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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決算

發布時間:2021-06-19 09:02:20

公路工程決算是否可現場簽證項目

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相關條款執行

4.4 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
4.4.1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由發、承包人雙方依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書面合同中約定。
不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在發、承包人雙方認可的工程價款基礎上,由發、承包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4.4.2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於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准。
4.4.3 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
4.4.4 發、承包人雙方應在合同條款中對下列事項進行約定;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本規范執行。
1 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間及抵扣方式;
2 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方式、數額及時間;
3 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時間;
4 索賠與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5 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及時間;
6 承擔風險的內容、范圍以及超出約定內容、范圍的調整辦法;
7 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核對、支付及時間;
8 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間;
9 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有關的其它事項等。

4.5 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
4.5.1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進度中抵扣。
4.5.2 發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按照合同約定計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計量周期。
4.5.3 工程計量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以及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應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
4.5.4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遞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應在接到報告後按合同約定進行核對。
4.5.5 承包人應在每個付款周期末,向發包人遞交進度款支付申請,並附相應的證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進度款支付申請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價款;
2 累計已完成的工程價款;
3 累計已支付的工程價款
4 本周期已完成計日工金額;
5 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
6 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
7 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
8 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
9 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
10 本付款周期實際應支付的工程價款。
4.5.6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後,發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核對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應扣回的工程預付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結算抵扣。
4.5.7 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付款申請生效後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應付款的利息。
4.5.8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4.6 索賠與現場簽證
4.6.1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並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
4.6.2 若承包人認為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應在確認該事件發生後,按合同約定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
4.6.3 承包人索賠按下列程序處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 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 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本規范第4.6.1條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詳細資料後,按本條第4、5款的程序進行。
4.6.4 若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程延期索賠要求相關聯時,發包人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准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綜合作出費用索賠與工程延期的決定。
4.6.5 若發包人認為由於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額外損失,發包人應在確認引起索賠的事件後,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索賠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索賠通知後並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發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4.6.6 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發生時,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現場簽證。
4.6.7 發、承包人雙方確認的索賠與現場簽證費用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4.7 工程價款調整
4.7.1 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天為基準日,其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影響工程造價的,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4.7.2 若施工中出現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符的,發、承包雙方應按新的項目特徵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
4.7.3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按下列方法確定:
1 合同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2 合同中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7.4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原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有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根據措施項目變更情況,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
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該項工程量變化在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該項工程量變化在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綜合單價及措施費應予以調整。
4.7.6 若施工期內市場價格波動超出一定幅度時,應按合同約定調整工程價款;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規定調整。
4.7.7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並調整工程價款。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現場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的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現場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7.8 工程價款調整報告應由受益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經對方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提出工程價款調整報告的,視為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收到工程價款調整報告的一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確認或提出協商意見,否則視為工程價款調整報告已經確認。
4.7.9 經發、承包雙方確定調整的工程價款,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4.8 竣工結算
4.8.1 工程完工後,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4.8.2 工程竣工結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由發包人或受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核對。
4.8.3 工程竣工結算應依據:
1 本規范;
2 施工合同;
3 工程竣工圖紙及資料;
4 雙方確認的工程量;
5 雙方確認追加(減)的工程價款;
6 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款;
7 投標文件;
8 招標文件;
9 其他依據。
4.8.4 分部分項工程量費應依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量、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
4.8.5 措施項目費應依據合同約定的項目和金額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本規范第4.1.5條的規定計算。
4.8.6 其它項目費用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 計日工應按發包人實際簽證確認的事項計算;
2 暫估價中的材料單價應按發、承包雙方最終確認價在綜合單價中調整;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中標價或發包人、承包人與分包人最終確認價計算;
3 總承包服務費應依據合同約定金額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
4 索賠費用應依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索賠事項和金額計算;
5 現場簽證費用應依據發、承包雙方簽證資料確認的金額計算;
6 暫列金額應減去工程價款調整與索賠、現場簽證金額計算,如有餘額歸發包人。
4.8.7 規費和稅金應按本規范第4.1.8條的規定計算。
4.8.8 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編制完成竣工結算書,並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遞交給發包人。
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遞交竣工結算書,經發包人催促後仍未提供或沒有明確答復的,發包人可以根據已有資料辦理結算。
4.8.9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後,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核對。
同一工程竣工結算核對完成,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後,禁止發包人又要求承包人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咨詢人重復核對竣工結算。
4.8.10 發包人或受其委託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不核對竣工結算或未提出核對意見的,視為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已經認可,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提出的核對意見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不確認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包人提出的核對意見已經認可,竣工結算辦理完畢。
4.8.11 發包人應對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簽收,拒不簽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遞交竣工結算書的,發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應當交付。
4.8.12 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應將竣工結算書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竣工結算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交付使用的必備文件。
4.8.13 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書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4.8.14 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的,發包人應按同期銀行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如未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② 公路工程竣工結算

