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兩次公開招標失敗以後該怎麼辦有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經原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後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後,應當依法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後投標人仍少於三個的,屬於必須審批、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報經原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後可以不再進行招標;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可自行決定不再進行招標。
(1)水利工程二次廢標擴展閱讀:
公開招標的相關要求規定:
1、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並進行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資格預審後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
2、聯合體各方應當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並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3、聯合體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❷ 二次招標廢標後怎麼辦
一個採取公開招標 ,招標失敗後可以像監管部門申請邀請招標。如果邀請招標無法滿足業主要求可以在採用單一來源。 法律法規可以參考當地部門規定 和招標法和政府采購法及七部委的30號及27號令
❸ 水利工程招投標中,如有兩個以上投標人的投標價一樣怎麼辦
串標價不會一樣的,沒人那麼傻,既然串標,一樣報價有意義嗎,串標會把報價做的相差很小,這樣串標的幾家單位都有幾率中,如果都報價一樣可能幾家單位同事中標嗎?樓上回答的很對,是考慮綜合的,一個是報價,你單位資質業績,信譽在好,報個天價,人家不會選你吧,企業施工能力,信譽,以前是否有過違法串標,等等一系列的都要進行綜合考慮
❹ 二次招標失敗之後怎麼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三)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據此可以按照競爭性談判進行采購。
2、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 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報告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符合規定的,同意採取競爭性談判、詢價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二)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的,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不符合規定的,應予廢標,並責成招標采購單位依法重新招標。在評標期間,出現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規定執行。」
據此可以採取競爭性談判、詢價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❺ 水利工程概算調整後需要重新招投標嗎
不需要。對已招標的合同有較大影響的可進行合同變更處理。
❻ 水利工程投標商務標怎樣評標,哪些是廢標條件哪些可能造成報價修正
要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有如下:
1、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未能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
(1)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簽字或加蓋公章的;
(3)投標文件字跡模糊導致無法確認工期、投標價格等關鍵內容;
(4)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備期)超過招標文件規定期限或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等級低於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或未能在實質上響應的);
(5)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質檢員不能承諾押證上崗的;項目關鍵人員(項目負責人)不能承諾按規定;
(6)投標報價明顯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的;
(7)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8)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等等
2、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並且補正這些遺漏或者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人造成不公平的結果。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人在評標結束前予以補正。
3、報價修正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准;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准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等等
❼ 水利工程投標時臨時工程佔比30%廢標嗎
按照國家現行定額規定的費率是規費前合計的2%
臨時設施費按照定額規定的費率實際上是規費前合計的2%,實際上不到工程總造價的2%,實際上我做的項目來看綜合基本上占工程造價約為1.5-1.8%,根據取費有相應的變化,不是很固定的,因為造價是規費前合計、規費、利潤和稅率的費用總和,臨時設施費只是占規費前合計的的2%。
❽ 一個招標項目可以廢標幾次,一個招標項目可以廢標幾次
邊城高級中學教室燈光設備采購項目(第四次)詢價廢了三次,這是第四次公告了,這明顯不合法?怎麼還在招呢?
❾ 第一次招標失敗,第二次招標,公告需要備注二次招標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您好【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招標投標法第三條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
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第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第四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商務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有關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招標投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回答】
祝您早日解決這個問題【回答】
❿ 二次招標廢標後怎麼辦
采購法 37條規定:廢標後,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採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在活動開始前,應當獲得設區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