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工地現場對臨時消防的要求都有哪些需要配置哪些東西
1、這個有許多要配置的,具體的建議查地工消防管理的一個技術規范,網路一下「工地,消防管理」
2、主要配置的東西為,臨時水系統(水池,水管,水帶,水槍),滅火器,報警器,應急燈等
⑵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規范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員工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災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市境內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內裝修等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第四條 依照本標准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應當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並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防火工作人員每日應對施工現場進行防火巡查。
第七條 施工單位及其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二)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臨時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是否完好有效;
(五)倉庫是否按照防火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八)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八條 施工現場開展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二)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三)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及時清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九條 因施工需要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到場監護,並進行下列內容的防火檢查:
(一)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並且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進行動火作業;
(二)動火操作人員是否具備動火資格,動火監護人是否在位;
(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並配備了滅火器具;
(四)電、焊器具是否合格,燃氣、氧氣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點是否符合規定;
(五)動火期間的滅火應急措施是否落實。
第十條 施工人員宿捨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區的消防安全要指定專人負責,並進行下列內容的防火檢查:
(一)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二)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四)是否制定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三章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建立由施工人員參加的義務消防隊。
第十二條 施工人員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人員應當於1min內形成滅火第一戰鬥力量,在第一時間內採取如下措施:
(一)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施工人員利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器材滅火;
(二)施工現場看護人員應通過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通知施工單位值班人員後,參加滅火和疏散工作;
(三)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員負責引導疏散。
第十三條 火災確認後,施工單位應當於3min內形成滅火第二戰鬥力量,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一)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人員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人員;
(二)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三)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四)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第四章 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人員應根據施工階段情況實時熟悉現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相應的應急疏散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實際,配備相應的火場疏散逃生裝備、器材。
第十七條 火災發生時,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第十八條 火災無法控制時,施工單位火場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第五章 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內容:
(一)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應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第二十二條 施工人員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施工期間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 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應達到如下要求:
(一)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三)知道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自己的職責;
(四)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會引導他人疏散。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性標志。
第六章 達標驗收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驗收按以下方式進行:
(一)組織驗收人員對施工單位進行檢查;
(二)查看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及火災隱患整改記錄;
(三)隨機設定起火點,檢查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撲救初起火災的情況;
(四)隨機抽查單位員工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五)檢查單位防火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記錄等檔案資料。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達標: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擅自施工的;
(二)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防火巡查或發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沒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或沒有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
(五)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准確率低於80%的。
⑶ 建築工程施工用臨時房有那些消防要求
一、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當採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m2;
3、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築面積大於200m2時,應至少設置2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於25m;
4、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於1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於1.5m。
5、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於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宿舍房間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m2,其他房間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100M2。
7、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散門的距離不應大於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於0.8M;房間超過50m2時,房門凈寬度不應小於1.2M。
8、隔牆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二、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房、可燃材料庫房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層數應為1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 m2;
3、可燃材料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築面積不應超過30 m2,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 m2。
4、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散門的距離不應大於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於0.8m。
三、其他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
2、 會議室、娛樂室等人員密集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一層,其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四、凡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房自即日起1日內撤離人員,10日內整改拆除完畢。
五、凡未落實到位的將上報省廳,作出本地企業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天,外來隊伍限制進皖備案、罰款並責令停工整改等處罰。
⑷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是什麼
1.考慮滅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臨時消防車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且不宜大於40m。
2.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道。
3.臨時消防車道宜為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消防車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於12m×12m的回車場。
4.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m。
5.臨時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
6.臨時消防車道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參見GB50720-201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⑸ 施工現場臨時設置消防栓有什麼要求工地在安徽省蚌埠市
消火栓系統
1、一棟多層建築,消火栓室內、外消防總用水量超過25L/S。現設計為有一路市政自來水進水管,在室外設消防水池(滿足室內、外消防總用水量),室內消火栓用水由泵從消防水池吸水增壓供給,室外消防用水由連接在基地內的市政自來水給水管網上的室外消火栓供給,這樣做是否可行?