你問公路工程結算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按照投標書的工程量清單做一個工程結算明細表(表中包括:原來投標書的錢額、設計變更錢額、現場簽證錢額);在表皮上註明工程名稱、結算額、建設單位及經辦人、施工單位及經辦人、結算日期;
2,需要以下附件;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設計變更資料、現場簽證資料、招投標書、竣工圖紙
3,上述表格形成後,先把自己單位的印鑒蓋好、然後讓現場現場有關人員蓋章,尤其室外監理簽字蓋章;
4上述完成後就可以報送相關部門結算了。

③ 公路工程結算審計的程序及方法

公路工程結算審計的程序及方法與其他工程大體一樣,
1、公路工程結算審計的詳細步驟?
(1)、收集相關資料,如:承包合同、招投標書、竣工圖紙(圖集)、設計變更資料、現場簽證資料、當地結算文件、施工期間的材料信息價格等;
(2)、查看施工現場;
(3)、聽甲乙雙方現場施工人員回報;
2、公路工程結算審計的具體方法?
(1) 依據圖紙計算工程量;
(2) 套用相應定額;
(3) 計算材料價差
(4) 按規定取費
3、公路工程結算審計的注意事項?
(1)工程量計算是否准確,有無多計算、重復計算現象;
(2) 套用定額是否准確,檢查有否就高不就低現象;
(3) 取費標準是否合規;
(4)材料價格是否真實。
4、公路工程存在哪些易多計工程量、易多計工程造價的地方?
(1)易多計工程量的地方:土方工程、如其土方挖深、土方運輸距離是比較容易多計的地方;
(2)墊層厚度、如其水泥穩定墊層,其次是瀝青面層厚度等

④ 公路工程中交工結算,最終清結,竣工結算和竣工決算的區別是什麼

交工驗收,監理組織施工單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執行完合同,質量初驗合格,交付給業主,進入試運營階段。在這個過程中,要完成工程計量、變更,完成鎖定結算金額。

竣工驗收,在試運營期滿,工程質量合格,整個建設程序圓滿,業主完成整個工程建設任務,不再承擔管理職責。在這之前要完成竣工決算,並報審計部門審計。

你反映的問題,交工結算就是在交工驗收時將給施工單位的錢算清楚,鎖定支付金額;然後編制竣工決算,包括支付給施工單位、設計、監理單位的工程一切支出,再報給審計部門審計,最終審定的金額作為工程的總支出。其中審計不符合結算的費用要從交工時鎖定的結算費用中扣回。

