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通部關於公路中修、大修的定義是什麼
中修工程:對公路及其沿線設施的一般性損壞部分進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復公路原有的技術狀況的工程。
大修工程:對公路及其沿線設施的較大損壞進行周期性的綜合修理,以全面恢復到原技術標準的工程。
② 關於基本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劃分標準的規定的補充內容
國家計委關於補充、修訂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型劃分標準的通知
1979年12月16日 國家計委
為了進一步整頓和加強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正確反映項目規模,明確劃分項目的管理許可權,以及編制長期和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需要,根據有關地區和部門的建議,經商得國家建委、財政部同意,現對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計計〔1978〕234號文附件三「關於基本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劃分標準的規定」中的一部分內容,作如下補充、修訂:
(一)補充一部分按建設規模(或工程效益)劃分大中型項目的標准:
水產:容納漁輪50艘以上(含50艘,下同)的 漁業基地;
冷藏並製冰能力各5000噸以上的水產冷庫(或冷藏1萬噸以上)
公路:長度1000米以上的獨立公路大橋。
港口:年吞吐量100萬噸以上新建、擴建的沿海 港口;
年吞吐量200萬噸以上新建、擴建的內河港口。
郵電:長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區長途通信電纜;
長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區長途通信微波。
物資: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火炸葯庫。
糧食:庫容1.5億斤以上的糧食中轉庫。
學校:有3000名學員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
衛生:有700張病床以上的新建醫院、療養院。
城建:日供水11萬噸以上的獨立水廠;
日供氣30萬立米的獨立煤氣廠(包括液化石油氣廠)。
(二)調整一部分按總投資劃分大中型項目的標准:
煤炭、化工、森工、建材、輕工、紡織、機械、郵電、廣播、農業、林業、水產、城建等部門,凡按總投資劃分大中型項目的部分,由原定800萬元以上,調整為1000萬元以上;
商業、糧食、外貿、物資、供銷等部門的一般倉庫和文教、衛生、計量、標准、設計、科研等部門,凡按總投資劃分大中型項目的部分,由原定500萬元以上,調整為1000萬元以上;
修造船廠大中型項目的標准,與修船廠相同,為3000萬元以上。
(三)明確一部分在國家統一下達的計劃中不作為大中型項目安排的建設:
這類建設,多屬地區性的一般建築工程,建成後產、供、銷平衡問題不多,協作關系比較簡單,可以通過年度計劃中確定的投資、材料等指標來綜合平衡、控制規模和安排建設,在國家統一下的基建計劃中,不作為大中型項目。主要有:
(1)由基建投資興辦的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國營農場、植樹造林、草原建設等,不作為大中型項目;
原有水庫加固,並結合進行加高大壩、擴大溢洪道和增修灌渠配套工程者,列入基建計劃,除國家指定者外,不再作為大中型項目。
(2)分段整治、施工期長、年度安排有較大伸縮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可按總體規劃、年度計劃確定的投資和其他建設條件的可能,分年實施,不作為大中型項目。
(3)科研、文教、衛生、廣播、體育、出版、計量、標准、設計等事業單位的建設(包括工業、交通和其它部門所屬的同類事業單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標准列入國家基建計劃;原有事業單業的改、擴建工程,可以根據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各項建設條件的可能,分年安排建設,缺什麼,補什麼,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除國家指定者外,不作為大中型項目(有大型科研裝置的工程除外)。
新建項目的規模,是指經國家批準的計劃任務書中規定的近期建設規模,而不是指遠景規劃所設想的長遠發展規模。這類民用建築,明確分期設計、分期建設的,應按分期規模來劃分大中小型。
(4)城市的排水管網、污水處理、道路、立交、橋梁、防洪、環保等工程,應當結合市容整頓、城市維護與改造,在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下,分期、分段建設,不作為大中型項目;
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築,包括統建和集資建設的住宅群、辦公和生活用房等,均由有關部門和省、市、區通過國家計劃安排的年度投資,分配的建築材料,開工和竣工的建築面積等項指標和城市規劃的有關要求,認真審定,加強計劃管理,不作為大中型項目。
(5)名勝古跡、風景點、旅遊區的恢復、修建工程,由各地從實際需要與可能出發,分期分批進行,都不作為大中型項目。
(6)施工隊伍及地質勘探單位等獨立的後方基地建設(包括廠礦企業的農副業基地建設),不作為大中型項目。但如果其中安排有工業企業項目時,這個工業項目本身,應按同類工業項目大中型劃分標准,列入國家基建計劃。
(四)明確一部分單獨審批、單獨下達、單獨考核的項目,在國家統一下達的計劃中,不列大中型項目。
必須建設的樓堂館所,要嚴格按照規定,單獨報批。
採取各種形式利用外資或國內資金興建的旅遊飯店、旅館、貿易大樓、展覽館、科教館等,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批準的協議、合同和建設內容、規模、進度等,編制建設計劃,專項安排,專項下達,專項考核。
