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中樣板有哪些
模板工程
(一)模板結構由模板和支架兩部分組成。支架部分的作用是保證模板形狀和位置。 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二)模板類型與基本要求
1.木模板 木模板是由一些板條用拼條釘拼而成的模板系統。重復利用率低,損耗大
2.組合模板
是工程施工中用得最多的一種模板,由具有一定模數的若干類型的板塊、角膜、支撐和連接件組成,用它可以拼出多種尺寸和幾何形狀,也可用它拼成大模板、隧道模和台模等。
3.大模板
一塊大模板由面板、主肋、次肋、支撐桁架、穩定機構及附件組成。面板要求平整、剛度好。次肋的作用是固定面板,把混凝土側壓力傳遞給主肋。面板若按單向板設計,則只有水平(或垂直)次肋;面板若按雙 向板設計,則不分主、次肋。主肋是穿牆螺栓的固定支點,承受傳來的水平力和垂直力, 一般用背靠背的兩個槽鋼。一般是一塊牆面用一塊大模板。
因為其重量大,裝拆皆需起重機械吊裝,但可提高機械化程度,減少用工量和縮短工期。是目前我國剪力牆和筒體體系的高層建築施工用得較多的一種模板,已形成一種工業化建築體系。
4.滑升模板
滑升模板是一種工具式模板,由模板系統、操作平台系統和液壓系統三部分組成。適 用於現場澆築高聳的構築物和高層建築物等,如煙囪、筒倉、電視塔、豎井、沉井、雙曲線冷卻塔和剪力牆體系及簡體體系的高層建築等。
滑升模板施工的特點,是在構築物或建築物底部,沿其牆、柱、梁等構件的周邊組裝高1.2m左右的滑升模板,隨著向模板內不斷地分層澆築混凝土,用液壓提升設備使模板不斷地沿埋在混凝土中的支承桿向上滑升,直到需要澆築的高度為止。用滑升模板施工,可以節約模板和支撐材料、加快施工速度和保證結構的整體性。但模板一次性投資多、耗鋼量大,對建築的立面造型和構件斷面變化有一定的限制。施工時宜連續作業,施工組織要求較嚴。
5.爬升模板
爬升模板簡稱爬模,國外亦稱跳模,是施工剪力牆體系和筒體體系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築的一種有效的模板體系,我國已推廣應用。由於模板能自爬,不需起重運輸機械吊運,減少了高層建築施工中起重運輸機械的吊運工作量,能避免大模板受大風影響而停止工作。由於自爬的模板上懸掛有腳手架,所以還省去了結構施工階段的外腳手架,因為能減少起重機械的數量、加快施工速度而經濟效益較好。爬模分有爬架爬模和無爬架爬模兩類。有爬架爬模由爬升模板、爬架和爬升設備三部分組成。
6.台模
台模是一種大型工具式模板,主要用於澆築平板式或帶邊梁的樓板,一般是一個房間一塊台模,有時甚至更大。利用台模施工樓板可省去模板的裝拆時間,能降低勞動消耗和加速施工,但一次性投資較大。按台模的支承形式分為支腿式和無支腿式兩類。前者又有伸縮式支腿和折疊式支腿之分;後者是懸架於牆上或柱頂,故也稱懸架式。 澆築後待混凝土達到規定強度,落下檯面,將台模推出牆面放在臨時挑台上,再用起重機整體吊運至上層或其他施工段;亦可不用挑台,推出牆面後直接吊運。
7.隧道模板
隧道模是用於同時整體澆築牆體和樓板的大型工具式模板,能將各開間沿水平方向逐段逐間整體澆築,故施工的建築物整體性好、抗震性能好、施工速度快,但模板的一次性投資大,模板起吊和轉運需較大的起重機。隧道模有全隧道模(整體式隧道模)和雙拼式隧道模兩種。前者自重大,推移時多需鋪設軌道,目前逐漸少用;後者由兩個半隧道模對拼而成,兩個半隧道模的寬度可以不同,再增加一塊插板,即可以組合成各種開間需要的寬度。
8.永久式模板
永久式模板是指一些施工時起模板作用而澆築混凝土後又是結構本身組成部分之一的 預制板材。目前國內外常用的有異形(波形、密肋形等)金屬薄板(亦稱壓型鋼板)、預 應力混凝土薄板、玻璃纖維水泥模板、小梁填塊(小梁為倒T形,填塊放在梁底凸緣上, 再澆混凝土)、鋼桁架型混凝土板等。預應力混凝土薄板在我國已在一些高層建築中應用, 鋪設後稍加支撐,然後在其上鋪放鋼筋澆築混凝土形成樓板,施工簡便。壓型鋼板在我國 一些高層鋼結構施工中多有應用,施工簡便,施工速度快,但耗鋼量較大。
『貳』 建築工地質量樣板展示區一般有那些項目, 。
建築工地質量樣板展示區一般有主體結構樣板、砌體抹灰樣板、樓梯樣板、廚衛樣板、給排水樣板、屋面樣板、電器預埋樣板、砌體樣板、鋼筋樣板、剪力牆樣板等樣板展示區。漢坤質量樣板展示區是根據住建部建築質量標准規范精益製作,可以根據客戶的圖紙量身定製。2.整塊鐵板做底座,滿焊大吊環,牢固穩定,吊運便捷,轉場方便。3.質量優秀,可以多個工地重復使用,大大降低項目成本。
『叄』 建築工程中「雙優樣板」是什麼意思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
樓下回答中市優和省優是級別的不同
順便給你個雙優評選辦法看了肯定就明白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引導和激勵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動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和文明施工標准化的提高,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建設工程。
第三條
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樣板工地(以下簡稱省雙優工地)評審活動,接受廣東省建設廳業務指導,由廣東省建築安全協會(以下簡稱省建築安全協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省雙優工地的評選實行自願申報制度。施工企業按規定程序申報,並由工地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建築安全協會、建築業協會(聯合會)推薦。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省新廣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團自主推薦。
第五條 評選省雙優工地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 評選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 申報省雙優工地的工程項目應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規范。
第七條 申報項目的工程規模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房屋建築工程單體建築面積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區建築面積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築工程工程造價在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
(四)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造價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程項目不能作為推薦申報項目:
