)招標人應合理確定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第24條)。
第八條 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人定義的規定。
一、本條關於招標人定義的規定包括兩層意思:
1.招標人須是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人。所謂「招標項目」,即採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工程、貨物或服務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發包的招標人,通常為該項建設工程的投資人即項目業主;國家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通常為依法設立的項目法人(就經營性的建設項目而言)或者項目的建設單位(就非經營性建設項目而言)。貨物招標采購的招標人,通常為貨物的買主。服務項目招標采購的招標人,通常為該服務項目的需求方。
2.招標人須是法人或其他組織,自然人不能成為招標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包括公司和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根據民法通則和本條的規定,各種所有制形式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公司以外其他類型的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以及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等,都具有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的權利能力;有獨立經費的各級國家機關和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也都具有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的權利能力。本法所稱的其他組織是指除法人以外的其他實體,包括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企業的分支機構等。這些企業和機構也可以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鑒於招標采購的項目通常標的大,耗資多,影響范圍廣,招標人責任較大,為了切實保障招投標各方的權益,本法未賦予自然人成為招標人的權利。但這並不意味著個人投資的項目不能採用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個人投資的項目,可以成立項目公司作為招標人。
二、本條關於招標人的規定基本涵蓋了我國目前實踐中出現的招標主體的范圍。我國自八十年代初開始推行招標投標制度以來,至今已在基本建設項目、機械成套設備、進口機電設備、科技項目、政府機關辦公設備和大額辦公用品的采購等許多領域都開展了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主體主要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企業以及實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國家機關。從國外的情況看,法律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主要是政府采購項目,所規定的招標主體通常為國家機關、地方當局和公營企業;此外,還包括從事水、能源、交通運輸和電信等事業的由國家授予專營權的企業以及受國家政府資助的不具有工、商業性質的其他法人。
三、本條規定的法律意義在於:確定招標人的主體資格即規定了哪些人可以成為招標人從事招標活動,有利於進一步明確招標人的法律地位,規定其應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使招標人與其他主體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更加清晰、明確;從立法技術上說,這一條規定與本法有關適用范圍和調整對象的規定相配合,解決了哪些人可以招標,哪些項目必須招標的問題,使整個規定更加符合我國的實際,更有規范性。 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項目的預先批准和招標資金來源應當落實的規定。
一、本法第3條規定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包括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以及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這些項目大都關系國計民生,涉及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因此,多數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立項審批。該審批工作應當在招標前完成。一般來說,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需由省級人民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由國務院計劃主管部門批准,有些還需報國務院批准;國家試行的特許權試點項目,由所在省(區、市)的計劃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後由國家計委批准,必要時由國家計委初審後報國務院審批;地方重點建設項目根據其重要性和規模分別由省級人民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的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擬招標的項目應當合法,這是開展招標工作的前提。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應批准而未經批準的項目,或違反審批許可權批準的項目均不得進行招標。在項目審批前擅自開始招標工作,因項目未被批准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國家未規定必須進行審批的項目,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招標時間。
二、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有確定的資金來源,這是招標人對項目進行招標並最終完成該項目的物質保證。招標項目所需的資金是否落實,不僅關繫到招標項目能否順利實施,而且對投標人利益關系重大。投標人為獲得招標項目,通常進行了大量的准備工作,在資金上也有較多的投入,中標後如果沒有資金保證,勢必造成不能開工或開工後中途停工,或者中標後作為貨主的招標人無錢買貨,這將損害投標人的利益。如果是涉及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工程,還會給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必須強調招標人在招標時應有與項目相適應的資金保障。從目前的實踐看,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一般包括: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企業的自有資金及包括銀行貸款在內的各種方式的融資,以及外國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的貸款。根據本條的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時必須確實擁有相應的資金或者有能證明其資金來源已經落實的合法性文件為保證,並應當將資金數額和資金來源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招標投標活動作為一種民事活動必須堅持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標文件所載內容必須真實,其中關於資金數額和資金來源的情況必須如實載明,招標人不得做假。
三、本條的這一規定尤其對建設工程的招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由於我國近年來建設市場一直屬於買方市場,長期處於僧多粥少的狀態,一些招標單位利用投標人急於找到施工項目的心理,迫使投標人墊資施工,這不僅損害了投標人的利益,而且也難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並按期完工。為了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切實保護招標投標各方的合法權益,本條對招標人的資金保障問題作了專門規定。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方式的規定。