(五)原有企業改、擴建中幾個界限劃分問題:
(1)凡是利用更新改造資金,按規定內容安排的老企業挖潛、革新、改造、措施工程,不作為基本建設項目。
(2)凡是利用基建投資安排的老企業擴建工程,只要擴建部分達到或超過同類工業項目大中型標準的,按大中型項目列入國家計劃(不包括改、擴建前已經形成的能力或完成的投資),小型項目分別列入部門或地方基建計劃。從1980年起,在國家統一下達的計劃中,不再單列基本建設大中型措施項目。
(六)凡是本通知中沒有補充、修訂和調整的大中型項目劃分標准,一律仍按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計〔1978〕234號文附件三中的各項規定試行。
③ 如何劃分建築小型工程、中型工程和大型工程
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工程
(1)大型:建築群建築面積≥100000m²。
(2)中型:建築群建築面積3000~100000m²。
(3)小型:建築群建築面積3000m²以下。
其他一般房屋建築工程
(1)大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
(2)中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3000萬元。
(3)小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萬元以下。
(3)公路工程中怎麼區分大中小修擴展閱讀:
大、中、小型項目是基本建設項目按建設規模大小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劃分建設規模的標準是總設計能力(總工程效益)或計劃總投資額。生產單一產品的建設項目,其建設規模按該產品的總設計能力確定。
生產多種產品的建設項目,按主要產品的設計能力確定; 產品種類繁多難以按生產能力確定建設規模的建設項目以及不增加生產能力的項目,則按其總投資額來確定。新建、遷建、恢復項目的建設規模是指整個項目總體設計規定的全部設計能力(工程效益),或其全部建成所需的計劃總投資。
國家根據建設規模劃分原則制定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小型劃分標准,對各行業的建設項目的大、中、小型數量界限都作了具體規定。基本建設統計應當嚴格按國家確定的標准,劃分大、中、小建設項目。
基本建設項目按大、中、小型分類是為了滿足固定資產投資分級管理的要求,同時有利於對大中型項目進行重點考察研究。
④ 公路設計階段如何劃分
一、一階段設計
一階段施工圖設計,設計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二階段設計
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以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合同和初測資料為依據,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工程概算。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詳細測量,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工程預算。
三、三階段設計
在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之間,增加的一個設計階段,稱為技術設計,是根據初步設計資料進行的,是對初步設計的技術、經濟規劃的具體和深化,從而制定更為完善的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而確定各項工程量,提供相關數據,修正概算。
公路工程基本項目一般分兩階段設計,對於簡單的小型項目採用一階段設計,技術復雜或特殊大型橋梁、隧道、立交橋等分部工程,可採用三階段設計。
(4)公路工程中怎麼區分大中小修擴展閱讀:
公路路線總體設計要點:
1、路線起、終點應符合路網規劃要求。確定起訖點位置時,應為後續項目預留一定長度的接線方案,或擬定具體實施設計方案。
2、根據公路功能、設計交通量、沿線地形與自然條件等,論證並確定公路等級、設計速度和設計路段。恰當選擇不同設計路段的銜接地點,處理好銜接處的過渡及其前後一定長度范圍內的線形設計。
3、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根據設計交通量論證並確定車道數。具集散功能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應根據混合交通量及其交通組成論證設置慢車道的條件,並確定其設置方式、橫斷面型式與寬度。
4、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一般情況下宜採用整體式路基。位於丘陵、山區時,應結合地形、地質條件以及橋梁、隧道的布設等論證採用分離式路基的可行性。
5、路線設計應合理確定路堤高度,減小對沿線生態環境的影響,並做好防護、排水、取土、棄土等設計,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環境,使公路工程建設融入自然。當出現高填、深挖時,應同架橋、建隧方案進行比選論證。
⑤ 在公路工程中怎麼劃分碎石(1-2,1-3)
碎石是由天然岩石、卵石或礦石經機械破碎、篩分製成的,粒徑大於4.75mm的岩石顆粒。碎石多稜角,表面粗糙,與水泥黏結較好,拌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流動性差,但混凝土硬化後強度較高。
碎石指的是符合工程要求的岩石,經開采並按一定尺寸加工而成的有稜角的粒料,是混凝土的必須材料。
一般混凝土使用5-25mm粒徑的碎石。 5-16mm的碎石俗稱瓜子片,5-25mm的俗稱1-2(讀作yao2)石子,16-31.5mm的俗稱1-3(讀作yao3)石子。
(c)碎石狀——岩體多數分割成2—20CM的岩塊。