(一)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所承建的工程項目;
(三) 採用國家、省有關部門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機具、材料和施工工藝的;
(四) 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執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
(六)建築起重機械未執行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辦理產權備案、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的;
(七)未落實《廣東省建設廳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的;
(八)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
(九)未全面實施建築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十)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第三章 評選申報程序
第九條
省雙優工地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向工程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建築安全協會、建築業協會(聯合會)進行申報,填寫《廣東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樣板工地申報表》,每項目可同時申報兩個參建單位,每個參建單位完成的工程量應不少於工程總造價的20%。
各有關協會或省直有關單位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查,符合推薦申報條件的項目簽署推薦意見報送省建築安全協會,省建築安全協會受理申報時間分別為每年的4月15~30日和10月1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條 申報省雙優工地,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廣東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樣板工地申報表》(一式兩份含電子文檔,單獨裝訂),其他資料應按標准規格裝訂,首頁為目錄;
(二)項目立項批文、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施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四)實施建築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反映工程項目開展省雙優工地創建活動的基本情況,包括主要業績、做法、經驗及其證明文件材料,(字數不少於2000字左右,含電子文檔);
(六)反映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的彩色照片8張,以及DVD光碟(時間不少於5分鍾)。
第四章 評審程序
第十一條 省建築安全協會設立廣東省建設工程省雙優工地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下設評選辦公室,負責省雙優工地評選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省雙優工地評選辦公室每年5月、11月組織評審專家組對申報的項目進行現場評審。專家組由3-4人組成,設組長一人,組成人員由省建築安全協會評選辦公室從廣東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專家庫中隨機選取。
第十三條 評審的依據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
(四)國家、省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准。
第十四條 原則上每個項目現場評審須進行初評和復查各一次(當年復查的項目主體工程應完成85%以上)。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組依據評審標准,結合現場管理和資料情況,對申報項目提出初評意見,並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進行評分。
第十六條 省雙優工地評選委員會對評審專家組意見進行審查,評分在85分以上的,作為省雙優工地候選項目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省建設廳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 本年度工程項目已完工的,省建築安全協會對施工、監理單位授予省雙優工地獎牌和證書,項目經理授予榮譽證書。
榮獲省雙優工地的企業,在市場准入、工程招標中與獲省優良樣板工程獎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條
本年度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省建築安全協會頒發「創建廣東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樣板工地」證書,後續施工中,若出現第八條其中之一情況的,收回證書。工程竣工後,未發生上述情況的,授予省雙優工地獎牌和證書。
第六章 評審紀律
第十九條
申報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停工待檢,不得弄虛作假,接待評審檢查一切從簡,不得宴請和送禮。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其申報參評資格。
第二十條 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保守秘密。違反紀律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其參加評審工作資格。
評審人員要接受被評單位和公眾監督。對工程評審結果,評審組人員不得自行對外公布。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建築安全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廣東省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樣板工地評選辦法》(暫行)同時作廢。
『肆』 主體建築中的模板是指什麼
模板多了,有剛模板,模板也可以製作成模板,現在工程中長用的是用竹膠板++方木做的
作用就是模具的用途一樣,澆注混泥土用的
『伍』 建築工程資料樣本
全套資料;各地略有不同第一部分
開工前資料
1、 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 施工合同