一、招標投標作為大額采購的一種主要交易方式在國外已有多年的歷史。招標活動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劃分為多種形式,比如,按其性質劃分,可分為公開招標即無限競爭性招標和邀請招標即有限競爭性招標;按競爭范圍劃分,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按價格確定方式劃分,可分為固定總價項目招標、成本加酬金項目招標和單價不變項目招標等等。無論哪一種招標方式,都離不開招標的基本特性,即招標的公開性、競爭性和公平性。招標的公開性是指招標具有公開發布投標邀請,公開開標的特點;其招標程序、投標商資格審查標准和中標評選標准等均依法事先確定,並通過法定形式向潛在投標商公開,從而使招標活動具有較高的透明度;招標的競爭性是指招標人通過向較多的人招標,最大限度地吸引潛在投標商報價,通過貨比多家的辦法,采購到價格最低,質量最好,效益最高的工程、貨物或服務。這種市場經濟的辦法,使眾多的投標商經歷了競爭、優化和殘酷的淘汰過程,使招標活動變得更為科學,更市場化;招標的公平性是指參加投標的投標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將在大家共知的同一評標標准下接受考評,並且不允許招標人與個別投標人進行一對一的談判。
本法從上述招標活動的基本性質出發,結合我國招標投標活動的實際,規定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基本形式。
1.公開招標,也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指由招標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上發布招標公告,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招標方式。根據本條的規定,公開招標需符合如下條件:(1)招標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的科研項目的招標還可包括個人)發出投標邀請。招標人應當通過為全社會所熟悉的公共媒體公布其招標項目、擬采購的具體設備或工程內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請。任何認為自己符合招標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個人都有權向招標人索取招標文件並屆時投標。採用公開招標的,招標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向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不得以地區或者部門不同等借口違法限制任何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2)公開招標須採取公告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明示其招標要求,使盡量多的潛在投標商獲取招標信息,前來投標,從而保證了公開招標的公開性。實際生活中人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XXX招標通告」,此種方式即為公告招標方式。採取其他方式如向個別供應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采購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應為公開招標人所採納。招標公告的發布有多種途徑,如可以通過報紙、廣播、網路等公共媒體。公開招標的優點在於能夠在最大限度內選擇投標商,競爭性更強,擇優率更高,同時也可以在較大程度上避免招標活動中的賄標行為,因此,國際上政府采購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2.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方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如上所述,公開招標在其公開程度、競爭的廣泛性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但公開招標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於投標人眾多,一般耗時較長,需花費的成本也較大,對於采購標的較小的招標來說,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往往得不償失;另外,有些項目專業性較強,有資格承接的潛在投標人較少,或者需要在較短時間內完成采購任務等,也不宜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邀請招標的方式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些缺陷,同時又能夠相對較充分地發揮招標的優勢。根據本條的規定,邀請招標的特點是:(1)招標人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的科研項目的招標還可包括個人)投標。與公開招標不同,邀請招標不須向不特定的人發出邀請,但為了保證招標的競爭性,邀請招標的特定對象也應當有一定的范圍,根據本法第17條的規定,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的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2)邀請招標不須發布公告,招標人只要向特定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即可。接受邀請的人才有資格參加投標,其他人無權索要招標文件,不得參加投標。應當指出,邀請招標雖然在潛在投標人的選擇上和通知形式上與公開招標有所不同,但其所適用的程序和原則與公開招標是相同的,其在開標、評標標准等方面都是公開的,因此,邀請招標仍不失其公開性。 邀請招標可以採取兩階段方式進行。當招標人對新建項目缺乏足夠的經驗,對其技術指標尚無把握時,可以通過技術交流會等方式廣泛摸底,博採眾議,在收集了大量的技術信息並進行評價後,再向選中的特定法人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被選中的投標商提出詳細的報價。
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國際上使用最為廣泛的兩種方式。由於其各有特點,一些國家規定招標人可以選擇適用。比如,歐盟有關公共采購的法律中規定,如果采購金額超過法定界限,必須使用招標形式的,項目法人有權自由選擇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實踐中邀請招標的方式往往得到較多的採用。有的國家或國際組織則規定一般情況下應當使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只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邀請招標的方式。本法根據兩種招標形式的特點及在我國使用的情況,本著既有利於保證競爭的廣泛性,又利於節約、省時並能基本保證招標質量的原則,除在第11條對國家和地方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作了必要的限制外,允許招標人對上述兩種招標方式自行選擇。
三、我國實踐中特別是在建築領域里還有一種使用較為廣泛的采購方法,被稱為「議標」,實質上即為談判性采購,是采購人和被采購人之間通過一對一談判而最終達到采購目的的一種采購方式,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因而不屬於本法所稱的招標投標采購方式。從實踐上看,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采購方式要求對報價及技術性條款不得談判,議標則允許就報價等進行一對一的談判。因此,有些項目比如一些小型建設項目採用議標方式目標明確,省時省力,比較靈活;對服務招標而言,由於服務價格難以公開確定,服務質量也需要通過談判解決,採用議標方式不失為一種恰當的采購方式。但議標因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採用時容易產生幕後交易,暗箱操作,滋生腐敗,難以保障采購質量,據有些省的統計,在所有經濟犯罪案件中有40%與招標投標有關,而這類犯罪案件的絕大部分又與招標方式採用議標有關。本法根據招標的基本特性和我國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未將議標作為一種招標方式予以規定。按照本條的規定,凡屬本法第3條規定必須招標的項目以及按照本法第2條規定自願採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項目,都不得採用議標的方式。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釋義】 本條是關於國家重點項目招標所採用招標方式的規定。
