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的佔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是怎麼算的
佔地面積:
對於建築物而言
佔地面積是指建築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
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基底面積/用地面積。
對於平地而言
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
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佔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
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計容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為輔助生產或輔助生活所佔的凈面積,例如居住建築物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所佔的面積。使用面積和輔助面積的總和稱為「有效面積」。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牆、柱等結構所佔的面積。
佔地面積:
一。對於建築物而言,佔地面積是指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佔地面積/土地面積。
二。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佔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也稱建築展開面積,是建築行業的專業有名詞,與實用面積及實用率計算有直接關系。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是一個表示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築建設規模的實物量指標。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進行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在中國內地,與建築面積有關的法規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及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而在中國香港,建築面積及使用面積的計算則需遵循香港測量師學會發布的《量度作業守則》。在中國台灣則有建築技術規則,其第九章之容積管制即是關於容積率和建築面積的規范。
建築面積作為一個技術經濟指標使用於建設工程中的各個領域,它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築面積是指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建築物結構外圍的水平面積的實物量化指標,它是反映建築物建築規模的技術參數,在房地產市場中它作為一項基礎性指標,成為政府、開發商及購房人最為關心的核心數據。
工程的建築面積和實際面積不一致。使用面積也叫地毯面積/凈面積,就是往地下鋪地毯,鋪滿以後地毯的面積。
使用面積實際上就是套內面積,而工程的建築面積是在套內面積的基礎上加上了每戶所佔的公攤面積。
關於建築面積規定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
資料來源:網路建築面積佔地面積
『貳』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建築面積計算,在主體結構內形成的建築空間,滿足計算面積結構層高要求的均應按本條規定計算建築面積。主體結構外的室外陽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樓梯等按相應條款計算建築面積。當外牆結構本身在一個層高范圍內不等厚時,以樓地面結構標高處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出處: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的公告,現批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2)工程建築面積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其他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築物通道,包括騎樓、過街樓的底層。建築物通道是指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間;騎樓是指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過街樓是指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的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或罐體的平台。
5、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6、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台、挑廊。
8、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叄』 施工建築面積怎麼算
有效計算部分
在住宅建築中,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和方法是: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築的建築面積,是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或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牆囪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設面積。
7、住宅建築內的技術層(放置各種設備和修理養護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技術層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雨棚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棚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有柱雨棚和無柱雨棚計算應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0、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1、突出牆面的門斗,眺望間,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2、建築物的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台不論是挑陽台還是凹陽台,也不論是封閉陽台還是非封閉陽台,均按陽台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台的建築面積。
13、住宅建築內無樓梯,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並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4、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范圍
(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凈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自行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台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復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無效計算部分
另外,在住宅的建築中,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有: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和掛(壁)板,如:柱、垛、勒腳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寬度在60厘米以內的鋼梯。
3、獨立不貼於外牆的煙囪、煙道、貯水池等構築物。
4、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間。
5、層高在2.2米以內的技術層(設備層)。
6、單層住宅的分隔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7、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間。
(3)工程建築面積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1、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築部件;
2、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築物通道;
3、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和罐體的平台;
6、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
7、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8、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9、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10、建築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等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