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1)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2.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報名條件
按基礎試通過時間後5年,本科畢業後一年可以考基礎試
3. 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4. 全國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這個有點復雜,給你個東西看看應該有幫助。
一、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二、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第一個表是基礎考試的條件
第二個表是專業考試的條件
5.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和免考條件有哪些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到通過為止。
6.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專業要求:
一、本專業
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專業可以報名。
二、相似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可以報名。
三、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且職業實踐最少一年時間可以報名。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住建部規定自2012年起,基礎考試不再配發《考試手冊》,閉卷考試)。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09年新設科目)11.法律法規
下午:12.土木工程材料13. 工程測量 14. 職業法規 15.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6. 結構設計 17. 結構力學 18. 結構試驗 19.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6. 橋梁結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科目為: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7. 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結構工程專業需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專業需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專科畢業職業實踐至少1年。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專業、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和工程力學專業可報考。
交通土建工程需要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建築學專科畢業需要至少1年的職業實踐,其它工科專業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職業實踐不少於1年。
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8.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0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 業 名 稱
學 歷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
2008年
普通大專畢業
3年
2007年
成人大專畢業
4年
2006年
普通中專畢業
6年
2004年
成人中專畢業
7年
2003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
2006年
普通大專畢業
6年
2004年
成人大專畢業
7年
2003年
普通中專畢業
9年
2001年
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2000年
不具備 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年
9.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包含了本專業(結構工程和建築工程)以及相近專業和其他工科專業要求以及部分專業職業實踐要求。具體的對相近專業要求如建築學、工程力學、海岸與海洋工程等,一般需要專科畢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學歷,同時部分專業的實踐需要滿1年。
對其他工科專業要求,如通信專業的,其能否參加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除了要求是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以外,同時需要職業時間最少1年方可參加報考。
另外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如實通信專業的除了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以外還需要滿足Ⅰ類人員職業實踐最少時間8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最少時間為12年。
(9)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1、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相近專業:建築工程的岩土、交通土建、礦井建設,學歷要求為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學歷要求為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2、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相近專業:建築工程的岩土、交通土建、礦井建設,學歷要求為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職業實踐最少時間Ⅰ類人員5年,Ⅱ類人員8年。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歷要求為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