一、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是從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中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具體包括: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中的大型項目,高科技並能帶動行業技術進步的項目,跨地區並對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區域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及對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等等。地方重點項目包括由各省級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確定的對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這些項目絕大部分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的質量和進度直接影響人民的生活和國民經濟的發展。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項目質量,節約國有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盡可能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以求最充分的競爭。一些大型的技術尖端的國家重點項目,還需要通過國際競爭性招標的方式徵集投標商。為此,對本條的規定,應理解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一般應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
二、本條規定的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項目,是指由於項目本身的原因,致使無法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例如,項目的技術要求復雜或有特殊的專業要求,只有少數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或者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符合經濟合理性要求的(例如,有的重點項目雖很重要,但項目規模不大,與公開招標所需的費用與時間不成比例,需要通過限制投標者人數來達到節約與效率的目的的)。至於究竟哪些項目屬於不適宜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需要由本條規定的審批機關根據每一項目的具體情況加以判斷。按照本條規定,對不適於公開招標的國家和地方重點項目,經批准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
三、為了防止招標人以項目不適於公開招標為由規避本應進行的公開招標,本條規定了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批准程序,即國家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經國家發展計劃部門批准;地方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人有權自行招標或委託他人代為招標的規定。
一、根據本條第1款的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這一規定有三層含義:(1)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屬自願委託,即是否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由招標人自行決定,法律不要求所有招標活動都必須委託招標機構代理招標。(2)委託哪一家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由招標人自主決定,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招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有關領導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以規章規定、作出行政決定或領導人批條子、打電話等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採取任何方式給招標人施加各種壓力,迫使其委託特定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3)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根據本條和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這種委託代理關系表現為: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託,在招標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招標人的名義組織招標工作,招標人為委託人,招標代理機構為受託人;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從事招標工作的,應當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明確規定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許可權,以分清責任,避免越權代理和不必要的糾紛,保證招標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根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這一規定的含義是:(1)有能力的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不須委託他人辦理;(2)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業務需有一定條件,即招標人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這是因為:第一,招標文件是整個招標活動中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都具有約束力的最重要的文件,是招標活動的章程。其中包括招標項目的主要技術條款和價格要求、評標標准及合同主要條款等重大實質性信息,專業性強、內容復雜,對編制者的專業水平,招標經驗及對投標商信息的掌握程度要求較高,能否編制出完整、嚴謹的招標文件,直接影響招標的質量,也是招標成敗的關鍵。因此招標人自行招標的,要求招標人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具有獨立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第二,有效組織評標是保證評標工作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標准進行,維護招標的公正、公平性,避免糾紛,保障招標工作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因此,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須有能夠有效地組織評標的能力,如需有專門的班子具體從事組織工作,對招標項目的專家源有較廣泛的了解等等。 為了保證自行招標的質量,防止自行招標人不具備招標能力擅自招標,或隨意變更招標程序和評標標准,造成招標工作的混亂,監督其對投標人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切實保障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本條第3款規定,對依照本法第3條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制度雖然不是一種事先審批的制度,只是要求當事人在自行招標的同時,書面告知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以備查,但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以通過備案制度掌握情況,如發現自行招標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有權要求其糾正。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自願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招標的,不須備案。