至於最終情結,這個應該是資金支付的最後一筆錢吧,好多工程都不能按時撥付資金,結算價算出總費用,但不一定有錢給。

⑤ 如何編制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內容
一、竣工決算報告組成部分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入運營全過程的全部實際費用。即建築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工具器具購臵費用和其他費用。
(1) 竣工決算報告的封面、目錄;
(2) 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圖;
(3) 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
(4) 竣工決算表格
二、竣工決算表格的內容
1、竣工決算審批表。
2、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概況表。
3、橋梁隧道建設項目工程概況表。
4、其他建設項目工程概況表。
5、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總表。
6、資金來源情況表。
7、待核銷基建支出及轉出投資明細表。
8、工程造價和概算執行情況表。
9、外資使用情況明細表。
10、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
11、基本建設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
小型項目竣工決算只有竣工決算總表和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
三、公路建設竣工決算情況說明書
(一)公路建設竣工決算情況說明書的基本內容
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是總括反映公路竣工工程建設成果經驗,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資與造價的書面總結,是竣工決算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1、對工程總的評價。應從工程概況、進度、質量、安全和造價等五個方面說明。
(1)工程概況及主要特徵:主要說明工程所建築的位臵、公路等級、線路長度、路基寬度、路面結構、路面鋪築面積、橋梁、隧道、涵洞等結構物數量及長度進行概括介紹。
(2)進度。主要說明開工和竣工時間,對照合理工期是提前還是延期。
(3)質量。要根據驗收委員會或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評定等級,合格率和優良品率。
(4)安全。根據勞動工資和施工部門的記錄,對有無設備和人身事故進行說明。
(5)造價。應對照概算造價,說明是節約還是超支,用數據進行分析說明。
2、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財務的分析。
(1)、概算執行情況分析。根據實際投資完成額與概算進行對比分析。
(2)、新建公路通行能力的分析。說明交付使用財產占總投資額的比例,占交付使用財產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資產的造價占投資總數比例。
(3)基本建設投資包干情況的分析。說明包干數、實際支出數、節約額。投資包干節余的有機構成以及包干節余的分配情況。
(4)財務分析。自工程開工以來歷年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情況;債權債務清理情況、主要會計事項處理原則、資產物資清理等。
3、工程建設的經驗及教訓及有待解決的問題等。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包括工程遺留問題等。
(二)公路工程造價比較分析
公路工程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竣工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的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在竣工決算報告中必須對控制工程造價所採取的措施、效果以及動態的變化進行認真比較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批準的概算是考核工程造價的依據,在分析時,可將決算報表中所提供的實際數據和相關資料與批准概算指標進行對比,來確定竣工項目總造價是節約或是超支,在此基礎上比較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的造價,並找出原因,總結出經驗提出改進意見。
1、具體步驟
首先:必須積累概算動態變化的有關資料。
(1)原概算的調整。有原概算批准部門下達的調增、調減概算的文件。
(2)公路建設成本的調整。包括材料費用價差;設備台班費用價差;人工價差、費率價差;外匯的匯率價差。
(3)設計變更。
其次:比較實際工程造價與概算節約或超支。
(1)整個項目的造價與概算的比較。
(2)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綜合造價與概算的比較。
(3) 建築安裝工程類支出與建築安裝工程概算的比較;
(4) 設備器具用具支出與其概算支出、其他建設費用與其概算支出的比較。
2、分析的主要內容:
(1)主要實物工程量。
工程主要實物數量的增減變化必須使工程概算造價和實際工程造價隨之變化。因此對比分析中應審查項目的建設規模、結構、標準是否按照設計文件的規定,其間的變更部分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了變更手續,對造價的影響如何,對於實際實物量與概算實物量比較增減過大的,應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
在公路建設安裝工程中,材料費用所佔的比重較大,因此考核材料費用是考核工程造價的重點。考核主要材料的消耗量,要按照竣工決算表中所列明的四大類材料鋼材、木材、水泥、瀝青的實際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在工程那道工序、環節超出量最大,再進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設單位管理費的取費標准。
建設單位管理費是建設單位在公路建設過程中為組織、管理工程所發生的各類費用。其取費標准,國家已有明確的規定。並有投資控制額。對其考核分析可根據竣工決算報表中建設單位管理費實際支出數與概算所列的控制額比較,確定其節約或超支,分析查明節約或超支的原因。
上述分析的內容,多是易於突破概算、增大公路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對比分析中應列明重點來考核。在對具體的公路建設項目分析中,要根據項目的特點、自然環境、地址條件、建設標准,因地制宜,來確定。
第三講 編制竣工決算前各項准備工作
一、日常財務會計工作是編制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基礎
