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那些建築材料規定取樣送檢,依據的什麼規
建築材料(見6.附件)取樣送檢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行業相關規定、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合同的約定。
1.按有關規定,建築材料進行質量檢驗時,既要對其出廠合格證等隨附資料和產品外觀進行檢查,也需要對產品(材料)抽樣送檢。抽樣檢驗分為自檢和見證取樣和送檢。屬於自檢性質的,施工單位可單獨取樣檢驗;見證取樣和送檢,則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至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認可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計量認證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59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9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2條:申請從事對涉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檢測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Ⅱ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抽樣方法有哪些
通常是利用數理統計的基本原理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或一批產品中隨機的抽取樣本,並對抽取的樣本進行檢測和評價,從中獲取樣本的質量數據信息,以獲取的信息為依據,通過統計的手段對總體的質量情況做出分析和判斷。
統計推斷工作過程
Ⅲ 什麼是見證取樣檢測制度土建工程的送檢范圍
見證取樣就是由工程監理、施工單位、生產單位共同取樣並送到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制度。見證取樣,需要由監理填寫見證取樣單並現場抽樣、封樣、送樣,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部分材料生產廠家和施工單位用質量好的產品代替工程中使用的劣質產品去送檢,從而取得合格檢驗報告的做法。
很多工地都存在以次充好的問題,樣品和送檢產品都是單獨生產或者采購的好東西,但是實際使用的確實劣質材料。如果讓施工單位或者生產單位去自己送檢,可能會存在中途換樣的問題,所以要求監理、施工單位、生產單位三方共同從施工現場抽樣送檢,見證取樣的檢測報告上會蓋上見證取樣的章,以表明報告的性質。
土建工程按照各種材料的重要性,由工程監理決定材料是否需要見證取樣並送檢,一般情況下鋼筋、水泥這些都是主要材料,必須見證取樣的,有一些特別重要的工程,所有的材料都需要見證取樣送檢
Ⅳ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查中的「三檢制」制度是指( )。
工程中的三檢制指的是:
三檢制是為保證產品質量,企業建立的自檢、互檢、專檢相結合的質量檢驗制度。
(1) 自檢
生產工人對自己生產的產品或完成的工作任務進行檢驗,實行「三自」,即自己檢查,自己把合格品、廢品、返修品、回用品分開,自己記錄有關數據,防止不合格品轉入下道工序。
(2) 互檢
生產工人之間對所制產品、零件和完成的工作進行相互檢驗。互檢有多種形式,如班組質量管理員對本組工人生產的產品的抽檢;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轉來的產品的檢驗;交接班的互檢和同工序工人間的互相檢驗等。
(3) 專檢
由專職人員運用專門檢驗技術、測試手段和裝備進行的質量檢驗。
堅持方法
(1)要注重實效,防止走過場。「三檢制」作為安全管理的一種制度和形式,包含著非常豐富的實際內容。
班前檢查有三項內容:
一是檢查防護用品和用具,看職工應該穿戴的防護用品是否按要求穿戴了,防護用具是否攜帶了,如果不符合規定,則應督促他們改正。
二是檢查作業現場,看是否存在著不安全的因素,如果存在則應及時排除,以保證職工有一個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
三是檢查機器設備,看是處於良好的狀態,如有故障則應及時檢修。
班中的檢查的內容是:督促落實各種防護措施,制止或糾正違章作業行為,消滅事故苗頭,保證全體人員按章操作和設備正常運行。
班後檢查的內容是:檢查作業現場和機械設備,做到工完場清,防護用品用具擺放有序,機械設備處於完好狀態。對「三檢制」規定的檢查項目,班組長必須逐項地進行認真檢查。
(2)要把班中檢查作為重點,貫穿作業的始終。班組長要做有心人,經常地進行督促檢查,還要發揮班組技術員、安全員和全體職工的作用,實行互相監護。
(3)要把檢查督促與加強安全教育結合起來。堅持「三檢制」的目的在預防。規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只是抱著消極應付的態度,也收不到預期效果。只有大家的防護意識增加了,才能主動地接受檢查,自覺地遵守規章。
(4)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堅持「三檢制」,必須使實勁,有韌勁。如果不堅持檢查,很可能要出事,對事故這個禍害,必須天天時時加以防範,而堅持「三檢制」正是天天時時預防事故的有效途徑。
Ⅳ 房屋建築工程水電安裝材料現場抽樣檢驗規定
你所說的水電這些材料都不是用於結構的主要承重結構,不需現場取樣送檢(復試),只要有廠家的合格證、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就行啦。
、磚:在同一產地、同一規格條件下,(1)燒結普通磚:每15萬匹或不足15萬匹為一個送樣批次。(2)燒結多孔磚:每3.5萬匹~15萬匹為一個驗收批,不足3.5萬匹也按一批計。(3)燒結空心磚:3萬匹或不足3萬匹時亦為一個送樣批次,每組抽樣10塊。
