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材料取樣送檢
建設部2000.09.26,以建建[2000] 211號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其中第六條,適用品種范圍,以及後來地方(省)規定的節能環保、玻璃密閉性、抗風壓等材料,都應該見證取樣和送檢。具體抽樣數量、代表批量,見證員應該熟悉,因為見證員是經過培訓持證的,見證員忘記了可以咨詢監測站。
❷ 建築工程材料送檢詳細流程,越詳細越好,謝謝
(1)取樣。材料取樣和試件製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對材料取樣和試件製作見證由見證人人員負責,填寫《見證記錄台帳》。
(2)送檢。取樣後將試件從現場移交給試驗單位的過程。
(3)收件。
(4)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應電腦列印,採用省統一用表,簽名一定要手簽,應有「有見證檢驗」專用章統一格式。
(5)報告領取。檢驗結果合格,由施工單位領取報告,辦理簽收登記;檢驗結果不合格,由見證人領取試驗報告。
(2)建築工程原材料取樣擴展閱讀:
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的通知》:
第六條下列試塊、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
(一)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二)用於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
(三)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
(四)用於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五)用於拌制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六)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
(七)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它試塊、試件和材料。
❸ 土建工程上都有哪些原材料需要送檢
五大建築材料見證取樣方法一、水泥
1、水泥的進場檢驗
(1)、水泥進場後首先檢查水泥的出場合格證及出場檢驗報告,核對包裝袋上的廠家、牌號、品種、強度等級、出場日期,出場編號。除此以外,水泥袋上還應註明產品名稱、代號、凈含量、生產許可證編號、執行標准號,包裝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跡顏色,
硅酸鹽和普通硅酸鹽水泥為紅色,礦渣水泥為綠色。
(2)取樣批量和方法
a. 散裝水泥:同廠同期同品種同強度的同一出場編號500t為一批。取樣方法隨機從不少於三個車罐中,用槽型管在適應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過2m)。取樣攪拌均勻後從中取出不少於12kg作為試樣放入標準的乾燥密封容器中,同時另取一份封樣保存。
b. 袋裝水泥:同一廠家、同期、同品種、同強度等級,以一次進場的同一出場編號的水泥200t為一批,先進行包裝重量檢查,每袋重量允許偏差1kg。
取樣方法:隨機從20袋中採取等量的水泥,經攪拌後取12kg兩份,密封好,一份送檢,一份封樣保存。
二.鋼筋
(1)對進廠的鋼筋首先進行外觀檢查,核對鋼筋的出廠檢驗報告(代表數量)、合格證、成捆筋的標牌、鋼筋上的標識,同時對鋼筋的直徑、不圓度、肋高等進行檢查,表面質量不得有裂痕、結疤、折疊、凸塊和凹陷。外觀檢查合格後進行見證取樣復試。
2.取樣方法:
拉伸、彎曲試樣,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盤中任選兩根鋼筋距端頭500mm處截取。拉伸試樣直徑R6.5-20mm,長度為300-400mm。彎曲試樣長度為250mm,直徑R25-32mm 的拉伸試樣長度為350-450mm,彎曲試樣長度為300mm。取樣在監理見證下取2組,1組送樣1組封樣保存。
3、批量:
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同一爐罐號同一交貨狀態每60t為一驗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見證取樣地點應在澆注地點隨即取樣,在監理見證下進行現場攪拌砼,取樣應在第三盤至結束前30min之間取樣。商品砼運至現場後進行交貨檢驗,其砼試樣應在交貨地點同一車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間取樣,試塊按組數填寫委託單,按要求留足試塊組數(標養、同條件)。
2、組批規則:
1)現場攪拌同:同一強度等級,同一配合比,生產工藝相同的砼每一取樣單位應符合下列規定:a、每拌制100盤,但不超過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現澆樓層。
2、商品砼:
用於交貨檢驗的混凝土按100m3 一個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當連續供應混凝土量大於1000m3 時,按每200m3 計算。
3.根據具體需要留置同條件試塊。
四、砂漿:
❹ 建築工程有什麼材料是規定送檢的
水泥:1、按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批。袋裝水泥取樣時,應有代表性,在堆場的20個不同部位等量取樣,取樣的總數應不少於12kg。散裝水泥取樣,隨機地從不少於三個車罐中等量抽取,數量不少於12kg。2、水泥送檢須提供水泥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同編號、同批量、同期的出廠試驗報告單。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並按復驗結果使用。一、鋼材
1、鋼筋以同一規格、同一品種、同一爐號、同一進貨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於60t ,不足60t也為一批,任選兩根鋼筋切取,至少有一根留有鋼筋標志。鋼筋試驗應附有同一批量的生產廠家質量證明書。具體取樣詳見表1。鋼筋品種 序號 檢驗項目 取樣數量(根) 取樣方法及部位 試樣長度(mm) 代表批量(t)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 1 拉伸 2 任選兩根鋼筋切取 500 ≤60
2 冷彎 2 任選兩根鋼筋切取 270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 1 力學 2 任選兩根鋼筋切取 500 ≤60
2 彎曲 2 任選兩根鋼筋切取 270
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1 拉伸試驗 1 任選一根鋼筋切取 500 ≤60
2 冷彎試驗 2 不同根鋼筋各取一根 270
冷扎扭鋼筋 1 拉伸試驗 3 距鋼筋端部不少於500mm處切取 宜取偶數倍節距,且不應小於4倍節距,同時不小於500mm ≤10
2 冷彎試驗 3 270
冷扎帶肋鋼筋 1 拉伸試驗 1 在每(任)盤中隨機切取 500 ≤60
2 彎曲試驗 2 270
3 反復彎曲 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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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建築材料取樣標准
常見的建築材料取樣標准如下,
(一)現場攪拌混凝土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准》(GBJ107-87)的規定,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築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每拌制100盤但不超過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次數不得少於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其取樣次數不得少於一次;
3、當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立方米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4、同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准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二)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結構實體檢驗用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樣數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其內容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等。