三、招標人是擬招標項目的所有者,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有自行辦理招標或委託他人招標的自主權利。但是近年來實踐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非法干預較多,其中強制招標單位委託代理,或者為招標單位指定代理機構,為本部門、本系統謀取經濟利益的情況屢見不鮮,這種作法剝奪了招標人自行招標和自願委託他人招標的權力,侵害了國家和其他招標、投標主體的利益,使招標活動無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擾亂了招標投標的市場競爭秩序。本條針對實踐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明確規定了招標人自行招標和委託他人招標的權利,對保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扼制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腐敗行為將起到促進作用。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及資格條件的規定。 一、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這里有幾層含義:(1)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既不是一級行政機關,也不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而是以自己的知識、智力為招標人提供服務的獨立於任何行政機關的組織。招標代理機構可以以多種組織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合夥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自然人一般不能從事招標代理業務。(2)招標代理機構需依法登記設立,招標代理機構的設立不需有關行政機關的審批,但其從事有關招標代理業務的資格需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定。(3)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范圍包括: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即接受招標人委託,組織招標活動。具體業務活動包括幫助招標人或受其委託擬定招標文件,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審查投標人的資質,組織評標、定標等等;提供與招標代理業務相關的服務即指提供與招標活動有關的咨詢、代書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二、招標代理機構需具備下列條件方能設立:(1)無論是哪種組織形式的代理機構都必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以便於開展招標代理業務。(2)有與其所代理的招標業務相適應的能夠獨立編制有關招標文件、有效組織評標活動的專業隊伍和技術設施,包括有熟悉招標業務所在領域的專業人員,有提供行業技術信息的情報手段及有一定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經驗等等。(3)應當備有依法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其中所儲備的專家均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8年以上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三、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組織工作繁雜,招標代理機構由於其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人員力量和招標經驗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國際上一些大型招標項目的招標工作通常由專業招標代理機構代為進行。近年來,我國的招標代理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相繼出現了機電設備招標公司、國際招標公司、設備成套公司等專業招標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招標代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不明確,長期政企不分,處於無序競爭的狀態;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承攬項目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從而損害了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影響了招標的質量,甚至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損失。因此,實踐中迫切需要明確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本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和設立條件,對規范我國招標代理工作將起到促進作用。
第十四條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⑸ 招投標基本概念
招投標一般指招標投標。招標投標是基本建設領域促進競爭的全面經濟責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單位參與工程投標,招標單位 (建設單位) 擇優入選,誰的工期短、造價低、質量高、信譽好,就把工程任務包給誰,由承建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鑰匙的方式組織建設。
⑹ 建築工程招投標中的清單含義。
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分為三種:直接費單價模式;綜合單價模式;完全單價模式。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所有投標單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因而競爭更為公平合理,有利於實現優勝劣汰。通過市場作用優化各種相關資源的配置,最終使工程招投標價格在市場竟爭中不斷趨於合理。
工程量清單招標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市場行情和本企業實際情況自主報價,經評審低價中標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其特點是「量變價不變」。
工程量清單招標是在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標人依據工程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要求,以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統一的施工項目劃分規定,為投標人提供實物工程量項目和技術性措施項目的數量清單;投標人在國家定額指導下,結合工程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和本企業實力,並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填報清單開列項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和稅金在內的綜合單價與合計匯總價,並以所報綜合單價作為竣工結算調整價的招標投標方式。
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優越性體現在:
(1)合理性: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對各招標的工程量由招標方統一提供清單,有利於投標單位競爭,有利於發揮投標單位的自身優勢和提高投標單位的素質,同時避免了預算工作的重復性和計算工程量的矛盾。工程量清單招標可以加強工程實施階段結算與合同價的管理,方便工程結算,推進建築企業適應市場的發展。充分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機制。並且可以從細節上衡量投標企業的作價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於正確評標等等。工程量清單符合現行招標法規,它是招標發展到一定水平,為完善招標投標制度,改進行政監督機制,引導招標投標向規范的市場經濟過渡進而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所採取的比較科學、合理的招標方式。