2、水泥:12㎏,按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一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
3、鋼筋原材:2長2短,長的50cm,短的30cm, 每一批由同一廠別家、同一爐號、牌號、同一規格、級別、同一交貨狀態、同一進場時間的情況下,熱軋帶肋鋼筋組成<60t每批、冷軋帶肋鋼筋組成<50t每批、冷拉鋼筋<20t每批,不足20t時,亦為一批,均抽檢一次。
4、鋼筋焊接:3根50cm,電渣壓力焊:焊接接頭不超過300個為一個送樣批次,鋼筋機械連接接頭不超過500個接頭抽樣一次。
5、砂:抽檢數量為20㎏,按同一產地、同一規格、同一進場時間,每≤400m3/批或≤600t為一驗收批進行抽樣。
6、碎(卵)石:抽檢數量為40㎏,同一產地、同一規格、同一進場時間,數量不超過600T抽樣一次。
7、基岩取芯:天然抗壓一組9個,飽和抗壓一組6個,直徑根據水鑽大小決定,一般為100㎜。
9、配合比:砼配合比:砂60斤、石子100斤、水泥60斤,砂漿配合比:砂30斤、水泥30斤、根據需要添加外加劑10斤。
10、砂漿試塊:同一強度等級、同一配合比、同種原料,每台攪拌機,每一樓層或250m3砌體為一取樣單位;每一取樣單位標准養護試塊的留置組數不得少於一組,每組六塊,規格為75×75×75㎜。
11、砼試塊: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當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3個為一組,規格為100×100×100㎜。
12、防水卷材:按同一生產廠、同一類型、同一規格、同等級為一批,抽取3卷進行規格尺寸和外觀質量檢驗,合格後截取300mm後,縱向截取300mm作為樣品。
13、外牆面磚應按《建築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准》JGJ110-97的要求,每300 m2同類牆體取1組試樣,每組3個,每一樓層不得少於1組;不足300 m2同類牆體,每兩樓層取1組試樣,每組3個,當採用水泥砂漿粘結時,應在28d後進行檢驗。
14、拉結筋抗拔:同規格、同型號,基本相同部位組成一個檢驗批,抽檢數量按批量總數的1‰計算,且不小於3根。
以上具體送檢數量及長度根據地方檢測所而定,各個檢測所的規定有所不同。所有工程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歸檔均需與項目有關人員進行協調、溝通、配合。
Ⅵ 建築工程材料和工序抽檢是怎樣規定
抽檢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還真沒有體現;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旁站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巡視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平行檢驗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
Ⅶ 求一套完整的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a、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驗收記錄由施工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填寫,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的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b、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分項工程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查應符合有關規定。
d、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項目經理和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
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d、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驗收記錄由施工單位填寫,驗收結論由監理單位填寫。綜合驗收結論由參加驗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設單位填寫,應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及總體質量水平做出評價。
單位工種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Ⅷ 建築企業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工程試驗、檢測是合理使用資源、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是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驗、檢測成果是重要的施工依據和基礎資料。為切實加強、規范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發揮試驗、檢測工作在工程質量監督和檢驗中的作用,滿足工程施工質量管理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程試驗主要工作制度
第二條 工程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及其運行性能,對確保工程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具有決定性意義,必須十分重視,按各有關方面所負責任,層層把關。
(一)訂貨人員只能按照設計圖紙和合同清單上規格、型號進行訂貨,如有更改、代用,要吃透設計意圖,並履行更改手續。