答:本工程雖然基地內的市政自來水給水管網上接有室外消火栓,但因僅有一路市政自來水引入管,室外消防用水仍需考慮消防水池供水問題。消防水池取水口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 m(高層建築消防水池取水口保護半徑不宜大於100 m);消防車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 m。當上述條件不能滿足時,應設室外消防用水供水泵及室外消火栓。
2、丁類廠房不設室內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20L/S,一路進水,根據「建規」8.6.2條規定,是否可不設消防水池。
答:可燃物較少的丁類廠房,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20L/S時,根據「建規」8.6.1條第2款,可不設消防水池。
3、儲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池,當設有室外消防儲水提升泵供室外消火栓時,是否要設消防水池取水口。
答:可以不設。
4、關於消防水池,「建規」8.6.2條 取水口與建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設計中往往難做到),而「高規」GB50045-95 7.3.4條為5m. 怎樣判別。
答:「省水規」10.2.2條第6款已統一為:不宜小於5 m。
5、「高規」7.3.4條:供消防車吸水的消防水池取水井,其水深應保證消防車水泵吸水高度不超過6m,是指最高水位還是最低水位?
答:是指最低水位。
6、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建規」8.2.8條第4款規定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150m,請問此為行走距離,還是保護半徑?是否要將建築物全部包裹?
答:是保護半徑,所有建築都應在保護半徑之內。
7、對於室外消火栓的間距,「建規」很明確,不應大於120米,而「高規」則不明確,對於高層建築來說,室外消火栓間距超過120米算錯嗎?當然「省水規」6.3.3條第2款明確室外消火栓間距不應大於120米,但此規范是地方性規范。
答:江蘇省內的工程應執行「省水規」,根據「省水規」6.3.3條第2款,高層建築室外消火栓間距不應大於120米。
8、設有人防地下室的建築,若有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設於非人防區域。在人防區域內是否必須按「人防火規」中7.4.1條和7.4.2條規定,設獨立的人防工程消防水池及增壓泵房?
答:「人防火規」 7.4.1條和7.4.2條並未規定人防工程要設獨立的消防水池及增壓泵房。人防區與非人防區可合用消防設施。
9、食品類(非櫥櫃式)冷庫,當室內消火栓設置在冷庫外無法滿足二股充實水柱到達冷庫內任何部位時,如何處理?
答:參考嚴寒地區非採暖建築設置室內消火栓的做法,可在食品類(非櫥櫃式)冷庫內採用乾式系統,但在進水管上應設置快速啟閉裝置,管道最高處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10、住宅底部的商業服務網點,其室內消火栓應如何布置?
答:對於省內工程,可採取以下的方式:
(1)布置在商業服務網點的外牆;
(2)至少在每一單元的商業服務網點底層設一個單出口消火栓,同時須計算該消火栓及相鄰單元的商業服務網點消火栓的充實水柱能否到達商業服務網點任何部位。商業服務網點若有帶內樓梯的二層時,應計算到二樓的任何部位。當底層設一個消火栓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可以上、下樓各設一個單出口消火栓或在底層設二個單出口消火栓。
(3)商業服務網點不能以設置雙閥雙出口栓減少栓布置點的方法來滿足兩股水柱到達室內任何部位的要求。
11、「省商規」8.3.4條,三層小型商業並聯店應設封閉樓梯間。請問如何設置消火栓以保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
答:至少在並聯店的每一層各設一個單出口消火栓,同時須計算該消火栓及其上層或下層的消火栓的充實水柱能否到達並聯店的任何部位。
12、一些大型生產廠房(面積、體積較大)設計說明中未說明其生產產品的種類、工藝流程及生產人員相關參數,僅簡單說明其廠房的火災危險性確定為「丁、戊、丙」類,如何進行審查?是否需要設計人員提供確定依據?