3、 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 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 質量監督登記書
6、 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 施工圖會審記錄
9、 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 開工報告
11、 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技術交底記錄
14、 測量定位記錄
第二部分質量驗收資料
1、 地基驗槽記錄
2、 基樁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3、 地基處理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4、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5、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7、 線路敷設驗收報告
8、 地基與基礎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9、 主體結構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0、 裝飾裝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2、 給水、排水及採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3、 電氣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5、 通風與空調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6、 電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7、 單位工程及所含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第三部分試驗資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檢驗報告
2、 砂、石檢驗報告
3、 各強度等級砼配合比試驗報告
4、 砼試件強度統計表、評定表及試驗報告
5、 各強度等級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6、 砂漿試件強度統計表及試驗報告
7、 磚、石、砌塊強度試驗報告
8、 鋼材力學、彎曲性能檢驗報告及鋼筋焊接接頭拉伸、彎曲檢驗報告或鋼筋機械連接接頭檢驗報告
9、 預應力筋、鋼絲、鋼絞線力學性能進場復驗報告
10、 樁基工程試驗報告
11、 鋼結構工程試驗報告
12、 幕牆工程試驗報告
13、 防水材料試驗報告
14、 金屬及塑料的外門、外窗檢測報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牆飾面磚的拉拔強度試驗報告
16、 建(構)築物防雷裝置驗收檢測報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設計要求的回填土密實度試驗報告
18、 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其他試驗報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檢查記錄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試驗記錄
21、 屋面淋水試驗記錄
22、 抽氣(風)道檢查記錄
23、 節能、保溫測試記錄
24、 管道、設備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25、 系統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26、 照明全負荷試驗記錄
27、 大型燈具牢固性試驗記錄
28、 電氣設備調試記錄
29、 電氣工程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0、 製冷、空調、管道的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31、 製冷設備試運行調試記錄
32、 通風、空調系統試運行調試記錄
33、 風量、溫度測試記錄
34、 電梯設備開箱檢驗記錄
35、 電梯負荷試驗、安全裝置檢查記錄
36、 電梯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7、 電梯試運行調試記錄
38、 智能建築工程系統試運行記錄
39、 智能建築工程系統功能測定及設備調試記錄
40、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所必須的其他測量、測試、檢測、檢驗、試驗、調試、試運行記錄
第四部分材料、產品、構配件等合格證資料
1、 水泥出廠合格證(含28天補強報告)
2、 磚、砌塊出廠合格證
3、 鋼筋、預應力、鋼絲、鋼絞線、套筒出廠合格證
4、 鋼樁、砼預制樁、預應力管樁出廠合格證
5、 鋼結構工程構件及配件、材料出廠合格證
6、 幕牆工程配件、材料出廠合格證
7、 防水材料出廠合格證
8、 金屬及塑料門窗出廠合格證
9、 焊條及焊劑出廠合格證
10、 預制構件、預拌砼合格證
11、 給排水與採暖工程材料出廠合格證
12、 建築電氣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3、 通風與空調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4、 電梯工程設備出廠合格證
15、 智能建築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證
第五部分施工過程資料
1、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 工程測量、放線記錄
3、 預檢、自檢、互檢、交接檢記錄
4、 建(構)築物沉降觀測測量記錄
5、 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記錄
6、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 施工日誌
8、 砼開盤報告
9、 砼施工記錄
10、 砼配合比計量抽查記錄
11、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2、 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調查、處理記錄
13、 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
14、 工程局部暫停施工通知書
15、 工程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復工申請