2、同條件養護試件應由各方在混凝土澆築入模處見證取樣。
3、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不宜少於10組,留置數量不應少於3組。
4、當試件達到等效養護齡期時,方可對同條件養護試件進行強度試驗。所謂等效養護齡期,就是逐日累計養護溫度達到600℃.d,且齡期宜取14d~60d。一般情況,溫度取當天的平均溫度。
(三)預拌(商品)混凝土
預拌(商品)混凝土,除應在預拌混凝土廠內按規定留置試塊外,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還應根據《預拌混凝土》(GB14902-94)規定取樣。
1、用於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交貨地點採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少於一次;一個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時,取樣也不得少於一次;當在一個分項工程中連續供應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於1000立方米時,其交貨檢驗的試樣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2、用於出廠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攪拌地點採取,按每100盤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每一工作班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亦不得少於一次。
3、對於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質量,每車應目測檢查;混凝土坍落度檢驗的試樣,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檢驗不得少於一次;當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時,也不得少於一次。
(四)混凝土抗滲試塊
根據《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J108-87),混凝土抗滲試塊取樣按下列規定:
1、連續澆築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時,應留置兩組(12塊)抗滲試塊。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應增加留置兩組(12塊)抗滲試塊。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變化時,均應另行仍按上述規定留置。
4、抗滲試塊應在澆築地點製作,留置的兩組試塊其中一組(6塊)應在標准養護室養護,另一組(6塊)與現場相同條件下養護,養護期不得少於28天。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混凝土抗滲試塊取樣按下列規定: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築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於一次,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
1、粉煤灰混凝土的質量,應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壓強度進行檢驗。
2、現場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檢驗,每工作班至少測定兩次,其測定值允許偏差為±20mm。
3、對於非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組試塊;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組試塊。不足上列規定數量時,每工作組至少成型一組試塊。
(六)試件製作和養護
根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准》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試件的製作和養護按下列規定:
1 試件的製作
1.1 混凝土試件的製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1.1 成型前,應檢查試模尺寸並符合GB/T 50081—2002的規定;試模內表面應塗一薄層礦物油或其他不與混凝土發生反應的脫模劑。
1.1.2 在試驗室拌制混凝土時,其材料用量應以質量計,稱量的精度:水泥、摻合料、水和外加劑為±0.5%;骨料為±l%。
1.1.3 取樣或試驗室拌制的混凝土應在拌制後盡短的時間內成型,一般不宜超過15min。
1.1.4 根據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確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動振實;大於70mm的宜用搗棒人工搗實;檢驗現澆混凝土或預制構件的混凝土,試件成型方法官與實際採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圓柱體試件的製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1.2 混凝土試件製作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2.l 取樣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應至少用鐵杴再來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的規定,選擇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動台振實製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將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入試模,裝料時應用抹刀沿各試模壁插搗,並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試模口;
b.試模應附著或固定在符合有關要求的振動台上,振動時試模不得有任何跳動,振動應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不得過振。
2)用人工插搗製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混凝土拌合物應分兩層裝入模內,每層的裝料厚度大致相等;
b.插搗應按螺旋方向從邊緣向中心均勻進行。在插搗底層混凝土時,搗棒應達到試模底部;插搗上層時,搗棒應貫穿上層後插入下層20~30mm;插搗時搗棒應保持垂直,不得傾斜。然後應用抹刀沿試模內壁插拔數次;
c. 每層插搗次數按在10000mm2截面積內不得少於12次; d.插搗後應用橡皮錘輕輕敲擊試模四周,直至插搗棒留下的空洞消失為止。
3)用插入式振搗棒振實製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將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入試模,裝料時應用抹刀沿各試模壁插搗,並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試模口;
b.宜用直徑為φ25mm的插入式振搗棒,插入試模振搗時,振搗棒距試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觸及試模底板,振動應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且應避免過振,以防止混凝土離析;一般振搗時間為20s。振搗棒拔出時要緩慢,拔出後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試模上口多餘的混凝土,待混凝土臨近初凝時,用抹刀抹平。
2 試件的養護
2.1 試件成型後應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蓋表面。
2.2 採用標准養護的試件,應在溫度為20±5℃的環境中靜置一晝夜至二晝夜,然後編號、拆模。拆模後應立即放入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標准養護室中養護,或在溫度為20±2℃的不流動的氫氧化鈣飽和溶液中養護。標准養護室內的試件應放在支架上,彼此間隔10~20mm,試件表面應保持潮濕,並不得被水直接沖淋。
2.3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拆模時間可與實際構件的拆模時間相同,拆模後,試件仍需保持同條件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