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需要採取的方式是什麼
1998年2月9日水利部修正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明確: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可採用下列方式:
1.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有關報刊公開發表招標通告。公開招標時,不得限制合格投標單位的數目。經資格審查後認可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2.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有承擔該工程能力的3個以上施工企業發出招標邀請書。至少要有3個以上(含3個)施工企業參加投標。
3.邀請議標。對不宜公開招標的特殊工程或項目比較零星的工程,經上級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准,可採用邀請議標。議標應邀請3個以上(含3個)有承擔該工程能力的施工企業參加,採用商議方式選定承包單位.
相關法律知識:
《建設部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築工程設計評標專家庫。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作廢:
(一)投標文件未經密封的;
(二)無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築師簽字的;
(三)無投標人公章的;
(四)注冊建築師受聘單位與投標人不符的。
第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設計方案的經濟、技術、功能和造型等進行比選、評價,確定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優設計方案。
第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完成後,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2~3個中標候選方案。
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1~2個中標候選方案。
第十九條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方案,結合投標人的技術力量和業績確定中標方案。
② 水利水電工程招標需要幾級資質
水利水電工程招標需要甲級資質,還要到當地水利廳備案後才能進行水利項目招標。
水是人類賴於生存的基本要素,電力是社會發展的主要能源。水利水電工程學科是在水的自然特性研究之基礎上,以工程或非工程措施調控和利用水能資源的工程科學。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著重培養從事大中型水利水電樞紐及其建築物,以及工業用水工建築物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和科研方面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學習與研究方向包括水文水資源、水環境、水工結構、水力學及流體動力學、工程管理等,發展趨勢是與信息技術、可靠度理論、管理科學等新興學科的交叉與融合。
③ 水利工程招標工作一般程序是
1.、招標前,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報告具體內容包括:招標已具備的條件、招標方式、分標方案、招標計劃安排、投標人資格(資質)條件、評標辦法和標准、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案以及開標、評標工作的具體安排等。
2、編制招標文件
3、發布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4、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5、按規定日期接受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6、組織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審核
7、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8、組織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
9、接受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關問題要求澄清的函件,對問題進行澄清,並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10、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並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11、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12、組織開標評標會
13、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14、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15、發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16、進行合同談判,並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
具體可參考比比網政策法規《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④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一)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四)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五)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六)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
⑤ 怎樣進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
1.招標前,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報告具體內容應當包括:招標已具備的條件、招標方式、分標方案、招標計劃安排、投標人資質(資格)條件、評標方法、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案以及開標、評標的工作具體安排等。
2.編制招標文件。
3.發布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指定的媒介(指《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之一發布招標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國家重點項目、中央項目、地方重點項目同時還應當在《中國水利報》發布招標公告,指定報紙在發布招標公告的同時,應將招標公告如實抄送指定網路。招標公告正式媒介發布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於10日。招標人應當對招標公告的真實性負責。招標公告不得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數量。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人少於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14號)重新招標。
4.組織資格預審(若進行資格預審)。
5.組織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若組織)。
6.接受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關問題要求澄清的函件,對問題進行澄清,並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7.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並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8.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或進行更正和補充,但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當遞交投標保證金。
9.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應當少於20日。
10.組織開標、評標會。
11.確定中標人。
12.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13.發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14.進行合同談判,並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
⑥ 水利工程的施工招標投標應堅持哪些原則
《建設部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條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十一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築工程不少於45日;二級以下建築工程不少於30日;進行概念設計招標的,不少於20日。
第十二條投標人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
境外設計單位參加國內建築工程設計投標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水利工程可在中國招標網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