碎石料按粒徑大小可分為粗碎石、中碎石、細碎石和石血等。碎石料的顆粒尺寸范圍通常為5—100MM(小於5MM的岩石碎料為人工沙或石粉),但根據工程對象的不同也有更大范圍的規定。在公路工程中,由於用途不同,對所用碎石有不同的規格要求。
⑥ 建築小型工程和中型工程大型工程如何劃分
一、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工程
(1)大型:建築群建築面積≥100000m²。
(2)中型:建築群建築面積3000~100000m²。
(3)小型:建築群建築面積3000m²以下。
二、其他一般房屋建築工程
(1)大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
(2)中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3000萬元。
(3)小型:單項工程合同額300萬元以下。
(6)公路工程中怎麼區分大中小修擴展閱讀:
大型工程一般都構成一個非常復雜的大系統,這個系統不僅內部結構復雜,而且外部聯系廣泛,常具有如下特徵:
1、工程系統是由多個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的子系統(子工程)有機結合的整體。要使系統效益全面發揮,必須全部完成各子工程和相應的配套工程,有時甚至還涉及到系統外一些工程。
2、工程建設可能產生的許多後果,影響深遠重大,稍有疏忽,就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但這些後果、影響往往又是可以預測和估價的。
3、由於工程規模龐大,一般來說工程結構復雜,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相對來說效益也比較大。但另一方面,工程對政治、社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也很大,這一方面與小型工程相比有質的變化,工程系統往往不只是一個自然的物理系統,而是一個物理系統和事理系統的綜合體。
4、由於工程規模龐大、結構復雜、涉及面廣、影響深遠,所以,與小型工程相比,工程建設風險大,而且非常集中,這使決策的難度和壓力大大增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型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中型工程
⑦ 大型工程 中型工程 怎麼區分
各項工程項目不一樣,區分標准也不一樣。
僅以中型工程的分類標准來看,就有許多不同的標准(如有中型工程的上限,那麼其上限以上的即為大型):
各專業中型工程標准一覽表
序號 專業 類別 中型工程標准 備 注
1房屋建築工程
(1)25層以下,12層以上(含,下同)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下,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0米以下,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下,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7)深度15米以下,13米以上,且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600萬元以上的軟弱地基處理工程;
(8)深度11米以下,8米以上的深大基坑圍護及土石方工程;
(9)鋼結構重量1000噸以下,500噸以上,且鋼結構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以上的鋼結構工程;
(10)網架結構重量300噸以下,100噸以上,且網架結構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以上的網架工程
2公路工程
(1)公路路基工程:一級以上公路路基5KM或二級以上公路路基10KM;
(2)公路路面工程:二級以上公路路面10萬平米以上;
(3)橋梁工程:單座橋長≥100M或單跨≥30M的大橋;
(4)隧道工程:單洞長150M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
(5)交通安全設施:承擔一級公路以上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工程中兩項以上項目且公路里程≥10KM或項目工程額≥40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
(6)機電系統工程:承擔一級公路以上通信,監控和收費系統中單個系統工程公路里程≥40KM以上或項目工程額≥800萬元人民幣的機電系統工程,或≥500M特大橋且工程額≥300萬元人民幣的機電系統工程.
(7)單項工程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3水利水電工程
(1)總庫容≥1千萬立方米的水庫工程;
(2)灌溉面積≥5萬畝的灌溉工程;
(3)裝機容量≥5萬千瓦的水力發電工程;
(4)過閘流量≥100立方米/秒的攔河閘;
(5)裝機流量≥10立方米/秒,裝機功率≥0.1萬千瓦的灌溉,排水泵站;
(6)三級永久性水工建築物;
(7)土石壩壩高≥40米,混凝土壩,漿砌石壩壩高≥50米的水工大壩;
(8)洞徑≥4米,長度≥2000米的水工隧洞,或水頭≥75米的有壓隧洞,或流速≥25米/秒的明流隧洞≥1000米;
(9)完成水工混凝土澆注≥10萬立方米,或壩體土石方填築≥30萬立方米,或岩基灌漿≥2萬米,或防滲牆成牆≥2萬平方米,或深度≥30米含卵漂石地層的防滲牆工程,或深度≥30米的帷幕灌漿工程;
(10)二級堤防工程≥5千米,或三級堤防工程≥10千米,或≥1000延米的堤防垂直防滲牆工程;
(11)河勢控導工程≥500延米,或水中進占丁壩≥5道,或二級堤防險工≥500延米,或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200萬立方米,或年吹填土方≥100萬立方米;
(12)合同額≥500萬元的水利水電工程,或單位工程造價≥50萬元的金屬結構製作安裝工程.