(2)縮短招標周期避免重復勞動: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充分發揮標底中已有的工程量作用,避免了招標方、審核方、投標方重復做預算,節省大量的人、材、物、同時縮短招標時間、提高功效,克服由於誤差帶來的負面影響,准確合理公正,便於實際操作。
(3)統一的報價依據規范招標行為公平競爭: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避免了工程招標中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規行為,有利於廉政建設和凈化建築市場環境,規范招標行為。並消除因工程量不統一而引起的在標價上的誤差,可以從細節上衡量投標企業的作價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於正確評標。
(4)符合國際慣例:在國際上承包工程合同通常有總體不變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統包合同等幾種。總價不變合同通常是通過投標商的競爭來決定工程的總價。即業主與承包單位按固定不變的工程造價進行結算,不因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等的變動而調整合同價格。其缺點是往往由於承包單位要承擔工程量與單價雙重的風險,因此要價較高。單價合同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分部分項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
在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投標時,招標人依據決策階段的施工圖紙,在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工程量計量單位、項目名稱、以及項目編碼等的原則下,為投標人提供實物工程量項目的數量清單,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對各招標的工程量由招標方統一提供清單,在同一平台上有利於投標單位競爭,有利於發揮投標單位的自身優勢和提高投標單位的素質,同時避免了預算工作的重復性和計算工程量的矛盾。接著,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供的統一工程量清單,再結合工程具體的實際情況、市場競爭情況、本企業的整體實力和從業經驗、技術和資金能力狀況等條件,根據施工方案,並且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填報綜合單價與匯總價,實現建築產品價格的市場化。工程量清單招標可以加強工程實施階段結算與合同價的管理,方便工程結算,推進建築企業適應市場的發展。充分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機制。並且可以從細節上衡量投標企業的報價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於正確評標等。工程量清單符合現行招標法規,它是招標發展到一定水平,為完善招標投標制度,改進行政監督機制,引導招標投標向規范的市場經濟過渡進而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所採取的比較科學、合理的招標方式。
搞好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工作的要點
選用合適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
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可以分為三種:
(1)直接費單價模式:也叫基本直接費單價法。編制投標報價單價,最後再計算直接費以外的費用並列人其他報表。這種模式和現行定額模式比較類似,區別在於工程量清單分項可能和定額分項不一致,所以需要進行定額分項的組合或拆分。
(2)綜合單價模式:即工程量清單分項的單價綜合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利潤和風險因素。而其他一些費用如施工組織措施費、社保費、保險費等則列人其他報表。這種模式和直接費單價相比分項單價綜合了管理費和利潤等費用,因此需要首先計算這些費用後,將這些費用分攤到各清單分項中。
(3)完全單價模式:這是一種國際慣例模式。完全單價模式的工程量清單分項單價綜合了直接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等所有費用。這種模式的工程量清單一般分為一般項目、暫定金額和計日工三種。目前我們招標多採用綜合單價模式,並逐漸向完全單價模式靠攏。
2.開展有效的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
是各施工單位在按工程量清單投標時應針對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每個項目進行認真分析,並結合當時市場的材料價格、勞務行情和自身企業的管理體系,結合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地段的好壞、環境的優劣、工期質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慮、創優的計劃、市場價格的影響和施工方案等都能相應地體現在報價上,真實地反映出工程的實際成本。所以各企業應該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體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設備價格詢價和比價渠道。
由於採用了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所有投標單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因而競爭更為公平合理,有利於實現優勝劣汰,而且在評標時應堅持傾向於合理低標價中標的原則。在技術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標單位的報價作為評標定標的唯一因素,這樣既可以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又有利於業主選擇一個合理的、報價較低的單位中標。
⑺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概念是什麼
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無論是政府部門的招標信息平台還是其他招標網站,每天都會對外發布海量的招中標信息;用戶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才能從龐雜的信息中篩選出少量有用的信息。
RCC招標與公告信息網是基於公司豐富的行業資源和強大的信息處理能力所創建的高效信息平台,及時發布全國的各類產品和服務的招標與公告信息。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招標、工程專業技術咨詢、規范招標行為、提高招標質量等方面,都起著積極的作用。隨著工程招標代理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工程招標代理企業間並購整合與資本運作也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工程招標代理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
⑻ 什麼是建築安裝工程招投標:
招投標工作是投資方根據工程項目需要在指定的工程項目建設交易平台進行項目交易。分項目招標和投標。招標由建設方進行實施,包括編寫招標書,選擇招標定標方式等;投標由施工方進行實施,滿足招標人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根據建設方建設需求而進行報價競標。
簡單概念如此,招投標詳細內容很多,可以購買專業書籍參考。
⑼ 建築工程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概念如何
答:1、工程招標人:工程業主單位,他們直接發出標書或委託第三方(即招標代理機構)發出標書。
2、工程投標人:是指有意向承接該項工程,有資格、實際參與並拿到招標人發出的標書的單位稱為工程投標人;投標人只是取得了投標資格並不能確定是否能夠承建該項工程。
3、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中的組織招標的單位需要有組織招投標的能力、資質,所以招標方可以委託政府、社會上有能力、資質的招標中介單位來組織招投標,並支付代理費用。有該中介單位來承擔發布公告、編制招標書、組織招標、開標、評標、發放中標通知書等各環節的工作。該中介單位統稱為招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