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專業分包有哪些內容
專業分包有很多,
鋼結構、安裝(水電、暖通、消防、弱電、強電等)、信息、室外綠化、基礎、幕牆、裝飾裝修、建築等專業
㈡ 工程上所有分包單位都有一套專用的表格嗎
呵呵,監理有監理的專用表格,施工有施工的專業表格,這是按檔案編制說明要求統一規定的,你不用管施工單位的什麼表格,他給你的都是正規化的表,你不用擔心,你只把自己的那部分弄好就可以了,只要是施工單位報的表格內容符合要求就好了
㈢ 誰會寫關於公司下年度分包計劃文本
1 目的
規范公司的工程分包管理,以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實現工程質量目標。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於工程分承包商的選用和管理。
3 職責
計劃經營部負責工程分承包商的綜合評價和選擇。
安監部負責工程分承包商的安全評價和安全管理;
工程部負責工程分承包商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質量的評價及施工管理;
項目工地負責本項目工地分承包商的管理。
4 工程分承包商的評價
4.1 計劃經營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擬使用的工程分承包商按評價准則進行評審。
工程部負責分承包商的施工能力、質量保證能力評審;
安監部負責審查分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及安全施工保證能力;
計劃經營部在匯總工程部、安監部的審查意見後,對其資信水平、履約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審。
4.2 合格工程分承包商評價准則
a) 具有三級(包括三級)以上施工資質且能夠滿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
b) 證件有效齊全,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書、安全資格及法人授權委託書。需提供原始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c) 近三年無質量、安全和其它重大事故。
d) 已按ISO9001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的分承包商優先。
承包商需提供近三年內施工過的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資料,及現使用的管理制度、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特殊工種人員名單等資料。
4.3
對評審合格的工程分承包商,由公司計劃經營部簽發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須明確其能夠承擔施工項目的專業范圍。許可證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交分承包商。
4.4 計劃經營部每年初以備忘錄的形式下發合格分承包商名單,並對其實行動態管理。對新引進的分承包商審查合格後,增列入合格分承包商名單內。
5 工程分包計劃的編審批
5.1 工程分包計劃:
如需工程分包,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工程分包計劃,填寫工程分包計劃表(見附表QP08-1),報公司計劃經營部審查,經分管經理批准。由計劃經營部組織實施。
6 工程分承包商的選用
6.1
計劃經營部或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分包計劃,從公司《合格分承包商名單》內選擇工程分承包商分承包方,選擇准則如下:
a) 承攬公司工程的分承包商,必須擁有公司頒發的有效的施工許可證,且與分包項目的施工能力相一致;
b) 每一招標項目選擇不少於三家分包商參加投標;
c)有過同類工程施工經驗的單位優先;
d)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的單位優先
6.2
如在合格分包商名單內不能滿足要求,可引進新的分承包商。新引進分承包商,可由項目工地或施工處以書面的形式推薦,由相關部門評價合格後參加投標。
6.3 負責招標的部門編制並發放招標文件,按《分包工程招標管理辦法》組織招標,簽訂分包合同。
7 分承包商的管理
7.1 分承包商檔案管理
公司計劃經營部負責建立合格分承包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分承包商每年年檢過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書、人員組成情況、以往施工業績、安全證明及業主評價資料。
各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負責具體項目分包資料的管理,工地撤離時將分包資料交到公司計劃經營部。
計劃經營部按規定要求向檔案中心移交分承包商檔案資料。
7.2 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及獎懲,執行公司《安全管理系統文件》中的有關規定。
7.3 工程質量管理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分承包商的質量管理及獎懲,執行公司《工程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
7.4 合同管理
