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投標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1.研究招標文件。
2、調查投標環境。
3、制定施工方案。
4、投標計算。
5、確定投標策略。
6、投標報價決策作出後,即應編制正式投標書。
2. 建築工程投標需要什麼
一、投標人應反復閱讀、理解招標文件,熟悉招標文件中所明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特別是招標文件對廢標條款的規定。在投標文件中應對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全部響應,不能遺漏,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投標單位與項目經理的資質應符合招標文件及國家的規定。如採用資格預審的,投標單位與項目經理名稱應與資格預審時一致。
2、投標工期不要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文件中的簽字、章印要齊全有效。如: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的簽字蓋章、造價工程師或編制人員的章印。
4、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完整。
5、投標文件中對同一內容的表述應保持前後一致。特別是工期、報價方面。
6、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完整,施工的方法和措施要切實可行。
7、採用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的,報價應與施工組織設計中所採用的措施相適應。
二、投標報價應合理,具備競爭性。
投標人在投標中能否獲勝,一個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就是投標報價,由於投標報價是一次性的,開標後不能更改,因而投標人應巧妙確定投標報價,要仔細考慮報價的合理性,在報價方面,應適中並應一步到位,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過高與中標無緣,過低有可能無利潤造成虧損,即使中標也失去意義,所以投標人必須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價格的評定原則和方法,在保證質量、工期的前提下,保證預期的利潤及考慮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確定適當的利潤率,有的放矢地報出適中的投標價,同時可以提出能夠讓招標人降低投資的合理化建議或對招標人有利的一些優惠條件等,來增加中標的機會。
三、投標文件製作完成後,應反復核對,多人把關。
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後,要安排專人認真檢查。首先要檢查投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述是否規范,語言嚴密,檢查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中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都作出了響應,同時要檢查有關投標文件的裝訂和排版等方面的細枝末節問題,這樣能讓招標人從投標文件的外觀和內容上感覺到投標人工作認真,給招標人首先留下好印象。有些投標人認為細小問題,不給予足夠的重視,事實上,往往是這些影響全局,導致全盤皆輸。
四、投標文件遞交
這是最後一個環節,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指定地點送達投標人,否則投標文件將會被拒收,從而前功盡棄。
3. 建築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要做哪些工作(至少30條)
投 標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太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作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作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二條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4. 什麼是工程施工投標,其一般程序和工作內容是什麼
工程施工投標的一般程序和工作內容為:
1、首先,由招標單位發出招標信息(可以是公告),說明擬交易的建設項目及交易條件,邀請承包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出投標方案和投標報價;
2、投標人首先取得招標文件,認真分析研究後,編制投標書。投標書實質上是一項有效期至規定開標日期為止的發盤或初步施組編寫,內容必須十分明確,中標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內容應全部列入,並在有效期內不得撤回標書、變更標書報價或對標書內容作實質性修改。
3、招標人依據法定程序選擇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制定統一的評標規則,對所有投標單位的報價和方案進行分析和比較,選擇其中最有利條件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人,與之簽訂合同,在履約中使建設項目付諸實施。
(4)建築工程施工投標的主要工作有哪些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投標的基本要素有:
1、工程招標。工程招標是以實現工程項目建設和工程設備、材料采購交易為目標,進行的一系列活動。通過招標的手段,利用投標人之間的競爭,達到優中擇優的目的。至於擇優的標准,要視每個招標人、工程項目的特點及要求而定。
2、招標文件。廣義的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在某個項目進行招標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文件,狹義的招標文件僅指發標時發布的文件。招標文件是供應商准備投標文件和參加投標的依據,同時也是評標的重要依據,因為評標是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進行的。
3、工程投標。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或投標人滿足招標人最低資質要求而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交,爭取中標的行為。
4、投標文件。投標人在通過了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以後,對自己在本項目中准備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描述,還有對自己對本項目的完成能力,報價,完成的細節(如工程招標需有施工組織設計)等等按照招標文件制定的響應文件。
5、工程開標。依據招標文件和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在有投標人和監督機構代表出席的情況下,當眾公開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公開宣布投標人名稱、報價及投標文件中的有關主要內容。