16、 工程復工通知書
第六部分必要時應增補的資料
1、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的資質證明
2、 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色)單位的變更、更換情況及原因
3、 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執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現場管理售貨員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上崗證明
5、 經建設單位(業主)同意認可的監理規劃或監理實施細則
6、 見證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委託書或授權書
7、 設計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委託書或授權書
『陸』 建設工程七大主體是什麼
一、施工測量放線報審表
1、多層高層的各層放線測量記錄;
二、磚砌體報驗申請表
1、普通磚砌體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2、普通磚砌體質量控制施工記錄;
三、鋼筋工程報驗申請表
1、鋼筋加工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2、鋼筋加工施工記錄(檢查記錄);
3、鋼筋安裝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4、鋼筋工程隱蔽驗收記錄;
5、工序交接、中間交接、單位之間交接檢查記錄(構造柱和梁板交接工序不同,所以分構造柱、梁板兩部位交接);
四、模板安裝報驗申請表
1、模板安裝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2、現澆混凝土模板安裝施工記錄;
3、工序交接、中間交接、單位之間交接檢查記錄;
五、混凝土施工報驗申請表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設計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2、混凝土施工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3、混凝土配合比及澆築施工記錄; 4、現澆混凝土全過程施工記錄 5、混凝土塌落度檢查記錄
六、模板拆除及混凝土外觀質量報驗申請表
1、模板拆除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2、現澆混凝土模板拆除施工記錄;
3、現澆結構外觀及尺寸偏差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七、混凝土澆築報審表
1、預拌混凝土,現澆拌制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商混站提供); 2、混凝土澆築申請表;
3、混凝土配合比用水量調整劑開盤鑒定記錄(商混站提供);
4、質量保證資料等(商混站提供水泥、砂石、外加劑等原材料報告—商混站提供);
『柒』 樣板工程是個什麼概念
樣板工程即可作為某類工程效仿的樣板,滿足一定規模,得到一定標准要項目工程,各國和各地區界定樣板工程和標准有所不同。
(一)民用建築工程
1. 有150間以上的客房的旅業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體育館,20000座位以上的體育場、1000座位以上的影劇院或禮堂,建築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築。
2. 總建築面積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設施齊全並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體民用建築群。
3. 建築面積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築重建或修建工程。
4. 別墅類工程,可按20棟以上(含20棟),累計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的規模組團申報。
5. 以上工程初裝修面積不得超過25%,初裝修部分必須滿足使用功能。
(二)工業建築及設備安裝工程
1. 輔助配套功能齊全單體建築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產廠房、倉庫。
2. 輔助配套功能齊全建築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體工業建築群。
3. 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相對獨立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或一條完整生產線。
(三)市政工程
省內城市規劃區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地鐵、污水處理廠、水廠、給水系統、排水系統,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防洪、垃圾處理廠(場)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 新建、改建的標准達到二級以上,全長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 新建、改建的全長400米或單跨90米以上的獨立大橋。
3. 長60米、500噸級以上內河港口碼頭工程;長80米、1000噸級以上的沿海碼頭工程。
4. 通航能力在100噸以上的船閘。
(五)電力工程
1. 發電廠(站),單機容量135MW以上。
2. 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5MW以上。
3. 變電站,電壓等級220KV以上。
4. 輸電線路,電壓等級500KV以上,線路長15KM以上,造價1億元以上。
(六)鐵路工程
1. 編組站、投資2500萬元及以上的車站或25公里及以上的線路綜合工程。
2. 長度在1公里及以上的雙線隧道或長度在2公里及以上的單線隧道。
3. 全橋長在800米及以上或投資在2500萬元及以上的橋梁工程。
(七)水利工程
工程規模為總庫容量在25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的主體工程或造價在3000萬以上的水利工程。
(八)其他工程
1. 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對發展國民經濟有重大意義的工程。
2. 具有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工程質量優良,具有代表性、標志性、特別紀念意義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