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執行公司《合同管理辦法》。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每月5日前將上月分包合同的簽定、履行情況報公司計劃經營部。
7.5 機械管理
機械管理部門負責分承包商的機械管理及獎懲,執行公司《機械管理系統文件》中的有關規定。
7.6 材料、設備管理
分承包商使用的工程材料、周轉性材料、設備等由主管施工處(專業公司)管理。材料、設備的領用均由相應施工處(專業公司)向材料、設備主管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7.7 住房、衛生管理:由項目工地指定部門負責管理。
7.8 治安管理
由公安保衛部門負責管理。需辦理人員暫住手續的,費用由分承包商自理。
7.9 分承包商的動態管理
項目工地質量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施工處(專業公司)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做好分承包商有關質量、安全、施工能力、信譽方面的記錄。
對分承包商不能滿足安全、質量、工期要求,或違反合同其他規定的,由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情況後,及時發出違約通知,對情節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合同並進行違約處罰。
7.10 綜合管理
施工處(專業公司)負責根據上述制度的規定具體管理在本施工處(專業公司)承包范圍內分包工程的分承包商,並根據各項制度規定與相應管理部室介面,接受管理部室的指導、監督。
8 結算管理
結算單價和定額執行分包合同條款確定的工程單價和定額。實際結算工程量與合同量不符的部分,分承包商必須出具有效的結算依據。所有結算資料須經計劃經營部或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審查簽章方能生效。施工處(專業公司)自營項目除外。
凡未經計劃經營部或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審查簽章的結算資料無效,財務部不予付款。
8.1 結算流程及簽證
8.1.1 包總價合同結算
包總價合同結算依據合同規定執行。但進度款結算時,其結算工程量控制在形象進度之內,結算值與合同總價比例不得超過結算工程量占合同總工程量的比例。結算工程量、已完工作質量的審查程序參照8.1.2執行。
8.1.2 施工結算
分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必須由主管施工處技術人員計算提出,分承包商據此編制費用結算表→施工處預算員審核工程量和費用並簽字→施工處負責人審查簽證→工程技術管理部門審查工程量、質量管理部門認定施工質量並簽證(已完工程要有竣工驗收單)→經營管理部門審核→審計部審核(工地不設審計部門的不需要)→財務部辦理付款。年終結算或分承包商撤離工地時由經營管理部門發出結算巡迴簽證單,各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後返回經營管理部門。
結算要求:
a)工程項目結算時應按合同規定預留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結清。
b)工程量修改時,工程量計算表聯次必須全部改動,並在修改處簽名。
c)工程量計算表及結算單中必須註明單項工程名稱及圖紙卷冊號,有變更的,註明變更單編號。
d)無工程施工圖紙的項目的結算工程量以工程技術管理部門的審查簽證為准,同時還應重點作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現場踏勘、總量統計和結算控制,防止虛假等情況的發生。
8.1.3計時零工結算
計時零工考勤必須一式二份,並註明工種或工作內容,經使用部門簽證後→經營管理部門辦理結算→財務部辦理付款。
8.1.4 單項工程簽證單結算:結算程序參照8.1.2執行
8.2 經營管理部門要作好分包工程結算台帳的記錄和分析工作。分包結算記錄台帳於次年一月底前報公司計劃經營部(見附表QP08-4)。
9 施工處(專業公司)自營項目分包管理
9.1
施工處(專業公司)自營項目,由該施工處(專業公司)在公司合格分承包商名單內通過招標或議標選用分承包商,在安全、質量、結算等方面全面管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9.2 公司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對施工處(專業公司)的分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接受施工處(專業公司)業務咨詢。
9.3 自營項目分包合同的簽定由施工處(專業公司)負責人經公司經理授權後以公司名義簽定,結算由施工處(專業公司)負責人批准。
9.4 計劃經營部配合審計部在項目結束時進行審計。
10 工程分承包商的再評價
10.1
持有施工許可證的分承包商,必須於每年12月15日前持有效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施工合格證、法人授權委託書及項目工地的評價資料送公司計劃經營部審查,進行施工許可證年檢。
10.2 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一年,未經年檢的施工許可證無效。已持有施工許可證但一年內未在公司承攬工程的分承包商其施工許可證自行作廢。
10.3
對所有分承包商作年度評價(見附表QP08-2)。年度評價范圍,從本年度一月份至十二月份。項目工地各職能部門評價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上旬。
10.3.1 安全評價准則
執行HS7《外包(外協)單位安全管理辦法》。
10.3.2質量評價准則
