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規范要求標高允許偏差千分之幾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對現澆混凝土結構牆柱構件的標高允許偏差,分為層間與全高兩方面同時控制,層間標高±10mm;總標高偏差±30mm。
」千分之幾「是垂直偏差的說法。對現澆混凝土結構牆柱構件的垂直度允許偏差,分為層間與全高兩方面同時控制,層高≤5m時及>5m時的層間垂直度偏差分別不能大於8mm及10mm;總高偏差不能大於H/1000及30mm(H為建築物全高)。
(1)水利工程土方開挖標高允許偏差擴展閱讀:
標高按基準面選取的不同分為絕對標高和相對標高。
絕對標高
絕對標高:是以一個國家或地區統一規定的基準面作為零點的標高,我國規定以青島附近黃海夏季的平均海平面作為標高的零點;所計算的標高稱為絕對標高。除總平面外,一般採用相對標高,即把底層室外的地坪作為相對標高的零點。
相對標高
相對標高:以建築物室內首層主要地面高度為零作為標高的起點,所計算的標高稱為相對標高。
①建築標高
建築標高:在相對標高中,凡是包括裝飾層厚度的標高,稱為建築標高,注寫在構件的裝飾層面上。
②結構標高
結構標高:在相對標高中,凡是不包括裝飾層厚度的標高,稱為結構標高,注寫在構件的底部,是構件的安裝或施工高度。結構標高分為結構底標高和結構頂標高。
一般在建築施工圖中標注建築標高(但屋頂平面圖中常標注結構標高),在結構施工圖中標注結構標高。
Ⅱ 有沒有國家標准規定,卸載或是土方開挖最高層的標高允許偏差是±20cm的
沒有國家標准規定,卸載或是土方開挖最高層的標高允許偏差是±20cm的,這個偏差太大了。
Ⅲ 基坑開挖土方基底高程允許偏差是多少
基坑挖首先要放線放線需要根據圖紙及要求算尺寸根據基坑深淺確定放坡系數(般圖紙案面具體要求或者參考相應規范)放線至關重要定要實事求准確放線挖
參考資料:
基坑挖應注意問題:
(1)基底超挖:挖基坑超基底標高別超挖其處理應取設計單位同意
(2)基底保護:基坑挖應盡量減少基土擾基礎能及施工基底標高留0.3m土層挖待作基礎再挖除
(3)施工順序合理:土挖宜先低處挖層段依進行形定坡度利排水
(4)基坑邊坡直平、基底平缺陷應加強檢查隨挖隨修並要認真驗收參考資料:
麻煩採納謝謝!
Ⅳ 請問基槽開挖標高允許誤差是多少
1.基坑標高允許誤差:
柱基基坑、管溝 +0,-50mm
挖方場地平整
人工 ±50mm
機械 ±100mm
排水溝 +0 -50mm
地(路)面基層 +0 -50mm
2.基坑長寬方向不得小於設計要求:
不許小於設計要求排水溝:-0 +100mm
3.基坑(槽)長、寬誤差 -0 +100mm
Ⅳ (水利,疏浚工程)河道開挖,河底高程允許偏差是多少,哪些規范可查!