答:廠房消防設計必須明確生產的火災危險類別,丁、戊類廠房應說明廠房內可燃物情況,丙類廠房應說明生產什麼產品;倉庫消防設計應明確儲存物品的種類、物品存放型式(堆垛、單排貨架、雙排貨架)、物品存放高度等,不明確者無法審查,應由設計人員補充材料後審查。
13、色織生產車間、酒廠發酵、釀酒車間確定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丁」類是否可以?是否必須由設計人員提供確定依據?
答:(1)色織生產車間參照服裝加工廠房;酒廠發酵、釀酒車間參照飼料加工廠房,其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均應確定為丙類。
(2)若廠房的生產產品在「建規」條文說明表1中未列出,或無同類型參照,設計人員應提供其確定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的依據,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等。
14、廠房與附屬辦公用房貼鄰建造,如何計算消防用水量?是按廠房還是按民用建築計算?
答:(1)當廠房與附屬辦公用房符合無防火間距的兩棟建築的條件時,廠房按工業建築設計,附屬辦公用房按民用建築設計。
(2)當廠房與附屬辦公用房按一棟建築進行設計時,應按工業建築和民用建築分別進行計算,取大者。
15、多層住宅下的非人防地下室,使用性質為自行車庫,上部建築滿足不設置室內消火栓的條件。問題:(1)總建築面積大於300 m2小於500 m2,是否需設置室內消火栓?(2)總建築面積大於500 m2(如2000 m2),但劃分為多個小於500 m2的防火分區,是否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答:(1)自行車庫屬於戊類庫房,根據「建規」8.3.1條註解,自行車庫可不設室內消火栓。
(2)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6、一棟100 m以下的一類高層住宅,地下室局部有面積小於200 m2的水泵房(有單獨出口至室外地面),有防火牆與其他地下室隔開,是否可以不設消火栓?
答:根據「省水規」4.0.2條第1款,應設室內消火栓。
17、一棟底部為商業,上部為住宅的多層建築,是否要設室內消火栓系統?
答:根據「省水規」3.0.6條,多層建築中的住宅和商業分別按照住宅建築和商業建築進行消防設計。
「省水規」4.0.2條第3款中的商住樓不適用於多層建築。
(1)商業:根據「省水規」4.0.2條第2款、第8款和8.1.1條第5款,當符合下列情況時,應設室內消火栓系統:商業體積>5000 m3;商業每層建築面積>1500 m2;商業總建築面積>3000 m2;商業設有集中空調。
(2)住宅:根據「省水規」4.0.2條第5款,當總層數≤7層時,住宅可不設室內消火栓系統;當總層數>7層時,住宅要設室內消火栓系統。(層數計算方法見「省住規」第8.1.3 條注)。
18、一棟多層建築,底層商業單間營業面積小於200平方米,商業部分體積小於5000 m3;二~四層辦公,總體積大於5000 m3、小於10000 m3。查「建規」8.3.1條,沒有明確要求設室內消火栓。是否要設室內消火栓?
答:與此類型相似的工程必須按總體積進行消防設計。
對照「省水規」4.0.2條中第2款,商業體積大於5000 m3時就要設室內消火栓系統,不能簡單地認為總體積小於10000 m3而不設室內消火栓系統。
19、一棟體積大於50000 m3的多層展覽建築,根據「省水規」第7.5.2條,室內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於13m。以此計算相應的水槍流量約5.7L/S。查表5.0.4-1,同時使用水槍數量4支,則流量為22.8 L/S。請問室內消火栓系統的設計流量取20 L/S,還是22.8 L/S?