(二)設備、材料的催交保管人員要嚴格按訂貨合同辦事。入廠的設備材料應符合訂貨合同的規格、數量及供貨范圍,包裝應完整,應有出廠合格證、試驗記錄或材質化驗單及必要的技術文件等。
第三條 復核設備質量時應著重注意下列要求:
(一)設備型號、規格、數量、性能、安裝要求與設計圖紙相符;
(二)設備安裝環境及使用條件是否符合本工程具體條件;
(三)設備技術性能和工作參數以及控制要求是否滿足設計規定的運行方式。
第四條 設備開箱驗收時驗收程序和應注意事項:
(一)開箱時包裝質量先進行驗收;
(二)開箱後清點設備及附件並應與裝箱單相符合,裝箱單應與合同相符合;
(三)設備外型及介面應與工藝設計相符合;
(四)裝箱資料要齊全,一般包括:設備清單和說明書、設備總圖、基礎外形圖和荷載圖、性能曲線、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出廠檢驗和性能試驗記錄。
第五條 設備開箱驗收工作,由材料室負責,並提前1天通知工程室、技術室、成本室、製造廠家/供應商、運輸單位,必要時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
第六條 驗收時由材料室做好記錄。對存在的缺陷問題,應經過共同研究後做出記要,明確責任,落實處理方法、費用和時間要求,由簽訂訂貨合同的單位/部門執行。
第七條 當有關方(部門)在驗收時對設備缺件、缺陷、數量、質量、技術標准、處理方法等意見不一時,要求項目部領導參加,並進行討論,按合同規定予以解決。
第八條 材料與構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它們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所以加強材料與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絕不能忽視。
(一)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包括鋼材、水泥、焊條、高強螺栓等,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進場後按驗收標准復驗;復驗不合格的材料或不具備這兩項證明的材料均不得用於工程;
(二)材料質量抽樣、檢驗項目和方法,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等要求;
(三)用於重要結構的材料,如高強砼、防水材料、防腐蝕材料、絕緣材料、保溫材料等配製,應經試驗合格並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意後才能使用。
(四)普通材料及其供應商資質由質量部門隨時抽查。
第三章 見證取樣試驗制度
第九條 見證取樣工作,是確保工程質量檢測真實性﹑准確性﹑以科學的數據正確反映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見證取樣制度的實施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是指在承包單位按規定自檢的基礎上,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試驗檢測人員見證下,由施工人員在現場取樣,送至指定單位進行試驗。
材料進場要登記台帳,見證取樣送檢試驗記錄要登記台帳
(一)鋼筋原材料:鋼筋進場後應檢查出廠合格證、規格型號、數量等。並在現場監理監督下及時按規范規定的要求做好抽樣復驗,經復驗合格,駐地監理認可後方可用於工程。
(二)水泥:水泥進場後,應檢查水泥的出廠合格證、生產日期、數量、批號及等級,應及時取樣送檢。並將每批水泥的三天強度報告報現場監理,檢測合格並經現場監理同意後該批水泥方可用於施工。
水泥的檢測項目一般有:細度、凝結時間、安定性、膠砂強度。
水泥的凝結時間分初凝和終凝,初凝為水泥加水拌合時起至標准稠度凈漿開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時間,終凝為水泥加水拌和時起至標准稠度凈漿完全失去可塑性並開始產生強度所需的時間。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結硬化過程中體積變化的均勻性。當水泥漿體硬化過程發生了不均勻的體積變化,會導致水泥膨脹、開裂、翹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會降低建築物的質量,所以,規范規定水泥的體積安定性不良的水泥應作廢品處理,不能用於施工。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並按其結果使用,鋼筋砼結構、預應力砼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廢品:凡氧化鎂、三氧化硫初凝時間、安定性中的任一項不符合本標准規定時均為廢品。
不合格:凡細度、終凝時間、不溶物和燒失量中的任一項不符合標准規定或混合材料摻加量超過最大限量和強度低於商品強度等級規定的指標時稱為不合格品。水泥包裝標志中水泥品種、強度等級、出廠名稱和出廠編號不全的也屬不合格品。按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噸為一批,散裝水泥不超過500噸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進場批號不一致,按進場批次抽樣。
(三)磚: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的磚到場後,每進場一批﹑一個檢驗批(每層)抽樣一組,同時每檢驗批不超過燒結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10萬塊。
(四)砂漿:每一樓層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同類型﹑同強度等級的砌磚砂漿,每台攪拌機應至少抽樣一次。砂漿試件應為標准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根據現場施工條件﹑技術水平制定取樣數量。樓地面﹑牆面砂漿也應製作試件。
