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水利工程特大事故應如何上報
水利工程特大事故既按國務院493號執行,同時也執行水利部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3 事故報告
4.3.1 事故報告程序
(1)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項目法人、施工等單位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如實向流域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流域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同時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報告的方式可先採用電話口頭報告,隨後遞交正式書面報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夜間和節假日向水利部總值班室報告,總值班室歸口負責向國務院報告。
『貳』 水利部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3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或重傷(中毒)100人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Ⅱ級(特大質量與安全事故)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或重傷(中毒)50人以上、100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3、Ⅲ級(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傷(中毒)30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Ⅳ級(較大質量與安全事故)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3人以下,或重傷(中毒)30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安全事故響應程序
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後,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項目管理許可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1、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發生質量與安全事故後,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I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分管工程建設的副部長)或副指揮長(水利部辦公廳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Ⅱ、Ⅲ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司長)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設的副司長)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處長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2、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發生質量與安全事故後,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協助和指導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應急處置的工作。
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組協調、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處長率水利部工作組協調、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叄』 為什麼水利工程比其他類型的工程更容易出現事故,事故的損失也更大
1、從成熟性、規范性講,水利工程略輸於其他工程;
2、水利工程通常處於偏遠地方,條件艱苦,很多人不願意去,相對而言,平均的人才水平更低些;由於在偏遠地方,各種檢查監督光顧的也少些,管理上也許差一些;
3、水利工程規模比其他工程更大些,所用到的設備設施比工民建要大得多,一旦出事,事故的損失可能更大些;
4、水利工程要和隨機性的洪水斗爭,出現水毀事故也多些,相對損失也大;
......
『肆』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常見安全事故是什麼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常見安全事故是: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結構坍塌安全事故。
2、特種設備或施工機械安全事故。
3、施工圍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場地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施工中發生的各種重大質量事故。
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水利工程建設發生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等時間。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常見安全事故對策:
1、搞好安全教育,從提高安全施工的意識思想
要想實現安全生產,提高企業上下員工的安全施工意識是關鍵。有關領導、管理人員應將安全生產放在各項工作之前進行考慮。搞好技術人員和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將安全納入到主要考核標准。在確定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安全上的關繫上,一定要在確定施工安全的基礎上,來保證施工質量和工期,杜絕為了趕工期、趕進度而降低施工安全要求的情況發生,決不拿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去換所謂的效益。對於不同的工人和不同的項目、不同的環節採用不同的安全培訓方式,以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要讓進入生產現場的每一個人懂得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巧,了解相應的安全生產法規。對於特殊崗位的安全生產人員,一定要有國家頒發的相應上崗證。對於施工現場中不按相應生產法律法規指揮的管理人員要給予嚴厲處罰;對於違規違章操作的員工一律停工。
2、配備安全檢查儀器和裝備
水利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過去普遍採用的安全檢查方法,已不適用,對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對漏電保護器的檢測,不能只靠看看、說說,要用加測設備和儀器,用檢測出來的數據來說話。在導流洞、井道、坑道的施工方面,對有毒化學氣體的檢測中,不能靠眼睛看、鼻子聞,同樣要拿出監測數據,用數據說話。對地基處理中的化學物品中的毒性也要用專業的設備進行監測,施工企業缺乏其中一些專業設備,從而導致其中的一些安全隱患無法預知,就不用說對隱患採取預防措施了。
3、加強現場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是安全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安全事故發生的發生點,因此,應嚴格按照生產規定,安全施工生產。同時應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責任制和抽查制度,機械設備是否按照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運行,加強安全生產紀律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防火措施等。嚴禁非專業人員從事專業工作,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閑雜人員進行高空作業,以免各種意外傷害的發生。抓好生產關鍵點,防止因工種更換、工序交替、作業交付等原因給安全施工帶來安全隱患。嚴禁將施工材料亂堆亂放,尤其是一些易燃易爆物品。總之加強巡視監督,實時控製作業現場狀態,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安全生產培訓