6、工程評標。招標人依法組建專門的評標委員會,按照規定的(投標文件中)評標標准和方法,對各投標人及所報送的投標資料進行全面審查、評審和比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擇優推薦合格的1-3名中標候選人的過程。
7、工程定標。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在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8、工程授標。招標人對經公開無異議的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接受其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
9、工程中標。投標人接到招標項目中標通知書,既為中標,也稱得標。中標意味著投標人已經取得了招標內涵的工程項目的承建權。
10、簽訂合同。以國家規範文本為依據,就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項目建設中有關問題進行細化和磋商,並以規范格式的文字進行約定(雙方簽字並蓋章)。合同的簽訂標志著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圓滿結束,標志著工程項目的建設的啟動。
5. 工程招標准備階段招標人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招標手續
選擇招標方式
編制招標有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築工程的范圍。
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築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託,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6. 工程施工招標工作都有那些
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文件ABC(一)
—學習56號令心得
為了規范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編制,國家九部委局共同頒布了2008年56號令《<標准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准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並在附件中編制公布了2007版的《標准施工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准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標准文件》),規定可選擇政府投資項目自2008年5月1日起試點實施。
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編制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編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招標活動的成敗和工程項目後期的實施,對業主影響較大。過去招標時,各行業使用的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版本不同,承發包合同適用度不同,基本屬於各自為政狀態,文件編制隨意性大,行業之間沒有統一性和規范性。其中:制定規范不清;計價方式不明;合同的專用條款編制漏洞(雙方權利義務、工程預付款、履約保證金、結算方式、違約責任等);甲供材料交代不清;標段劃分不合理;工期要求不科學;現場條件不明確;清單錯漏;評審條件不公平、評標細則不載明等問題很多,給業主的後期工作帶來很多的麻煩和困難。因招標項目操作和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上述問題多,工作難度大,所以急需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台一部與國際接軌的具有統一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並便於工程項目實施的施工招標文件範本,同時也方便管理、監督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九部委局結合各行業工程施工招標的共性及國際慣例和參照《FIDIC合同條件》為主要合同條件共同編制的符合我國建設工程管理體系、適用於我國國情的2007版《標准文件》,為招標投標活動參與者提供規範文件版本,為提高編制施工招標文件質量,維護「三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各行業招標投標活動管理提供了有利保障。
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不同於單台設備采購或材料采購,每個工程項目都有其特殊性。由於建設工程各行業、各專業不同,每份招標文件的編制就都不同,根據項目特點和招標人要求編制的合同專用條件也會有差異,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就更加不一樣了。56號文規定施工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附表除外)、「評標辦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條款」應不加修改的引用《標准文件》,並同時規定了第三條:……行業標准施工招標文件重點對「專用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作出具體規定。鑒於此,招標代理機構承接代理項目後,各行業自己沒有制定本行業標准招標文件的,應與招標人協商自行根據工程特點和行業標准編制和完善「專用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以及所有《標准文件》中的前附表和附表的內容,從而編制出完整、規范、適用於本工程項目操作的施工招標文件,並將其特殊性考慮進去,負責任地將招標文件編制的合理、合法、明了、嚴謹、公正,並具有可操作性。
學習《標准文件》後看到其中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編制的比較合理,「投標人須知」正文中未盡事宜、不同施工項目需招標人確認的問題,都按「條款號」概括出來,並概括的比較全面。這樣即方便了招標人對項目的陳述又方便了投標人對招標項目和招標活動的了解,使用起來十分簡便。尤其在「編列內容」里事先設定了選擇項,讓即使對本工程施工還不熟悉的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也能夠事先知道與招標人協商的問題有那些,便於操作項目過程中的交流,更加便於監督人的審查和監督。隨著業主和施工企業對《標准文件》熟悉程度的增加,不同工程施工項目的要求只在「前附表」里就可以了解個大概,這樣就將復雜的文件和條件變的簡單化了。在「試行規定」的第七條中還規定了《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不得與正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也請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在編制文件時需注意。
下面就施工招標文件中十二個內容分別談一下筆者以往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和學習《標准文件》後的體會:
一、編制工程概況