(五)混凝土:為保證工程質量及環保要求,要求使用商品砼。承包商應提前聯系供應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質要求,將砼配合比一式叄份報建設(監理)單位批准後方准使用。上報資料除砼配合比設計外,還應有強度試驗報告、抗滲試驗報告(如有抗滲要求的話)、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劑的二證(即出廠合格證、使用前的復驗合格報告)、砂、石料的檢驗報告等。上報資料應經駐地監理審查並簽署意見。施工單位應對使用的商品砼質量負最終責任。
1、砼立方體抗壓強度:
按規范規定,將砼拌合物製作邊長為150㎜的立方體試件,在標准條件(溫度20℃±2℃,相對濕度大於95%以上)下,養護到28天的齡期,測得的抗壓強度值為砼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簡稱立方體抗壓強度)。
2、砼強度等級:
砼強度等級是按砼立方體抗壓強度標准值來劃分的。強度等級採用符號C加立方體抗壓強度標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強度等級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驗收時的重要依據。
砼拌合物的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宜採用多次采樣的方法,在澆注地點取樣,不能在卸料地點取樣,一般在同一盤砼或同一車砼中的約1/4處、1/2處和3/4處之間分別取樣,從第一次取樣到最後一次取樣不宜超過15分鍾,然後人工攪拌均勻。砼試塊取樣組數應滿足規范規定的最少組數。(標准條件下養護1組,構件同條件下養護1組)
3、現場測定砼坍落度的方法:
① 濕潤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內壁和底板上應無明水。
② 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試樣用小鏟分三層均勻地裝入筒內,使搗實後每層高度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層用搗棒搗25次,插搗應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進行,各次插搗應在截面上均勻分布,插搗筒邊時搗棒可以稍微傾斜,插搗底層時,搗棒應貫穿整個深度,插搗第二層和頂層時,搗棒應插透本層至下一層表面,澆灌頂層時,砼應灌到高出筒口,插搗過程中,如砼沉落低於筒口,則應隨時添加,頂層插搗完後,颳去多餘的砼,並用抹刀抹平。
③ 提坍落度筒時應垂直平穩,提的過程應在5~10S內完成,從開始裝料到提筒的過程應連續進行,並應在150S內完成。
④ 坍落度是筒體與砼試體最高點之差。
⑤ 觀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壓強度試塊尺寸與換算系數
骨料最大顆粒直徑(㎜)換算系數試塊尺寸(㎜)31.50.95100×100×100(非標准試塊)401.00150×150×150(標准試塊)601.05200×200×200(非標准試塊)
強度代表值的確定
①三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強度(精確到0.1 Mpa)。
②三個測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並除,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
③如最大值和最小值與中間值的差均超過中間值的15%,則該組試件的數據無效。
(六)砂、石等建築材料
按照規定必須要在現場到位的材料中見證取樣送檢。
(七)預制構件:對成批生產的構件,應按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不超過1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品作為一批。作結構性能檢驗。
(八)防水材料:項目部質檢員、施工員會同現場監理檢查是否按業主或公司主管部門指定的廠家和材料品種購買防水材料,各類防水材料進場之後都要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並按規范要求取樣送檢,每批送認可的試驗室進行常規指標的性能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1、防水卷材:大於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
2、防水塗料:同一品種﹑同一牌號﹑同一廠家的防水塗料,每10噸為一批,取2Kg。同一批至少抽一次。
(九)外牆粘結面磚:飾面磚粘結必須做粘結強度檢測,檢測數量,每300M2取樣一組,不足300M2,按一組抽樣。
(十)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築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在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須作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抽檢數量,有代表性房間的5%,同時不少於3間。
(十一)基樁檢測:工程樁應進行單樁承載力及樁身完整性抽樣檢測。對於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採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少於50根,不應少於2根。樁身質量完整性檢測:「一柱一樁」,低應變檢測按100%數量抽樣,群樁低應變檢測按20%數量抽樣。高應變試驗按2%數量抽樣,同時不少於5根抽樣。靜荷載試驗按1%數量抽樣,同時不少於3根,當總樁數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第四章 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檢驗評定、核定製度
