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政是什麼意思
市政工程一般是指城市建設中的道路、橋梁、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
20世紀80年代之前,我國常把城市公用設施」稱之為市政工程設施」,主要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改革開放後,有關研究城市問題的專家提出應以城市基礎設施」取代市政工程設施」的叫法,並得到社會各界普遍的認可。
相關發展
2010年,中國城鎮人口已達6.66億,佔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億,佔50.32%,與200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億,鄉村人口減少1.33億,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
而且,從中國的城鎮化規模來看,不論是年凈增量還是城鎮人口總量,都已經長期處於世界第一的位置。中國城鎮人口總量為美國人口總數的兩倍,比歐盟27國人口總規模高出1/4。
在未來的二十年裡,世界城市將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和規模發生擴張。這一系列的城市化將主要發生在崛起中的亞洲地區以及該地區人口最多的中國和印度。從規模、效率以及投入上對兩個國家的城市化進程進行對比,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明顯更勝一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市政工程
2. 市政施工時間規定是什麼
凌晨六點到晚上二十二點之間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規定:
1、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2、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2)市政工程政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
本法所稱社會生活雜訊,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雜訊、建築施工雜訊和交通運輸雜訊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四十二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設施的情況。
第四十三條
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3. 市政工程建設標準是什麼
市政工程建設標准:
〖CJJ1-2008〗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CJJ2-2008〗城市橋梁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CJJ6-2009〗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測規范
〖CJJ8-99〗城市測量規范
〖CJJ11-93〗城市橋梁設計准則
〖CJJ12-99〗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質鑽探與鑿井操作規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場、廠設計規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養護及污水處理工人技術等級標准
〖CJJ27-2005〗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
〖CJJ28-2004〗城鎮供熱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T29-98〗建築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30-2009〗城市糞便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
〖CJJ32-89〗含藻水給水處理設計規范
〖CJJ33-2005〗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34-2002〗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
〖CJJ36-2006〗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
〖CJJ37-90〗城市道路設計規范
〖CJJ39-91〗古建築修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北方地區)
〖CJJ40-91〗高濁度水給水設計規范
〖CJJ43-91〗熱拌再生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
〖CJJ48-92〗公園設計規范
〖CJJ49-92〗地鐵雜散電流腐蝕防護技術規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
〖CJJ51-2006〗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靜態堆肥處理技術規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繕工程施工規程
〖CJJ/T54-93〗污水穩定塘設計規范
〖CJJ55-93〗供熱術語標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規范
〖CJJ57-94〗城市規劃工程地質勘察規范
〖CJJ58-2009〗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
〖CJJ60-94〗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
〖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
〖CJJ62-95〗房屋滲漏修繕技術規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64-2009〗城市糞便處理廠設計規范
〖CJJ/T65-2004〗市容環境衛生術語標准
〖CJJ66-95〗路面稀漿封層施工規程
〖CJJ67-95〗風景園林圖例圖示標准
〖CJJ68-2007〗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維護技術規程
〖CJJ69-95〗城市人行天橋與人行地道技術規范
〖CJJ70-96〗古建築修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南方地區)
〖CJJ71-2000〗機動車清洗站工程技術規程
〖CJJ72-97〗無軌電車供電線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T73-2010〗衛星定位城市測量技術規范
〖CJJ74-99〗城鎮地道橋頂進施工及驗收規程
〖CJJ75-97〗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
〖CJJ/T76-98〗城市地下水動態觀測規程
〖CJJ/T78-97〗供熱工程制圖標准
〖CJJ/T81-98〗城鎮直埋供熱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82-99〗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83-99〗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
〖CJJ/T85-2002〗城市綠地分類標准
〖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
〖CJJ/T87-2000〗鄉鎮集貿市場規劃設計標准
〖CJJ/T88-2000〗城鎮供熱系統安全運行技術規程
〖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
〖CJJ/T91-2002〗園林基本術語標准
〖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准
〖CJJ93-2003〗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程
〖CJJ94-2009〗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CJJ95-2003〗城鎮燃氣埋地鋼質管道腐蝕控制技術規程
〖CJJ96-2003〗地鐵限界標准
〖CJJ/T97-2003〗城市規劃制圖標准
〖CJJ/T98-2003〗建築給水聚苯乙烯類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99-2003〗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
〖CJJ100-2004〗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給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准
〖CJJ103-2004〗城市地理空間框架數據標准
〖CJJ104-2005〗城鎮供熱直埋蒸汽管道技術規程
〖CJJ105-2005〗城鎮供熱管網結構設計規范
〖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場無害化評價標准
〖CJJ/T108-2006〗城市道路除雪作業技術規程
〖CJJ109-2006〗生活垃圾轉運站運行維護技術規程
〖CJJ110-2006〗管道直飲水系統技術規程
〖CJJ/T111-2006〗預應力混凝土橋梁預制節段逐跨拼裝施工技術規程
〖CJJ112-2007〗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技術規程
〖CJJ113-2007〗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防滲系統工程技術規范
〖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類標准
〖CJJ/T115-2007〗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CJJ/T116-2008〗建設領域應用軟體測評通用規范
〖CJJ/T117-2007〗建設電子文件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
4. 市政工程歸政府哪個部門管
一般由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或建設局管理。
市政工程:
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
5. 市政綜合工程包括哪些
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
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比如: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築物。
3、 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建築物、構築物佔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
(5)市政工程政策擴展閱讀:
一、相關發展
2010年,中國城鎮人口已達6.66億,佔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億,佔50.32%,與200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億,鄉村人口減少1.33億,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
