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築面積如何計算
2005-04-15 發布 2005-07-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
第326號
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五年四月+五日
前言
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二○○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的要求,木規范是在1995年建設部發布的《 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為滿足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的需要,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築結構和新技術等對建築面積計算的影響,考慮了建築面積計算的習慣和國際上通用的做法,同時與《住宅設計規范》和《房產測量規范》 的有關內容做了協調。本規范反復徵求了有關地方及部門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意見,先後召開多次討論會,並經過專家審查定稿。
本規范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為便於准確理解和應用本規范,對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的有關條文進行了說明。
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希望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有關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 ) ,以使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曉麗 王彭林 徐余泉 王誨宏 李艷海 白潔如 徐佩清 李學范 朱 連
1 總則 1
2 術語 1
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2
本規范用詞說明 3
附:條文說明 4
1 總則
1.0.1 為規范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統一計算方法,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
1.0.3 建築面積計算應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
1.0.4 建築面積計算除應遵循本規范,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2 術語
2.0.1 層高 story height
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0.2 自然層 floor
按樓板、地板結構分層的樓層。
2.0.3 架空層 empty space
建築物深基礎或坡地建築吊腳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築空間。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築物的水平交通空間。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築物外牆的水平交通空問。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設置在建築物底層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 迴廊 cloister
在建築物門廳、大廳內設置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門斗 foyer
在建築物出入口設置的起分隔、擋風、禦寒等作用的建築過渡空間。
2.0.9 建築物通道 passage
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問。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築物與建築物之何,在二層或二層以上專門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
2.0.11 勒腳 plinth
建築物的外牆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觸部位牆體的加厚部分。
2.0.12 圍護結構 envelop enclosure
圍合建築空間四周的牆體、門、窗等。
2.0.13 圍護性幕牆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為外牆起圍護作用的幕牆。
2.0.14 裝飾性幕牆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幕牆。
2.0.15 落地櫥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牆面根基落地的櫥窗。
2.0.16 陽台 balcony
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硒衣物的建築空間。
2.0.17 眺望間 view room
設置在建築物頂層或挑出房間的供人們遠眺或觀察周圍情況的建築空間。
2.0.18 雨篷canopy
設置在建築物進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陽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為半地下室。
2.0.21 變形縫 deforrnation joint
伸縮縫(溫度縫)、沉降縫和抗震縫的總稱。
2.0.22 永久性頂蓋 permanent cap
經規劃批准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
2.0.23 飄窗 bay window
為房問採光和美化造型而設置的突出外牆的窗。
2.0.24 騎樓 overhang
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
2.0.25 過街樓 arcade
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3.0.1 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l 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應汁算1/2 面積;凈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0.2 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而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3 多層建築物首層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汁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 .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4 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台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 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6 坡地的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探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並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築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l/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台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0.7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rn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l/2 計算。
3.0.9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10 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1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0.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台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l/2計算。
3.0.13 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4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5 建築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牆煙囪應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
3.0.16 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 計箕。
3.0.17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築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8 建築物的陽台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9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20 高低聯跨的建築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1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2 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3 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並在建築物面積內計算。
3.0.24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面積:
1 建築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
2 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 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 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和罐體的平台。
6 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空調機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台、挑廊。
7 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8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9 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本規范用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採用「可」。
2 本規范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㈡ 施工建築面積怎麼算
有效計算部分
在住宅建築中,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和方法是: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築的建築面積,是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或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牆囪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設面積。
7、住宅建築內的技術層(放置各種設備和修理養護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技術層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雨棚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棚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有柱雨棚和無柱雨棚計算應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0、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1、突出牆面的門斗,眺望間,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2、建築物的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台不論是挑陽台還是凹陽台,也不論是封閉陽台還是非封閉陽台,均按陽台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台的建築面積。
13、住宅建築內無樓梯,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並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4、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范圍
(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凈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自行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台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復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無效計算部分
另外,在住宅的建築中,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有: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和掛(壁)板,如:柱、垛、勒腳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寬度在60厘米以內的鋼梯。
3、獨立不貼於外牆的煙囪、煙道、貯水池等構築物。
4、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間。
5、層高在2.2米以內的技術層(設備層)。
6、單層住宅的分隔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7、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間。
(2)建築工程建築面積擴展閱讀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1、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築部件;
2、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築物通道;
3、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和罐體的平台;
6、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
7、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8、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9、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10、建築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等構築物。
㈢ 什麼是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包括哪些
建築面積:指建築物長度、寬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積再乘以層數。它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組成。
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
㈣ 2019年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12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2]5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規范。
本規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增加了建築物架空層的面積計算規定,取消了深基礎架空層;
2、取消了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規定,增加了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面積計算規定;
3、修訂了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積計算規定;
(4)建築工程建築面積擴展閱讀
1、套內使用面積
套內使用面積主要就是包括:卧室、餐廳、過道、衛生間等各個部分的總和。如果是躍層住宅設計,主要是按照每一層的面積總和來計算使用面積的,但是在計算面積時,不能包括煙囪、通風道、管道井的使用面積。
另外,業主在測量套內面積時,需要先對房屋隔牆進行了解,應減少多次測量隔牆的尺寸,能一次性測量盡量一次性測完。
2、陽台建築面積
而陽台建築面積主要是指封閉式的陽台,一般是按照外圍的投影面積計算。陽檯面積比較好測量,也就是測量陽台的實際投影面積,業主可以沿著外側建築邊緣測量。如果是弧形結構的陽台,可以根據橢圓公式,計算出相應的陽檯面積。
㈤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建築面積計算,在主體結構內形成的建築空間,滿足計算面積結構層高要求的均應按本條規定計算建築面積。主體結構外的室外陽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樓梯等按相應條款計算建築面積。當外牆結構本身在一個層高范圍內不等厚時,以樓地面結構標高處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出處: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的公告,現批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5)建築工程建築面積擴展閱讀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其他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築物通道,包括騎樓、過街樓的底層。建築物通道是指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間;騎樓是指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過街樓是指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的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或罐體的平台。
5、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6、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台、挑廊。
8、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㈥ 請問工程中建築面積是怎麼定義的
建築面積的精確定義:地產名詞,與實用面積及實用率計算有直接關系。因應國家地區不同,其定義和量度標准未必一致。建築面積一般大於使用面積。建築面積是建設工程領域一個重要的技術經濟指標,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結構外圍水平面積,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築建設規模的實物量指標。
延伸釋義: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在中國內地,與建築面積有關的法規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及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而在中國香港,建築面積及使用面積的計算則需遵循香港測量師學會發布的《量度作業守則》。在中國台灣則有建築技術規則,其第九章之容積管制即是關於容積率和建築面積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