第十條 質量檢驗評定的劃分及單位工程檢驗評定標准執行現行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第十一條 質量檢驗評定程序及組織,具體執行公司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第五章 試驗人員管理制度
1、試驗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無上崗證人員不可從事試驗工作;
2、現場試驗員應在土建技術主管指導下進行工作,全面負責現場試驗工作;
3、試驗人員應對送試的原材料、混凝土、砂漿試塊以及施工過程中鋼筋接頭等應嚴格按要求進行取樣送試,對試樣的真實性、代表性負責,並認真填寫試驗委託單;
4、試驗人員應熟練掌握試驗設備的使用方法,負責維修,保養和計量工作;
5、試驗人員應嚴格按照規范標准整理資料,並交由資料室,確保各種資料填寫齊全,字跡清晰,無塗改,對各種送試項目分別建立台帳,並作好記錄;
6、試驗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聽從領導安排;
7、試驗人員必須使用符合標准規范的儀器設備、工具,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取樣、試件制備及測試工作。
第六章:試驗儀器管理制度
1、試驗儀器設備應建立台帳進行統一管理。
2、儀器設備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或校驗,未經檢定或校驗合格以及已過檢驗周期的設備禁止使用。
3、使用儀器設備前後,必須檢查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和運轉正常,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使用完畢應關好設備,切斷電源。
4、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檢修,檢修完 畢,調試正常或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5、有計量要求的儀器設備,經檢定、校驗合格後,均應貼上合格證進行標識(工具除外)
6、振實台使用完後要及時清理並刷塗脫模劑或礦物油。
7、恆溫恆濕標准養護箱在使用過程中要隨時檢查養護箱水箱內的水位,以及溫濕度控制狀況。
8、做好試驗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及保養工作。
9、嚴格按照公司計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時做好試驗儀器設備的計量信息錄入及更新工作。
第七章: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現場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吸煙、吃東西。禁止與試驗無關的人員進入試驗室,禁止將與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
2、現場試驗室應按衛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掃衛生,每周徹底清掃一次,每次試件製作完後都要及時清理,保持清潔、整齊;
3、下班後,必須切斷無關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4、使用電器設備時,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器開關,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應拉閘斷電(需連續工作除外);
5、廢棄的混凝土、水泥漿以及經試驗檢測後的各種原材料,應按要求倒入指定的地點;
6、現場取樣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以確保人身安全。
第八章:試驗資料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規范標准整理資料,並交由資料室,確保各種資料填寫齊全,字跡清晰,無塗改,對各種送試項目分別建立台帳,並作好記錄;
2、建立各種原材料及試件取樣台賬,按順序連續編號;
3、試樣編號管理:砼、砂漿試件應標明成型日期、強度等級、試件編號和養護信息;
4、抽取或製作的試樣為唯一性標識,內容是編號、型號、制樣或成型日期等(不註明施工單位名稱和工程名稱)。試件編號按單位工程分類順序排號,不得有重號和空號;依據標准重新取樣復試的,其復試樣品的編號與初試時相同,在後綴用「復試」加以區分,並在委託台帳里註明處理意見,並把初試與復試報告都並入檔案;
5、 建立書面委託關系,按要求填寫委託單內容,並對所提供試樣的真實性,代表性負責;
6、及時向試驗檢測單位收集試驗結果信息,當試驗結果不合格時,應及時按要求對其進行雙倍取樣復試,如復試仍不合格,應及時向項目總工及相關人員反映,由項目技術部門和監理單位共同商議對不合格材料的處理;
7、試驗報告管理:及時收取送檢試樣試驗報告,在試驗台賬中登記試驗結果及報告編號等信息,便於以後的資料信息查找及管理;登記完成後應及時將試驗報告送至資料管理部門進行資料歸檔管理,以便於其他專業口的資料報驗、報審;
8、 材料報驗、報審資料管理:對進場的材料應檢查並及時收集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合格證等資料,做好進場材料的檢查記錄,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及時取樣送檢。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試驗資料應按報驗、報審程序,由項目負責人審核後及時報監理單位.施工資料的申報、審批不得影響正常施工;
9、根據施工進度及驗收劃分,及時做好混凝土強度的統計、評定記錄以及結構實體檢驗的驗收記錄,報項目總工和監理審批,並做資料歸檔管理;
10、及時收集新標准、新規范信息,做好培訓學習工作並留存學習記錄;根據新規范、新標準的要求及時對試驗方案作出動態調整;
11、嚴格按公司要求及時向公司質量管理系統填報試驗台賬並按時上報試驗台賬質量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