而且,從中國的城鎮化規模來看,不論是年凈增量還是城鎮人口總量,都已經長期處於世界第一的位置。中國城鎮人口總量為美國人口總數的兩倍,比歐盟27國人口總規模高出1/4。
「十二五」期間,中國將進入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雙重轉型的新階段,預計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8-1.0個百分點,到2015年達到52%左右,到2030年達到65%左右。城市經濟發展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變化是城鎮化率超過50%,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及城市化正面臨嚴峻的挑戰,一方面,城鄉和區域差距進一步擴大,大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中心區極度繁華,大都市邊緣城鎮及鄉村停滯和衰落。
另一方面,光鮮之下,城市化的過程也造就了交通擁堵、環境污染、貧困失業、住房緊張、健康危害、城市災害、安全弱化等多種多樣的城市病。大都市時代離中國尚有不短的距離。
全球化、市場化、工業化、信息化和基礎設施的現代化,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商品和服務越來越便捷地在全國流動。
在市政工程建設和公共服務上採取的重視城市、偏好大城市、偏好城市群與中心城市,忽視邊緣城市及農村、忽視非城市群的政策和措施,以及缺乏科學、合理和前瞻性的人口及產業的空間活動的規劃和政策引導。
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和人口活動迅速向優勢區域及城市聚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難以跟上資源和人口過度集中的步伐,市政工程建設還待進一步規范化、人性化。
二、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管理規定
《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以下簡稱「工期定額」)第一本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橋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駁岸五類工程;第二本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給水、熱力、燃氣、電信和電力五類工程。
第三本為市政公用廠、站工程,包括給水、污水、燃氣和熱力四類工程。這三本定額已先後於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發布試行。
6. 市政工程的發展
2010年,中國城鎮人口已達6.66億,佔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億,佔50.32%,與200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億,鄉村人口減少1.33億,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而且,從中國的城鎮化規模來看,不論是年凈增量還是城鎮人口總量,都已經長期處於世界第一的位置。中國城鎮人口總量為美國人口總數的兩倍,比歐盟27國人口總規模高出1/4。
在未來的二十年裡,世界城市將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和規模發生擴張。這一系列的城市化將主要發生在崛起中的亞洲地區以及該地區人口最多的中國和印度。從規模、效率以及投入上對兩個國家的城市化進程進行對比,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明顯更勝一籌。
「十二五」期間,中國將進入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雙重轉型的新階段,預計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8-1.0個百分點,到2015年達到52%左右,到2030年達到65%左右。城市經濟發展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變化是城鎮化率超過50%,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這一時間大約在「十二五」中期,屆時城鎮人口與鄉村人口都將是6.8億人。由於城鄉人口比例的變化,城市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更為強化。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及城市化正面臨嚴峻的挑戰,一方面,城鄉和區域差距進一步擴大,大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中心區極度繁華,大都市邊緣城鎮及鄉村停滯和衰落。另一方面,光鮮之下,城市化的過程也造就了交通擁堵、環境污染、貧困失業、住房緊張、健康危害、城市災害、安全弱化等多種多樣的城市病。大都市時代離中國尚有不短的距離。全球化、市場化、工業化、信息化和基礎設施的現代化,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商品和服務越來越便捷地在全國流動。在市政工程建設和公共服務上採取的重視城市、偏好大城市、偏好城市群與中心城市,忽視邊緣城市及農村、忽視非城市群的政策和措施,以及缺乏科學、合理和前瞻性的人口及產業的空間活動的規劃和政策引導,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和人口活動迅速向優勢區域及城市聚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難以跟上資源和人口過度集中的步伐,市政工程建設還待進一步規范化、人性化。
7. 市政建設=市政工程
兩者不同以上海為例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政工程、燃氣管理及管線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市政工程、燃氣和道路綜合管線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參與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的制定,組織編制市政工程和燃氣專業規劃及中長期建設計劃;負責市政工程、燃氣建設項目的前期技術儲備;協調平衡綜合管線計劃。
三、負責編制市投資和市、區聯建市政工程、燃氣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按有關規定組織竣工驗收及固定資產的移交工作;匯總審核年度養護維修計劃。
四、負責城市道路、公路、橋梁隧道等的建設、運行、維修和養護的監督管理,以及本系統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和儲備器材的管理;對市政工程建設和路政實行統一管理。
五、負責城市和郊區城鎮供氣管理、燃氣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以及燃氣安全、質量、服務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道路范圍內各類綜合管線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以及損壞事故的仲裁。
七、組織協調市政工程、燃氣、綜合管線的搶修,以及突發性事故的處理。
八、根據燃氣管理、管線監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有關規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九、制定市政工程、燃氣業的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成果鑒定;制定市政工程、燃氣、管線有關的技術規定、技術規范和管理辦法;推進行業現代化管理的發展。
十、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原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對式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組建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將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的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參與指導郊區城鎮規劃建設的職責、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和資金安排等職責,整合劃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不再保留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原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或協調起草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國防交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或協調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城鄉建設和管理的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國防交通規劃、計劃。
(三)組織、指導、協調建設和管理領域內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
(四)根據市政府授權,籌措和安排城市建設資金,加強對城市建設資金、城市管理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執法工作;負責建築業(含裝修裝飾業)、建材業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培育和規范建築市場、建材市場;負責擬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負責管理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和施工。
(六)組織、指導、協調並督促市重大工程的實施;組織城市建設重大項目前期論證和項目技術儲備,組織許可權范圍內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組織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審查。
(七)組織制定村鎮建設標准,指導、推進區縣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市國防交通工作。
(九)組織、協調本系統對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負責管理委內外事工作。
(十)指導、協調住宅建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
(十一)組織、協調本系統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指導建設和管理領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協調、開展本系統的繼續教育和有關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