答:根據「建規」8.4.1條第1款:「建築物內同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同時開啟的上述系統用水量之和計算,當上述多種消防系統需同時開啟時,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50%,但不得小於10 L/S」。本建築同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11.4 L/S,故本工程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取20 L/S,符合規范中的用水量規定。
20、一棟高度小於24 m、體積小於10000 m3的廠房,根據「建規」表8.4.1,消火栓用水量5 L/S,同時使用水槍數量2支,每根豎管最小流量5 L/S,如果採用DN65的室內消火栓,每支水槍的流量實際為5 L/S左右,此時消火栓用水量是按10 L/S取值,還是按5 L/S取值?
答:按10 L/S取值。
21、「省水規」 7.1.5條是否可以理解為民用建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不大於25L/S時,就可以僅設屋頂消防水箱及設增壓設備,而不設消防水池及消防主泵?工業建築(如丁戊類廠房)是否適用此條?
答:並非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不大於25 L/S的多層民用建築都可以採用僅設屋頂消防水箱及設增壓設備、不設消防水池及消防主泵的消防給水系統。採用此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築,一般為體量較小,僅一棟建築,市政自來水水量充足,但水壓不足的建築,並應事先徵得當地消防部門的同意。工業建築不適用此條。
22、「省水規」7.1.5條提到了用增壓泵代替消防水泵的做法,請問這種情況消防水箱的容積是否按10 min的用水量計算?
答:消防水箱的容積按10 min的消防用水量計算。
23、「省水規」7.3.4條提到設置冷卻塔的場所應該設置室內消火栓,問題:(1)此處的冷卻塔是不是指設置在屋面上的冷卻塔?(2)此時的室內消火栓箱設在室外,如果周圍沒有可供安裝消防箱的牆、柱時,可否用落地型消防櫃?(3)某工程設計時,屋面大部分面積設計了太陽能集熱器,冷卻塔放置在屋頂消防水箱間等設備間的屋面,此時消防水箱低於保護冷卻塔的消火栓,如何設計?
答:(1)包括所有放置冷卻塔的場所。(2)如果周圍沒有可供安裝消防箱的牆、柱時,可以設置落地型消防櫃,並應採取防凍措施。(3)通常消防水箱應放置在屋頂最高部位。若特殊情況消防水箱低於最不利點消火栓時,在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設增壓設施。
24、「省水規」7.4.1條第2款,一類高層建築的住宅和商住樓應設消防軟管卷盤,而「高規」一類高層建築的住宅和商住樓不需設消防軟管卷盤,開發商不肯接受如何把握?其他省市套用「高規」,一類高層建築的住宅和商住樓不需設消防軟管卷盤。
答:江蘇省內的工程都應執行「省水規」。
一類高層建築的住宅和商住樓應設消防軟管卷盤。
25、設置在人防工程內的汽車庫,當設有消火栓系統時,是否要設消防軟管卷盤?
答:「人防火規」7.6.2條第6款規定室內消火栓處應同時設置消防軟管卷盤,
但7.3.14條又規定了:「設置在人防工程內的汽車庫、修車庫,其防火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准《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的有關規定執行」。由於《汽規》未要求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故設置在人防工程內的汽車庫可不設消防軟管卷盤。但人防工程內的其他場所,當設有消火栓系統時,應設消防軟管卷盤。
26、某建築根據相關規范不需設置室內消火栓,但要設置消防軟管卷盤,設計時採用室內消火栓代替消防軟管卷盤。請問該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答:該設計符合規范要求。
27、消防軟管卷盤的水源從生活給水系統接入時,壓力有何要求?