在《疏浚與吹填工程質量檢驗標准》中可以查到:附錄E
各類挖泥船平均超深和超寬控制值
各類挖泥船平均超深控制值(m)
表E.0.1
船型
控制值(m)
耙吸(艙容m3)≥4000
0.55
耙吸(艙容m3)<4000
0.50
絞吸(總裝機功率kW)≥5000
0.40
絞吸(總裝機功率kW)<5000
0.30
鏈斗(斗容m3)≥0.5
0.35
鏈斗(斗容m3)<0.5
0.30
抓鬥(斗容m3)>8
0.6
抓鬥(斗容m3)4~8
0.5
抓鬥(斗容m3)≤4
0.4
鏟斗(斗容m3)≥4
0.40
鏟斗(斗容m3)<4
0.30
Ⅵ 土方開挖方案
土方開挖方案
一、施工前的技術准備
(1)施工前詳細研究勘察報告,向建設方索取基坑及基坑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管線、道路的詳細資料,並辦理簽字手續。特別注意降水井、護坡樁位及土釘所佔有的空間與基坑周邊地下管線或建築物基礎的關系,避免發生事故。在基坑開挖之前,場內所有的紅線樁及建築物的定位樁,全部經市規劃部門測量核准,必須查明基槽周圍地下市政管網設施和相鄰建築物的相關距離。
(2)平整場地:設備進場前進行場地道路、料場、井點及排樁部位場地平整、壓實,以便於鑽機車架在場地內移動、鑽機能平穩、安全進行成孔。
(3)基坑開挖前根據施工圖勘察報告提供的參數進行放坡。確定基坑開挖放坡坡度,按1:0.3放好邊坡。
(4)施工現場的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通過用鋼管架子架高,架子高度不低於2.5米,按要求安裝照明燈具。
二、施工機具、材料准備
土方開挖採用機械挖裝,自卸汽車外運,採用挖掘機1台,自卸汽車10輛。
三、施工方法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大開挖形式開挖筏板基礎,考慮施工工期緊,工程量大。土方開挖採用機械挖裝,自卸汽車外運,輔以人工挖土與修土的辦法。
四、土方開挖順序
1.開挖土方方向:根據實際地形採取由南向北、由北向南分台階接力後退的方法開挖外運。
2.土方開挖幾個階段:考慮基坑支護的施工及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影響。第一階段挖土:從自然地面按2米逐層挖至離基底500mm處。(以機械為主)第二階段挖土:人工開挖基底剩餘的500mm層。此段挖土將針對坑底不同標高區域應控制相應的挖土深度和標高。
3.土方開挖與土釘牆施工交叉作業,自上而下分層、分段進行,分段長度根據土質及土釘流水作業安排,分層高度:第一層為自地表至第一排土釘下1250px左右,以後各層高度為土釘豎向間距,最後一層高度為倒數第二排土釘下1250px至基坑底面。在未完成上層作業面的各項操作前,不能進行下一層深度的開挖,不隨意將兩層土釘合並在一起施工。
五、雨季基坑排泄水措施
本工程根據設計要求,開挖及施工基礎時可考慮地下水的影響,對地表水及雨水的影響採取了降水井排水措施,為了避免雨季地表水及雨水對基礎施工的影響,排水措施包括地表排水、支護結構內排水以及基坑內排水。
1.基坑上部排水溝距基坑大於2米,基坑上口翻邊不少於1.0米,並盡量與原防水地面相接,水平護頂與自然地面齊平。
2.面層砼噴射前,根據邊坡情況酌情設置排水孔,排水孔採用Ф50PVC管。
3.基坑開挖需確保基底乾燥,基坑底部及四周設置排水溝和積水坑。
六、土方開挖質量保證措施
1.土方開挖與基坑支護施工同時進行,現場安排為流水施工作業,允許在距離四周邊坡8~10m的基坑中部自由開挖,與分層作業區的開挖相協調。
2.土方開挖施工中,嚴防邊壁出現超挖或邊壁土體松動。機械開挖將與人工清坡相結合,保證邊坡平整、坡度符合要求、表面無虛土。
3.基坑周邊5m范圍內不宜堆放土方、建築材料。重型機械不宜在坑邊作業,土方運輸車輛盡量不沿坑邊行駛,如不可避免應進行核算,對重型機械可考慮設置專門平台或深基礎等。
七、主要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及防護技術措施
因本工程建築面積較大,工地設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及各種安全教育活動,由項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整改,保證無重大事故。
場內按各階段施工情況在進出口和危險區掛宣傳畫,色標,標牌及標語,各種防護部位防護到位。各種標牌應掛齊,並掛在醒目的位置處。
2.基坑的防護:
(1)土方開挖要探明地下管網,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2)在距坑邊1.0米周圍用Ф48鋼管設置防護欄。基坑上口邊3米范圍內不許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在土釘牆支護上口5米范圍內不許重車停留。各施工人員嚴禁翻越護身欄桿。基坑施工期間設警示牌,夜間加設紅色標志。
3.基坑外施工人員不得向基坑內亂扔雜物,向基坑內下傳遞工具時要接穩後再鬆手。
4.坑下人員休息遠離基坑邊及放坡處,以防不慎。
5.施工機械一切服從指揮,人員盡量遠離施工機械,如有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員,待回應後方可接近。
6.施工的現場道路為混凝土地面,保持暢通,禁止堆放材料,設備。
7.施工現場內嚴禁大小便。有意違反,加重處罰。施工人員要節約用水,消滅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8.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9.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必須按照施工現場管理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停放整齊,定期進行保養,對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環境保護措施
針對該工程所處的位置特點,結合我公司管理手冊,程序文件規定,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環保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施工現場環保自我體系,做到責任落實到人。對現場生產的噪音,揚塵等污染採取以下措施,以減輕各種污染及噪音擾民。
