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公司的主要業務有哪些
建築公司經營范圍房屋建築工程、鋼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壓力管道)、室內外裝修裝飾工程、房屋維修、園林綠化及園林配套設施工程施工(以上范圍憑資質經營),太陽能光伏發電;鑄造機械加工。
經營其他無需行政審批即可經營的一般經營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為隸屬企業開展業務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建築工程業務擴展閱讀
業務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