答:滿足生活給水系統的水壓即可。
28、如下圖所示的18層單元式住宅,入戶花園為消防電梯的前室,左右兩處入戶花園內各設一隻單立管雙閥雙出口消火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答:上圖消火栓設置符合規范要求。但應注意,如入戶花園作為套內空間時,消火栓不能設置在入戶花園內。
29、根據「高規」7.4.7.2條規定,只要高位消防水箱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要求,則可不設增壓設施,而對於頂層為躍層的高層住宅建築如何理解,因室內消火栓設在躍層的下一層,一般來說能滿足靜水壓力要求。
答:頂層為躍層的高層住宅建築,應以躍層作為最不利點來計算消火栓靜水壓力。
30、「高規」要求消火栓靜水壓力超過1.0MPa時,進行豎向分區。
⑹ 施工現場消防要求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的基本要求:
1 施工現場防火應統一管理,承擔合同約定的防火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負責對施工現場防火實施全程監理。
2 施工現場的防火責任單位應制訂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落實相關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 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臨時道路應滿足人員疏散、消防車通行(凈寬和凈空高度分別不應小於4m)、滅火救援的要求。
5 施工現場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宜相對獨立布置,並應保持足夠的防火距離。
6 易燃、易爆物品應按其種類、性質分別設專用存放庫房,庫房禁止布置在高壓線下,並應設置在遠離火源、固定動火作業場、疏散通道及人員和建築物相對集中的避風處。
7 給水管網或管路和配電線路的敷設或架設走向、高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8 工程開工前,應配置臨時消防設施包括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等。
並確保消防水源。臨時室外消防給水主幹管的直徑不應小於DN100;末端壓力不應小於0.2MPa;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辦公與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區布置,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120m;建築高度大於24m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消防水池)。
9 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宜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保持同步。對於房屋建築,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 3層。
10 在建工程所用保溫、防水、裝飾、防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11 在建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護架的架體,宜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
12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應履行審批手續。具有爆炸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火作業。
⑺ 建築工地臨時消防規范,高度不超過24米的建築臨時消火栓怎麼布置,工作壓力是多少
1施工現場或其附近應有穩定、可靠的水源,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
2當施工現場全部處於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3臨時室外消防給水主幹管的直徑不應小於DN100;給水管網末端壓力不應小於0.2MPa。
4 臨時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辦公與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區布置,距在建工程用地紅線或臨時建築外邊線不應小於5.0m。
5 臨時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120m;消火栓的最大保護距離不應大於150m。
6臨時室內消防豎管的設置位置應便於消防人員取水和操作,其數量不宜少於2根;
7臨時室內消防豎管的管徑應根據消防用水量、豎管給水壓力或流速進行計算確定,消防豎管的給水壓力不應小於0.2MPa,流量不應小於10L/s。
⑻ 工地臨時消防管徑有什麼要求
一般要求:
消火栓給水系統管徑>100mm的鍍鋅鋼管,應採用法蘭連接或溝槽連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徑>100mm未明確不能使用螺紋連接,僅要求在管徑≥100mm的管段上應在一定距離上配設法蘭連接或溝槽連接點。
1、消火栓給水系統管道當採用內外壁熱浸鍍鋅鋼管時,不應採用焊接。系統管道採用內壁不防腐管道時,可焊接連接,但管道焊接應符合相關要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指報警閥後)管道不能採用焊接,應採用螺紋、溝槽式管接頭或法蘭連接。
2、消火栓給水系統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當採用法蘭連接時推薦採用螺紋法蘭,當採用焊接法蘭時應進行二次鍍鋅。
3、任何管段需要改變管徑時,應使用符合標準的異徑管接頭和管件。
4、有關消防管道連接方式及相關技術要求可參照《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中的有關規定。
(8)合肥市建築工程臨時消防要求擴展閱讀
安裝工藝流程
安裝准備 → 干管安裝 → 報警閥安裝 → 立管安裝 →噴灑分層干支管、消火栓及支管安裝 → 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水泵結合器安裝 → 管道試壓 → 管道沖洗 → 噴灑頭支管安裝(系統綜合試壓及沖洗) → 節流裝置安裝 → 報警閥配件、消火栓配件、噴灑頭安裝 → 系統通水試。
市場前景
當前隨著發展的要求,各種新型的消防管材和連接技術不斷出現,並且在各種實際工程得到有效應用,這些都需要我們加以總結,使得各種消防類管材在各種消防系統應用中更加准確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