在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時,工程概況敘述的目的在於幫助潛在投標人了解工程項目情況。主要內容包括招標人名稱、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地質地貌、氣候條件、現場情況、工程情況(結構類型、建築物構築物形式及數量、層數、主要建築內容、對周邊環境要求、設計標准)、建設前期准備情況和地質資料等。
如為一般民用房屋建築,可稍微簡單一些,但也應表述清楚,最起碼也應將房屋建築地點、數量、建築面積、層數、層高、總高、結構類型、基礎形式、屋面形式、現場情況等說清楚。如果建設工程為一個小區或組團,可將其編號,按結構形式或同類圖紙劃分標段後加以說明。如果建築工程各單體其用途、結構不同時,就必須逐個單體介紹清楚。
工業建築工程項目概況的技術要求應描述的更為詳細和清楚,如抗滲、防火、耐溫、自控系統的特殊要求及所採用的工藝,所安裝的設備等。有些工業建築項目,其構築物較多,如多種池類,地下通道、煙囪、塔類、爐體等,技術要求特殊、復雜,一般應按各單位工程載明其特殊要求。
招標人已經提供了整套設計圖紙或施工圖紙並提供了工程量清單,工程概況可以寫的簡要些,但要把工程項目情況、地質地貌、氣候條件、建築規模、特點寫出來,讓投標人基本能在工程概況中了解到項目大體情況。招標文件發售時,除發給潛在投標人全套施工圖紙外,如港口、碼頭、橋梁等特殊工程,還應附工程附近的海域圖和施工地點工程區形勢圖等。
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時,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對項目概況的編制應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或初步設計文件中查找,或由施工圖紙中查找和計算得出。
做為一個招標代理機構的項目經理,如果編寫不出一個扼要、簡潔、清楚又明白的「工程概況」是不及格的。
二、投標資質審定。
投標人的資質一般在發公告和資格預審時明確規定,未進行資格預審的招標項目在招標文件中還應註明對投標人投標資格的要求和資格審查的程序及方式。投標人資格的審查和資質等級的要求應根據行業、工程類別、工程規模、結構形式、復雜難易程度、工期、工程質量的要求審定。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應熟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及經營范圍的條件,依工程類別(面積或體積)、復雜難易程度(結構復雜、鋼結構多、大跨度、高聳、機電設備安裝復雜)、工期要求、分部分項質量要求(如抗滲、耐熱、防輻射、抗震等),施工條件惡劣(高溫、場地狹窄、流沙、大水量和生產交叉等)等內容綜合考慮,共同確定適宜本工程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以滿足工程需要。對於投標人的資質等級要求,應分清是施工總承包資質,還是專業承包資質,看其覆蓋穿插情況。級別等級不能設定太高,以免將有實力又經濟的潛在投標人排除在外,或投標人不夠法定開標人數,,更不能含有歧視條件和按個人意向設定。
國家資質的管理統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對施工總承包資質,根據系統不同已經劃分了十二類;專業承包企業資質也已經劃分了六十類;還有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劃分了十三類。這些都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其級別分級管理和認定頒布,但是我國國家太大,行政管理部門太多,又有很多相關部門自行分別給予了各個相關企業頒布了各種各樣資質證書。所以編制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時對於投標人的資質,就較難確定,一般遵循的原則,先看施工總承包,再看專業承包,再看其他各部、協會頒布的,盡量考慮周全。各承包資質的名稱和級別一定要寫准確,不能出差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設定資格要求就捎帶說一下資格預審:如果投標人人數不多時按《標准資格預審文件》中要求的「合格制」審定即可,如果考慮投標人太多時,資格預審文件中應公布資審比較的方法(評分法),按照《標准資格預審文件》的「有限數量制」即可。
三、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預備會」和「踏勘現場」應該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首先,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標前會」和「踏勘現場」的時間、集合地點和是否由投標人自帶車輛等內容。在發售招標文件幾天後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時間前幾天組織和舉行(留出招標人討論和確定澄清文件的時間)。而後,代理機構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設計單位和所以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的「標前會」和「踏勘現場」。
為便於操作和節省大家的時間及費用,「標前會」和「踏勘現場」最好一起組織,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程序和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標前會」和「踏勘現場」由四步完成:
程序一:組織標前會議,進行項目介紹;程序二:踏勘現場,介紹現場條件;程序三:舉行面對面質疑澄清會議;程序四:匯總會議紀要,發放答疑文件。
「預備會」和「踏勘現場」的組織和操作,很能反映一個代理公司和其項目經理的水平和能力,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建設工程項目中,組織的嚴謹、規范又有條不紊也是不易(當然,項目地點環境簡單,技術條件不復雜又另當別論),那種將會議組織的拖拖拉拉,雜亂無章、連人都攏不到一塊,又不知下一步該干什麼招標代理機構,估計業主也就不會用你第二回了.
註:踏勘現場過程中,介紹人介紹現場情況時應讓各潛在投標人都聽得到,避免一家提問就只給一家講解,引起大家誤會
7.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包含哪些內容
大體說下吧,如有不託之處請指教,謝謝!
1、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洽談項目實質性內容,
2、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信息)公告,
3、招標代理機構製作招標文件,
4、接受投標企業報名,並向投標企業發售招標文件(會簽後的文件),
5、開標(自招標文件發售之日至開標日不少於20天)
6、評標,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5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於評委總人數的2/3)
7、定標(確定中標人)
8、發布中標公示(三天以上)
9、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
8. 工程項目施工投標工作的主要步驟是什麼
1.接收到投標要求或拿到招標要求;2.公司資質審核;3.仔細招標等是否要求,核對商務部分,資質等是否符合,技術部分參數要求,功能要求,是否滿足;找到得分點,有些分可以放。4.如果有疑問或者有任何不合理的,在投標時間前15日內提出申請。5.編寫標書(技術:圖紙、清單、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商務:按招標文件填寫)。6.開標:技術答疑,商務答疑。7.評標;8.中標公示;9.簽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