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監理工程師增加註冊專業
繼續教育內容還是那些,在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有一個窗口,報名-交錢-開課-聽滿課時-網上考試(不及格可以重新來一遍)-及格-網上列印合格證。繼續教育所需內容與你將來要增項的專業不發生關系。只是有了繼續教育合格證明,才能完成增加第二專業的增項注冊。注意:填報第二專業時,一定要有與這個專業相關的近三年的業績,這個是必須的。
Ⅱ 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同時變更單位和專業的嗎而且是跨省變更單位的
可以的
材料:(1)申請人變更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
(3)申請人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勞動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4)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戶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以及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在注冊有效期內,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提供聘用但那誒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由新單位從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里進行人員轉入
Ⅲ 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及職稱證明材料;
3、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申請人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的,還須提供滿足新聘用單位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4、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一項工程業績證明材料一份,以及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在注冊有效期內,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後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供聘用單位變更後的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Ⅳ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專業需要哪些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專業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掃描件(退休人員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
3、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申請人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掃描件(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
4、在注冊有效期內,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後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供聘用單位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工商核准通知書掃描件。
(4)監理工程師專業變更擴展閱讀:
1、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4、申請初始注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5、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Ⅳ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的問題注冊專業變更
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的手續和程序如下:
一、變更所需要的材料:
1、申請人如實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後基建營房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退休證、警官退休證)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3、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4、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執業印章。
5、申請人的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
6、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及近期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清單復印件(離、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離、退休證明復印件)。
7、申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的,還須提供滿足新聘用企業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8、申請人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9、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
10、申請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二、申請變更注冊的流程:
1、申請人進入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 通過監理企業、建築業企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身份加密鎖登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列印《中華人民共和國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並上傳生成數據電子文檔;
2、申請人向現聘用企業提交變更注冊申請資料,經審核同意後,到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注冊大廳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3、北京市建委注冊管理部門對所有申請變更注冊的材料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後連同相關資料一並上報建設部。
4、建設部對所有申請變更注冊的材料進行審查,形成審查意見。對准予變更注冊的人員,由建設部統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及執業印章。
Ⅵ 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和《關於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申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和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破損補辦等,按以下要求辦理:
一、注冊申請表及網上申報要求
申請注冊的申請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申請人可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網站()或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登錄"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填寫、列印以上申請表,並上報電子文檔。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初始注冊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應自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初始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近三年繼續教育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注冊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復印件);
5、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
6、逾期初始注冊的,應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的復印件。
(二)延續注冊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在有效期滿後,其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自動失效,需繼續執業的,應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延續注冊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復印件);
3、在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的復印件。
(三)變更注冊
注冊監理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需要變更執業單位、注冊專業等注冊內容的,應申請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復印件);
3、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申請人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的,還須提供滿足新聘用單位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4、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以及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在注冊有效期內,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後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供聘用單位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注銷注冊
按照《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要求,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和聘用單位需要申請注銷注冊的,須填寫並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省級注冊管理機構發現注冊監理工程師有注銷注冊情形的,須填寫並向建設部報送注銷注冊申請表。
被依法注銷注冊者,當具備初始注冊條件,並符合近三年的繼續教育要求後,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五)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遺失破損補辦
因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破損等原因,需補辦注冊執業證書或執業印章的,申請人須填寫並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對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的,還須提供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
Ⅶ 如果說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想要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的手續和程序如下:
一、變更所需要的材料:
1、申請人如實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後基建營房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退休證、警官退休證)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3、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4、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執業印章。
5、申請人的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
6、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及近期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清單復印件(離、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離、退休證明復印件)。
7、申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的,還須提供滿足新聘用企業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8、申請人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9、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
10、申請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二、申請變更注冊的流程:
1、申請人進入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 通過監理企業、建築業企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身份加密鎖登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列印《中華人民共和國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並上傳生成數據電子文檔;
2、申請人向現聘用企業提交變更注冊申請資料,經審核同意後,到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注冊大廳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3、北京市建委注冊管理部門對所有申請變更注冊的材料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後連同相關資料一並上報建設部。
4、建設部對所有申請變更注冊的材料進行審查,形成審查意見。對准予變更注冊的人員,由建設部統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及執業印章
Ⅷ 監理工程師變更專業麻煩嗎
按流程就行,麻煩不麻煩看你是不是符合條件吧。
監理工程師如需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此項填表,不需另附),以及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下列人員無法辦理變更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Ⅸ 國築監理工程師更改專業,在原單位能更改專業嗎步驟呢
如果只是住建部的之前只注冊一個專業的話,那可以增加多一個專業就行了,參加繼續教育就行。
如果是加交通或者水利專業的,就要參加考試才可以
Ⅹ 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變更具體流程
變更注冊一般是單位專人辦理,注監只要知道程序就行了。現在網上掛靠的也多,他們也會詳細告訴變更的步驟。首先,在單位專用網上下載表格,填寫你要變更的單位,在原單位欄蓋章簽字,原單位出據解聘證明,交到新單位,新單位收集齊你的相關證件報當地監理協會審查,合格後報住建部批准公示,完成公示後,發布公告,方完成轉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