由項目工地按TM15《外包隊伍質量管理規定》進行考核,一年內對分包商扣款超過500元,該分包商年度質量評價為不合格。
10.3.3 綜合能力和信譽評價准則
10.3.3.1 綜合能力和信譽包括
a) 服從公司協調和管理情況;
b) 人力資源滿足情況;
c) 相關施工經驗;
d) 遵紀守法及信用。
10.3.3.2
評價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服從公司協調和管理情況佔10分;人力資源滿足情況佔40分;相關施工經驗佔40分;遵紀守法及信用佔10分。
評分標准:
a) 能主動服從公司協調和管理的是10分;服從的8分;基本服從的5分;不服從0分。
b) 自覺滿足工程人力資源需求的40分;滿足需求的30分;基本滿足需求的20分;不能滿足需求0分。
c) 施工經驗很豐富的40分;施工經驗豐富的30分;施工經驗基本上能滿足工程需要的20分;無施工經驗0分。
d) 遵紀守法及信用很好的10分;遵紀守法及信用良好的8分;遵紀守法及信用一般的5分;不遵紀守法及信用差的0分。
項目工地安全管理部門、工程技術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及施工處依據動態管理情況分別對分承包商進行評價,填寫安全、質量、綜合能力和信譽評價表。以上評價表交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由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作出綜合評價結論(見附表QP08-3)。
10.4
對從事單一專業施工的分承包商,各部門按不同的工程項目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評價得分,只有安全管理部門、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施工處(專業公司)三方評價均合格,綜合評價才能合格。評價不合格的分承包商不再留用。
10.5
對從事多種專業施工的分承包商,在年度安全評價合格的前提下,由項目工地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施工處分專業作出評價,對評價不合格的專業,由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作出該分承包商禁止從事與該專業相同項目施工的結論。
對所有施工項目評價都不合格者不再留用。
10.6 對評價合格的工程分承包商,由計劃經營部以備忘錄的形式下發合格分承包商名單。對評價不合格的分承包商從分承包商名單中刪除。
11 其它規定
11.1
公司對外分包原則上採用包清工方式,對於確需包工包料的項目,需由相關施工處會同項目經理部聯合提出雙包申請,書面闡述理由,報公司分管經理批准。批准後參照上述有關條款執行。
11.2 為保證分承包商的履約能力,承擔主體工程施工的分承包商在公司范圍內同時承擔的工程項目不得超過兩項 ,非主體工程不得超過四項。
11.3 省外項目工地選擇分承包商時首先考慮合格分承包商名單內的。但應急工程或零星小工程,可由經營管理部門從當地評價選擇分承包商。
11.4
結算額在5萬元以下且不便於招標的零星項目,由項目工地施工處書面提出申請,經項目工地領導批准,由經營管理部門安排已與項目工地簽訂相關施工合同的分承包商施工,並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工程項目分包簽證單》。結算按第8條要求辦理,結算標准不得突破公司規定標准。
11.5 計時零工的使用與審批
11.5.1 項目工地各部門需使用計時零工時,必須填報計時零工申請單,經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11.5.2 計時零工的加班加點:計時零工的加班加點需按周向項目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安排。
11.5.3 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自行安排零工的,經營管理部門不予結算;不予批準的加班加點經營管理部門不予結算。
11.5.4 施工周報
分承包商按時填寫施工周報,並於每周星期一報送經營管理部門。逾期不報或不按時報送、人數填報不實經教育不改者,經營管理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項目工地經營管理部門按月將分承包商施工及人數情況上報公司計劃經營部。
12 分包管理的監督檢查
公司計劃經營部負責監督項目工地工程分包管理的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分包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做出書面報告。
13 記錄表格
QP08-1 工程分包計劃表
QP08-2 工程分包商年度綜合能力、信譽評價表
QP08-3 工程分包商年度綜合評價表
QP08-4 分包結算報表
來源:http://www.unjs.com/wenmi/qi/47107.html
㈣ 建設單位可以分包的專業工程有哪些
建設單位可以專業分包的內容是:
一、行業壟斷的項目,即消防、煤氣、自來水加壓、配電室高壓側。
二、特殊專業項目,即手術室、金庫、特殊設備等。
三、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即網架、鋼結構、幕牆、降水、護壁、打樁、弱電監控、電梯等。
建設單位介紹:
《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㈤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內的分包計劃
除主體結構外的所有工程都可以分包,主體部分可以勞務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