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涉及到工程、財務、征地拆遷、監理等方方面面,既有理論方面的知識,也有實際經驗,因此財務人員必須掌握。首先要有扎實的會計理論基礎。在制定竣工決算報告編製程序過程中必須運用到清產核資、資產盤點理論、用到權責發生制。其次會計人員要熟悉公路方面的基本知識,包括工程投標、招標、工程監理、工程建設方面的技術知識。第三、熟悉有關公路建設的基本法律法規等法律知識,包括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規定、工程竣工驗收的要求等。
二、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的組織形式
編制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其涉及面廣;難度大。建設單位要有專人負責工程竣工決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在項目建設完成後,成立由工程技術、財務、統計、征地拆遷等人員組成的編制機構共同負責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
三、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的准備——盤點資產、清理債權債務
(一) 首先確定決算基準日及盤點時間
確定盤點時間為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二)在編制竣工決算之前對所有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清理。
確定盤點時間:盤點時間就是基本建設單位確定對其財產物資清理、查庫、查物所規定基準時間。
(三)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理。填寫庫存現金盤點明細表(表1);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明細表(表2)
(四)對流動資產進行盤點。
1、工程建設中形成的流動資產包括存貨、低值易耗品。
〈1〉會計科目中?庫存材料?、?器材采購?的材料。
〈2〉由設備及工具器具購臵費購臵的低值易耗品。
〈3〉由建設單位管理費購臵的低值易耗品。
2、 有盤盈、盤虧的要查明原因,經領導批准後調整。根據盤點情況填列存貨盤點明細表,盤盈、盤虧明細表(表3)
(五)、對建設過程中所購臵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理。
1、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應定義為使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資產。
2、建設過程中固定資產形成渠道:
〈1〉由設備及工具器具購臵費購買的固定資產。
〈2〉由建設單位管理費用購買的固定資產。
〈3〉按照招標文件由承包商購買產權歸業主的固定資產。
3、 有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經領導批准後調整。根據盤點情況填列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見表4)
(六)、對建築安裝工程進行終期對帳結算。
按照簽訂的承包工程協議、工程計量支付單、終期支付結賬單、承包商出具的發票、收據及雙方登記的結算台帳進行核對(見表5、6)。
(七)、對債權債務進行核對清理。
(1) 債權的核對包括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要按照上述科目的明細賬,逐戶進行對賬,並辦理認證手續。(見表7)
(2)或有債權的清理。由外單位出具的履約保函、動員預付款保函以及其他形式擔保的清理。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辦理動員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退回手續,並填寫或有債權清理明細表(見表8)
(3)債務的核對包括基建借款、應付款、未交款。要逐筆逐項核對,並簽訂債務認證單,填寫債務明細表(見表9)
(八)、核實撥款情況
根據有關單據核實核對上級撥付的各類款項,劃分資金來源填制(見表10)。
(九)、檢查對外簽訂的合同執行情況。
系統整理該工程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根據財務結算情況,分析合同執行情況,計算合同履約率,填寫合同執行情況明細表(見表11)。
(十)、估算有關費用
(1)尾工款的處理按照竣工決算編制辦法。尾工款占總造價的5%以內。
(2) 對已完成的工作量雙方已認可,結算價值並確定,單款項未支付的業務的處理。
(3)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可以按照文件規定計提。
(4)需估算的費用
〈1〉環境測評費用。
〈2〉竣工決算審計費用。
〈3〉竣工驗收費用。
〈4〉自竣工決算完畢到未交付資產之前貸款利息的計提。
〈5〉工程概算中規定的其他費用。
(十一)、進行賬務處理。在完成上述工作後,依據有關憑據、編制會計分錄、調整賬務。
四、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底稿編制的步驟
(一)由工程技術人員與財務人員分別按照要求試編公路建築安裝工程決算與設備器具及用具費用的決算和其他建設費用決算。 公路建築安裝工程決算由工程技術人員,根據有關資料按照工程項目具體即公路及構造物、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監控設施、收費設施等類別來編制。財務人員依據有關資料編制設備購臵器具及用具費用的決算和其他建設費用決算。
(二)將編制的工程決算與財務支出決算核對、調整、形成建設項目總決算底稿。
(三)竣工決算工作底稿
竣工決算工作底稿是編制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的基礎。由決算底稿表與決算基礎工作明細表組成。該資料應根據決算基礎工作明細表及財務賬面數據填列。
(1) 編表說明。
(2) 工程決算匯總表。
(3)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完成明細表。
(4) 設備及工具器具購臵明細表
(5) 征地拆遷費用支出明細表。
(6) 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明細表。
(7) 工程質量監督費、監理費、定額站管理費明細表。
(8) 設計文件審查費、勘探設計費明細表。
(9) 建設期間貸款利息支出明細表。
(四)經過復核底稿無誤後再編制正式的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

⑥ 公路工程決算文件的編制

合同量應該是工程簽訂合同時的量,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變更量應該現場簽訂。

⑦ 200分跪求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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