(1)土方由合格的運輸單位施工,在現場出入口設專人清掃車輪,並拍實車上土或嚴密覆蓋,運載工程土方最高點不超過車輛槽幫上沿1250px,邊緣不高於車輛槽幫上沿250px,裝載建築渣土或其他散裝材料不超過槽幫上沿,禁止沿途遺灑。
(2)對施工道路採取混凝土硬化處理,出入口處硬化路面不小於出口寬度,在出口處設置沖洗車輪的裝置,並設專人負責。
(3)在大門出口處設一根灑水臨時管,並設置一名灑水員,配齊灑水設備,根據現場情況對現場及時進行灑水,清掃,防止揚塵。
11.現場環境衛生管理
(1)施工現場要設專人負責整理,保持現場整潔衛生。做到現場無積水,車輛不帶泥沙出現場。每天派人灑水清掃施工道路,綠化、美化施工現場。
(2)指定專人每天清理生活區、辦公區,保證生活區、辦公區的清潔衛生,做到無積水、無污物。
12.防止擾民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盡量將雜訊污染嚴重的安排在白天。
八、土方開挖安全措施
1. 開工前要做好各級技術、安全交底工作,施工技術人員、測量人員要熟悉圖紙,掌握現場測量樁及水準點的位置尺寸,同現場施工員辦理驗樁、驗線手續。
2. 開挖邊坡土方,嚴禁切割坡腳,以防導致邊坡失穩。
3. 機械行駛道路應平整、堅實。
4. 機械挖土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掘機工作回轉半徑范圍內不準站人或進行其他作業。挖掘時,裝載機卸土應待整機停穩後進行。
5. 挖掘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6. 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m高的防護護欄,並在西北角設置臨時上下樓梯。
7. 施工前要認真研究分析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臨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
8. 施工前對參與本分項工程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要求職工再生產中嚴格遵守。
9.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過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照明設置,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10. 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作業,多台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於10m,挖土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破腳的危險作業。
11. 基坑周邊應設防護欄桿/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並懸掛安全警示牌。
12. 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13. 各項機械設備必須掛安全生產操作牌,安全警示牌。
14. 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15. 站在基坑邊坡施工人員嚴禁互相嬉鬧,同時要注意上下工作面人與人之間的安全性。
16. 開挖過程中如發現滑坡現象(如裂縫、滑動等)時,應暫停施工,必要時,所有人員和機械要撤至安全地點,並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九、預防坍塌事故的應急措施
為將安全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護公司及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項目部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 按照我國傷亡事故報告的要求,發生事故以後,項目部應迅速向公司報告,並立即組織搶救,及時保護現場(需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四小時內把事故經過逐級上報,如情況緊急或特殊施工點,可直接向企業領導和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以便及時落實搶救措施,並且要全力配合有關部門了解事故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接受檢查。
2. 一旦發生事故,如基坑、支模架坍塌、物體打擊,項目部應不惜一切代價盡力搶救傷員,並迅速向分公司報告。必要時請求相鄰可依託力量援助。領導小組派專人聯絡、引導並告知安全注意事項。
3. 對全工地進行安全防護的全面檢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復工。
4. 現場搶救時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害因素未排除時盲目搶救,以免造成他人傷害。
5. 現場發生事故後,還應特別注意穩定職工情緒,對全體職工進行防範教育。
6. 認真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做好傷亡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
Ⅶ 基坑填土工程標高允許偏差是多少
一、偏差為多少:
基坑填土工程標高允許偏差為-50mm;
二、參考資料: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三、具體條例:
Ⅷ 土方開挖平整正負高差允許偏差是多少
規范要求如圖所示,而實際施工初平肯定達不到這個標准,一般是正負10cm
Ⅸ 溝槽開挖高程允許偏差0和-300mm是什麼意思啊
意思說直白了就是開挖完成後的標高允許你低300mm以內,但是不容許你高!
如果實際標高比設計標高高了以後,就會長生兩個問題,一是你的產出工程量與設計工程量不符,也就是你偷工減料;二是如果你的溝槽底標高高了,也就代表你的底板混凝土厚度不夠,即使你的混凝土厚度達到要求了,那麼你的構築物的頂標高就與設計不符,達不到設計要求!就是這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