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建設工程按用途可分為生產性建設工程和費生產性建設工程。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兩部分;非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則只包括建設投資。我在此要論述的是非生產性建設投資。
建設投資,是由建築工程安裝費、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建設期利息、不可預見費等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設工程總投資,工程造價必不可少。工程造價是指一項工程預計支出費用或實際支出費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在這個意義上工程造價與建設投資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實可行的工程造價,即可控制工程建設工程的投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㈡ 什麼是土建投資
1、簡單點說,土建投資是指整個工程的投資,但一般不包括水暖電,鋼筋大多也是和土建分開的。
2、不同行業的土建投資費用構成有所不同:煤炭工程包括可研報告中的井工投資和土建費;火電、輸變電工程為建築工程費;水電、核電工程為建安工程費中的建築工程費;有色項目為建設工程費(鋼結構建築物不包括基礎以上部分投資);水利項目為建安工程費中的建築工程費;公路包括建築工程費(不含設備購置及安裝費)和交通工程費。
㈢ 建築工程項目投資金額達到多少就需要進行招標
(一)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詳細請參考原計委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㈣ 建築工程有哪些投資形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BT模式的運作
1. 政府根據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2. 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3. 政府在BT投資全過程中行使監管,保證BT投資項目的順利融資、建設、移交。投資方是否具有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實力,是BT項目能否順利建設和移交的關鍵。
所謂「BT招商」就是政府從潛在BT投資對象中選擇最終投資方進行BT項目運作。
㈤ 建設工程靜態投資包含哪些費用
靜態費用是以某一基準年、月的建設要素的價格為依據所計算出的建設項目投資的瞬時值。包括: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和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基本預算費。
動態費用是指為完成一個工程項目的建設,預計投資需要量的總和。它除了包括靜態投資所含內容之外,還包括建設期貸款利息、投資方向調節稅、漲價預備金、新開征稅費以及匯率變動部分。
㈥ 什麼是建安投資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簡稱「建安工程投資」進行建築安裝工程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的總和,是構成基本建設投資的主要組成部分。
按工程作業對象和生產技術的不同,分為建築工程投資和設備安裝工程投資兩類。前者包括各種房屋、構築物、設備基礎、支架等建築工程的費用。
後者包括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作以及測定安裝工程質量、無負荷試運轉的費用。
(6)建築工程投資擴展閱讀:
為了核算和監督出包工程的投資完成情況,以及與施工企業有關備料款和工程款的結算情況,建設單位應設置的會計科目分述如下:
1、「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它屬於資金佔用類科目,用來核算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支出,以及為項目配套而建造專用設施所發生的投資支出。包括:專用鐵路線、專用公路、專用通訊設施、送變電站、地下通道、專用碼頭等。
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借方登記根據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經審核後應付的已完建築安裝工程價款,以及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勞保支出。
貸方登記已辦理交付使用手續,交付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安裝工程價值。本科目應設置「建築工程投資」和「安裝工程投資」兩個明細科目,並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有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的建設單位,對於用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完成的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應單獨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2.「預付備料款」科目。它屬於資金佔用類科目,用來核算尚未實行工程竣工結算辦法的建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預付的備料款,以及撥給施工企業抵作預付備料款的各種材料。借方登記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備料款,以及撥給施工企業抵作預付備料款的材料結算價格。
貸方登記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合同規定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囤的預付備料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扣回的預付備料款。本科目應按收取備料款的施工企業戶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實行工程竣工結算辦法的建設單位,可不設置本科目,如果根據合同規定或由於物資供應方式等原因,仍負責供應一部分施工用材料的,撥付材料的價款可直接在「應付工程款」科目核算。
3、「預付工程款」科目。它屬於資金佔用類科目,用來核算建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預付的工程進度款。借方登記按照工程進度,每旬或月中向施工企業預付的工程款。
貸方登記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企業結算已完工程價款時,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預付工程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扣回的預付工程款。本科目應按收取工程進度款的施工企業戶名設置明卸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4.「應付工程款」科目。它屬於資金來源類科目,用來核算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工程合同的有關規定,與施工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應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
貸方登記根據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應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價款。以及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臨時設施包干費和勞保支出,借方登記以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抵扣的應付工工款,以及實際支付的工程價款和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其他支出。
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支付的工程價款和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其他支出。本科目應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戶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建設單位不按合同規定而拖延結算期的罰款支出,按規定由自有資金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實際工作中,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將「預付工程款」和「應付工程款」科目合並為「承包單位工程款往來」科目。
㈦ 簡述建設工程總投資的概念
建設工程總投資,一般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花費的全部費用。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兩部分;非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則只包括建設投資。其中建設投資,由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目前暫不徵收)組成
㈧ 建設工程投資包括哪些費用定額計價包括哪些費用
建安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待攤投資、待沖基建支出等,
參照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工日單價、機械台班單價、材料以及設備價格信息及同期市場價格,直接計算出直接工程費,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措施費、其他項目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匯總確定建築安裝工程造價。
㈨ 建築工程投資按照費用的性質包括哪些內容
1、建築工程投資按照費用的性質包括:建築工程定額、設備安裝工程定額、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其它費用定額、現場經費定額、間接費定額)、工器具定額以及工程建設的其它費用定額等。
2、建築工程投資是指構成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的各種建築工程的實際支出。建築工程主要包括下列各項內容:
①各種房屋(如廠房、倉庫、辦公室、住宅、商店、學校、俱牙部、食堂、車庫、招待所等)和建築物(如煙囪、水塔、水池等),包招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消防等設名的價值及其裝設油飾工程,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負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及排水等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紛的敷設工程。
②設備的基礎、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築工程,煉鐵爐、煉焦爐、蒸汽爐等各種窯爐的砌築工程,金屬結構工程。
③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築場地布置,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抄除,土地平整,設計中規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工程地質勘探,以及程完工後建築場地的清理和綠化工作等。
④礦井開鑿工程,露天礦剝離工程,石油、天然氣鑽井工稻(不包括生產礦山用生產費用進行的礦井、坑道的整理延伸與捐礦工程),以及鐵路、公路、橋梁等工程。
⑤水利工程,如水庫、堤壩、灌渠等工程。
⑥防空、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