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來說是多久的呢
按民法通則訴訟時效為兩年,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未經結算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訴訟時效,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雙方未結算,但合同約定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的訴訟時效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算。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福建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一期第十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款,但工程完工後,發包人拒不驗收或者不組織驗收,承包人起訴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答:工程完工後,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視為惡意阻止付款條件成就,其應當履行驗收或者組織驗收義務之日為付款條件成就之日。
2、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同約定了發包人的結算期限,但是發包人拒絕結算的,工程款的訴訟時效從發包人應當進行結算的合理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建設工程合同格式文本通用條款第33.3條規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的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未結算,且合同中對付款期限和結算期限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從工程款確定或應當確定之日起計算工程款的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給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1、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2)建築工程合同有訴訟時效嗎擴展閱讀
訴訟時效的最長時間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也就是說,不論缺多少,一律補六個月。
『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定為無效的,訴訟時效從何時開始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二款中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與此相關權利、義務訴訟的訴訟時效,應當從時開始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計算。
『肆』 施工合同超過幾年過訴訟期
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說,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更進一步說,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再來起訴,法院將不再支持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合同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於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例如《民法通則》第136條第1項又規定: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為1年;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1年;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為1年。《合同法》第129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訴訟時效的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伍』 建設施工合同的訴訟時效時間
當事人可以參照以下規定確定訴訟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程質量案件涉及訴訟時效應注意的操作問題主要有: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三年。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者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託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後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後,發包人主張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裝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於2年的保修年限後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牆面、衛生間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於5年的保修年限後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設計的不同結構形式而定:農村的磚木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30年後3年;城市的磚和混凝土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50年後3年;城市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70年後3年;城市的鋼結構房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100年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