人是施工的主體,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幾乎都與人有關,一切的安全措施都要由人去落實,因此,要加強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的素質,加強對他們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消除違規操作習慣,從而減少安全事件發生的概率。同時應定時、定期、分批的組織相關的領導人員、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做到讓每個人都熟知自己所屬單位的法律法規制度。同時,對一線施工人員要加強安全技術培訓,使施工人員都能掌握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技巧和相關技術操作規程。並且要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考核。
5、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控制
加強對重點施工對象和施工工序的控制。加強導流洞和引水洞的襯砌施工;圍堰築堤施工;高空懸挑部位施工;土石爆破施工和深基坑開挖的支護施工等重點施工部位的布控。對於施工工序的監控包括:大體積的混凝土澆築,鋼筋焊接加工,腳手架工程,材料、構配件的吊裝運輸等。對於以上兩個關鍵問題,必須落實專門人員進行盯崗,保證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切實落實,並且落實檢查制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從而保證施工安全。
總結:沒有安全就沒有企業效益,沒有安全就沒有員工小家和企業大家的安定,企業也就沒有社會信譽。只有參與水利工程施工的每一個人都重視安全生產,都負起責任來,在完善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制度和規定的基礎上,加強自身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努力學習各種安全生產知識和技巧,並加大安全生產監督力度,加強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就一定能夠實現。
『伍』 水利工程建設容易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哪些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結構坍塌安全事故、特種設備或施工機械安全事故、施工圍堰坍塌安全事故、施工爆破安全事故、施工場地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陸』 水利工程質量事故三不放過原則
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增加: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就是四不放過
『柒』 求關於水利工程由於質量問題引發事故的案例
五強溪,薩彥-舒申斯克,駐馬店,阿斯旺,板橋水庫大壩等。
世界水壩事故
水庫垮壩悲劇,如同陰影,伴隨著人類自進入「工業革命」時代以來的水庫興建史,一再重演:
1864年,英國戴爾戴克水庫在蓄水中發生裂縫垮壩,死亡250人,800所房屋被毀。
1889年,美國約翰斯敦水庫洪水漫頂垮壩,死亡4000—10000人。
1959年,西班牙佛台特拉水庫發生沉陷垮壩,死亡144人。
1959年,法國瑪爾帕塞水庫因地質問題發生垮壩,死亡421人。
1960年,巴西奧羅斯水庫在施工期間被洪水沖垮,死亡1000人。
1961年,蘇聯巴比亞水庫洪水漫頂垮壩,死亡145人。
1963年,義大利瓦伊昂拱壩水庫失事,死亡2600人。
1963年,中國河北劉家台土壩水庫失事,死亡943人。
1967年,印度柯依那水庫誘發地震,壩體震裂,死亡180人。
1979年,印度曼朱二號水庫垮壩,死亡5000—10000人。
『捌』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出事後承擔什麼責任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出事後承擔主要責任。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到B公司所有的構築物,需對其進行改造、加固,經B公司同意後,委託C公司建設;此時A公司為出資方,A為建設單位,產權所有方B公司,業主為B公司。)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到B公司所有的構築物,需對其進行改造、加固,經B公司同意後,委託C公司建設;此時A公司為出資方,A為建設單位,產權所有方B公司,業主為B公司。)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它也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主要履行:提出建設規劃、提供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的責任。
『玖』 什麼是水利工程事故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常見安全事故是: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結構坍塌安全事故。
2、特種設備或施工機械安全事故。
3、施工圍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場地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施工中發生的各種重大質量事故。
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水利工程建設發生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等時間。
水利工程分類
1、防止洪水災害的防洪工程。
2、防止旱、澇、漬災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田水利工程,或稱灌溉和排水工程。
3、改善和創建航運條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
4、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環境水利工程;保護和增進漁業生產的漁業水利工程。
(9)水利工程事故擴展閱讀:
水利工程特點
1、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單項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區內各項水利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工程既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單項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綜合性的,各服務目標之間既緊密聯系,又相互矛盾。
2、對環境有很大影響。水利工程不僅通過其建設任務對所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生影響,而且對江河、湖泊以及附近地區的自然面貌、生態環境、自然景觀,甚至對區域氣候,都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3、工作條件復雜。水利工程中各種水工建築物都是在難以確切把握的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下進行施工和運行的,它們又多承受水的推力、浮力、滲透力、沖刷力等的作用,工作條件較其他建築物更為復雜。
4、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隨機性,根據每年水文狀況不同而效益不同,農田水利工程還與氣象條件的變化有密切聯系。影響面廣。
5、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較長,投資多,興建時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標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