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利工程審計常見的問題有哪些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各級政府預算應當按照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B. 水利部門項目經過內審後,審計局還要對此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嗎 請附上法規~!
按照《審計法》,只要是使用了財政資金的項目,審計機關都可以對之進行審計。但是實踐中,可審可不審,主要看地方慣例和項目大小。
C.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的介紹
關於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的通知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現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部審計室反饋。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
D. 水利工程結算審核需提供哪些資料
首先要看預結算的編制依據是否齊全,再確定工程量計算依據,復核工程量;再確定計價依據,然後看組價是否合理。基本上就這些了。
E. 水利工程審計以什麼為依據
1.健全內部審計體系,變事後監督為自始至終的監督。
水利建設點多面廣,在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中還存在擅自滯壓、挪用、擠占建設成本,虛增投資完成額,基建財務管理不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因此,要保證投資計劃按期完成及項目建設的順利進展,首先要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視,應該對管理過程實施更加有效和直接的監督,建立起在整個建設周期內自始至終貫穿於工程建設的每一個階段的內控監管體系。怎樣才能做到全過程的監督呢?許多業內人士提出了「跟蹤審計」的理念,工程審計隨著施工進度而同步開展,審計的內容囊括了投資、進度、質量三方面。水利工程從開始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都是動態的,加上建設周期較長,有的可能跨度若干年,僅僅依靠工程完工以後的審計,那麼審計中發現的某些問題也無法彌補,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勢必也無法挽回。所以說只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體系,並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設置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審計部門,從工程立項、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整個建設周期內實施跟蹤審計制,擴大審計范圍,加強工程項目的中間監督,變事後監督為自始至終的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糾正並解決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及時上報並配合好市審計局的預算審計、工程造價審計,單項工程結算審計、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才能圓滿地完成水利工程的審計工作。
2.擴大審計范圍,增加審計內容,結合水利工程個別差異性採用不同的審計方法。
內部審計要不斷拓展視野,改變傳統的審計觀念,不僅要審財務數據的准確性、差異性,還要重視資金安排的合法性、調度和撥付工程款的及時性以及年度投資的效益性。不管是國債資金、建設基金、事業經費、水利基金、防汛經費、水保資金、農水資金等,都是水利建設的資金。那麼,國家水利資金流向哪裡,內部審計人員就應跟蹤審計到哪裡,凡是有水利資金的單位都要納入審計范圍,都應審計監督。
內審部門要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前期設計、造價控制、施工與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充分發揮控制、把關與監督作用,既確保真實性、客觀性,又能夠達到工作快捷高效,以實現在提高審計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特點制定相適宜的審計方案,不必追求面面俱到,可根據具體項目的特點選取審計指標,採取不同的審計方法。
根據水利工程由於存在投資大,項目內容復雜,點多面廣的特點,針對工程內容的不同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全面詳查法。
按照國家或行業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或施工的先後順序,逐一的全部進行審查的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全面、細致,經審計的工程造價差錯比較少、質量比較高,但工作量較大,對於樞紐工程、主要單位工程,工藝比較復雜、造價編制或報價單位技術力量薄弱,信譽度較低的單位必須採用全面詳細的審計方法。
(2)個別抽查法。
水利工程多以民辦公助為主,以工代賑普遍存在,工程所在地群眾投工投勞承擔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等,可能是有多少個村民小組就有多少個工程結算,只能採取個別抽查法,按照一定的比例隨機抽查一些進行審計,以點代面。
(3)定型圖核對法。
小型水利及水保工程基本上採用的是標准圖紙施工,應該用定型圖核對審計法。先編制標准預算或決算造價,以此為標准進行對照審計,而對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設計變更部分作單獨審查即可。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時間短、效果好、定案容易。
(4)對比審計法。
水利工程具有個體差異性,沒有相同的兩個工程,所以沒有可比性。對比審計法是指一個工程的幾個標段間的對比。可以先對比審核各標段的相似部分單位造價,懸殊較大的再作全面審核,這樣有利於有的放矢,節約時間。
3.抓住重點,加強對水利工程量的審計。
水利工程審計的重點是工程造價的審查,水利工程目前實行的是清單制,單價實行完全單價,合同形式大多採用固定單價合同。量價分離,價固定,那麼,審計關鍵就在於工程量的核定,工程量的核定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現場簽證的審查。
所謂工程簽證,就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就需要調整或補充的事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經雙方簽字蓋章而訂立的一種補充證明材料。許多工程項目通過虛假簽證增加工程造價取得利益,使竣工結算失去了真實性。因此在審計簽證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現場檢查。
對於工程量的簽證,審核時必須深入實際,親臨現場逐項丈量、計算,逐筆核實工程實際完成量,監督工程資金投放是否合理,審查工程質量,分析工程施工進度是否滯後,應該多向監理工程師了解工程情況,多向設計方請教,做到腳勤、嘴勤、手勤。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阻止和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使內部審計工作達到外部審計無法實現的監管目的。
(2)對隱蔽工程的審核。
水利基建工程項目有許多都是隱蔽性工程項目,建成完工後能看到的只有結果而沒有過程。這樣就要求內審人員在全方位參與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前提下,對已取得的證據逐個了解清楚,使原本隱蔽的信息明朗化、清晰化。對於隱蔽部分肉眼無法觀察時,對其審核應主要通過驗證工程簽證的合法性、真實性、規范性、合理性來核定,且其必須同時具備業主、監理、承包方三方簽章。
(3)對圖外增加和圖內減少工程的核查。
水利工程地質復雜,施工圖設計經常會有變動,圖外增加的工程審計只須核查增加的內容、數量是否正確就行,然而重中之重是要核查圖內減少的工程是否減去了。該增的已增,該減的不減,這就使不法分子借機相互勾結,從中牟利,做好圖內減少工程的核查就堵住了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
4.強化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對水利審計機構和隊伍,應要求不斷鞏固、充實、提高。審計隊伍在一定時期內應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審計人員的配備應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工程審計的從業人員主要是會計師、審計師,而水利工程的計量方法、施工工序及方法、工程造價等對於會計師、審計師來說隔行如隔山,對水利工程的審查往往不能切中要害,審計證據不夠權威性,嚴重影響審計質量。水利工程審計是一門涉及法律、法規、財務、設計、施工、造價、監理等多個領域的綜合學科,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懂法、熟悉施工工藝、規范、規定,掌握監理工作方法、程序,具有比較深厚的造價知識,具備較強的綜合專業能力,而不僅僅是單一的會計。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加強後續教育,還要加強學習水利水保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從測量到設計,從工程預算到決算,從招投標到竣工驗收,從工程進度到效益分析,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保持審計人員的專業熟練程度。
高素質的審計人員,才能創造高質量的審計產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關鍵,是適應新形勢下水利工程審計的需要。
水利工程的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綜合性的工作,要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設計相適宜的審計方案,及時與國家專業審計部門溝通並積極配合國家審計,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做好監督工作。
F. 水利工程審計與完工結算先後關系
先完工結算
特殊情況除外。
G.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的第四章 審計內容
第七條 審計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是否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
(二)招標項目資金計劃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符合規定;
(三)招標文件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標准、建設內容和投資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文件;
(四)與招標投標有關的取費是否符合規定;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簽訂書面合同,所簽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六)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有關的其他經濟事項。
第八條 審計部門會同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對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的招標方式、招標范圍是否符合規定;
(二)招標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標條件,招標代理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招標代理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三)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程序是否合法;
(四)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的產生及人員組成、評標標准和評標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五)對招投標過程中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規避招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違法轉讓監理業務,以及無證或借用資質承接工程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第九條 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對招標投標工作中涉及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