4電力工程
(1)單機容量為20萬千瓦機組主廠房工程;
(2)單機容量為20萬千瓦機組主體安裝工程(指鍋爐,汽機,電氣等主要設備);
(3)單機容量為10萬千瓦機組的整理建築安裝工程;
(4)220千伏送電線路長度40公里以上的送電線路工程;
(5)11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長度45公路以上的送電線路工程或110千伏以上變電站安裝工程;
(6)單項合同額為1000萬元以上的電力工程.
5礦山工程
(1)60萬噸/年以上鐵礦采,選主體工程
礦井主體工程包括:立井井筒,斜井井筒,井底車場及峒室,軌道,運輸及回風大巷,礦山機電設備安裝及礦井地面生產系統.
選煤(礦)廠主體工程包括:主廠房,原料倉(產品倉),選煤(礦)廠機電設備安裝及鐵路專用線工程等.
(2)6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3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主體工程
(3)45萬噸/年以上的煤礦主體工程或60萬噸/年以上的煤礦選煤廠主體工程
(4)30萬噸/年以上的磷礦或硫鐵礦主體工程
(5)20萬噸/年以上的鈾礦主體工程
(6)10萬噸/年以上的石膏礦,石英礦或40萬噸/年以上的石灰石礦主體工程
(7)折算為標准尺6000米以上的開拓或開采巷道工程
(8)深度200米以上的凍結井筒或鑽井等特殊鑿井的井筒工程
(9)剝離量60萬立方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工程
(10)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礦山主體工程
6冶煉工程
(1)年產1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10萬噸以上軋鋼工程;
(3)年產25萬噸以上煉鐵或24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4)年產2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
(5)小時制氧32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產10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5萬噸以上銅,鋁,鉛,鋅,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1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
(9)日產2000噸以下(不含2000噸)窯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產2000噸以下(不含2000噸)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400噸以下(不含400噸)浮法玻璃工程;
(12)日處理50噸及以上金精礦冶煉工程;
(13)投資金額在於2000-5000萬(不含5000萬)的工程.
7石油化工工程
(1)小於或等於30萬噸/年生產能力或工程總投資100-1000萬元的油田主體配套工程;
(2)小於或等於1.5億立方米/年生產能力或工程總投資200-1500萬元的氣田主體配套工程;
(3)長度小於等於120千米或輸油量小於或等於600萬噸/年的管道輸油工程;
(4)長度小於或等於120千米或輸氣量小於或等於2.5億立方米/年的管道輸氣工程;
(5)總庫容小於等於8萬立方米,單罐容積小於等於2萬立方米原油儲罐及配套工程;
(6)總庫容小於等於1.5萬立方米,單罐容積小於等於0.5萬立方米的天然氣儲庫工程;
(7)原油加工能力小於等於25萬噸/年,天然氣加工小於等於25萬立方米/日的油氣加工工程;
(8)100-250萬噸以下/年煉油工程及相應主生產裝置;
(9)生產能力10-20萬噸/年的氣體分流工程的生產裝置;
(10)投資額在0.5-2億元的催化反應加工工程;
(11)投資額在0.3-1億元,壓力4-8Mpa的加氫反應及制氫工程;
(12)8-18萬噸/年的生產能力的合成氨及主生產裝置;
(13)14-30萬噸/年乙烯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4)10-20萬噸/年的復肥工程及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5)8-16萬噸/年的硫酸或硝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6)8-30萬噸/年純鹼工程,3-5萬噸/年的燒鹼工程;
(17)小於4萬噸/年的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塑料及化纖工程;
(18)投資額0.5-1億元的生物葯,制劑葯,葯用包裝材料;
(19)10-30萬套/年的輪胎工程及相應主生產裝置;
(20)13-30萬噸/年尿素工程及主生產裝置.
8市政公用工程
(1)城市快速路或主幹道10萬平方米以上路面工程,5公里以上道路工程;
(2)單座橋長≥100米或單跨≤30米的橋梁工程;
(3)單洞長15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4)單項合同額3000萬以上的道路,隧道,橋梁工程.
(5)8萬噸/日以上,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供水廠工程;
(6)管道直徑600毫米以上,且管線長度5公里以上的供水管道工程;
(7)5萬噸/日以上,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污水處理工程;
(8)管道直徑600毫米以上,且管線長度5公里以上的排水管道工程;
(9)10萬立方米/日以上,且單項工程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燃氣氣源廠工程;
(10)管道直徑250毫米以上,且管線長度5公里以上的燃氣管道工程;
(11)300萬平方米以上,且單項工程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供熱工程;
(12)熱力管道長度6公里以上的熱力工程;
(13)單項工程合同2000萬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工程;
(14)單項工程合同2000萬元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燒場工程;
(15)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橋梁),管線綜合工程.
9 機電安裝工程
(1)總承包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安裝工程
(2)單項工程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3)單項工程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環保工程
(4)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建築智能化工程
(5)單項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工程
(6)4次以上1000千牛·米以上起重設備的安裝或拆卸;
20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的安裝或拆卸
(7)3部速度為2.5米/秒以上的電梯安裝工程
6部速度為1.5米/秒以上的電梯安裝工程
(8)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的消防設施工程
10裝飾裝修工程
(1)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
(2)單位工程量6000㎡以上的幕牆工程.
(3)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幕牆工程.
⑧ 請問建築工程中小型、中型、大型工程怎麼定義是按面積劃分還是按造價劃分
生產單一產品的企業按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生產多種產品的企業按照主要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難以按生產能力劃分的,按照全部投資額劃分。
大型建設項目一般是指投資多、規模大、對國民經濟影響深遠、且直接由中央審批和管理的項目。按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設計能力或投資總額的大小,依據國家頒布的《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小型劃分標准》進行分類。
基本建設劃分大中小型項目原則上應按照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規模或總投資劃分,沒有正式批准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的,按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中所列的總規模或總投資劃分。
(8)公路工程中怎麼區分大中小修擴展閱讀:
建設的性質
1、新建項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近遠期規劃,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從無到有的建設項目。現有企、事業和行政單位一般不應有新建項目。有的單位如果原有基礎薄弱需要再興建的項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全部固定資產價值3倍以上時,才可算新建項目。
2、擴建項目
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原有場地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產品的生產能力或增加經濟效益而增建的生產車間、獨立的生產線或分廠的項目;事業和行政單位在原有業務系統的基礎上擴充規模而進行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遷建項目
原有企業、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和事業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調整生產力布局的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或出於環境保護等其他特殊要求,搬遷到異地而建設的項目。
4、恢復項目
原有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因在自然災害或戰爭中使原有固定資產遭受全部或部分報廢,需要進行投資重建來恢復生產能力和業務工作條件、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建設項目。這類項目,不論是按原有規模恢復建設,還是在恢復過程中同時進行擴建,都屬於恢復項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工程項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本建設項目按大中小型劃分
⑨ 高速公路養護工程中大中修工程和專項維修工程具體怎麼區別
高速公路路基養護工程,根據其作業特點劃分為維修保養、專項工程和大修工程三種類別。維修保養的作業內容有:
1.整修路肩、邊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擋牆、護坡、護欄、集水井和泄水槽內雜物等;
2.疏通邊溝和修理路緣石;
3.小段開挖、鋪切邊溝;
4.清除路基塌方、填補缺口;
5.局部整修擋土牆、護坡、泄水槽圬工等;
6.加固路肩。
專項工程的作業內容有:
1.全面修理擋牆、護坡、泄水槽等;
2.鋪砌邊溝和路緣石;
3.整修、增設邊溝、截水溝等;
4.清除大的塌方、處治大面積翻漿;
5.局部軟土地基的處治。
大修工程的作業內容有:
1.拆除、重建或增建較大的擋土牆、護坡等防護工程;
2.重大水毀路基的修復;
3.整段軟土地基的處理修復。
⑩ 公路工程中如何區分路基與路面結構層其分界線在哪裡
路基可分石方路基和土方路基(區別也就是填石和填土);
路面結構層從下至上一般分為:墊層、基層、面層(注意是一般,也可能只有基層和面層),其中基層根據厚度又可分為下基層、上基層(也有可能只有一層),假如面層為瀝青混凝土的話亦又可分為調平層、下面層、中面層、上面層(亦是更具路面設計厚度)。
其分界線
就在土、石路基與基(墊)層之間。
注意
這里所講的路基
可能是填方路基也可能是挖方路基
一般的填方路基系
路面的設計標高高於原地面標高
就需要填築
從經濟性的角度考慮
需要採用經濟性和性能較好的材料進行填築
這種情況應因地制宜(選擇填築材料
一般情況是石頭或土)。
當路面設計標高低於
原地面標高
就需要挖方
假如本來基礎材質和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
挖到設計標高
稍作處理(精加工)就可以作為路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