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種設備施工前要辦理哪些手續
申報單位
以下是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安裝改造的報檢程序,到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部門辦理。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告知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
報檢程序
(一)報檢
施工單位執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1、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備案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告知時提供的相關資料。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工藝、方案及施工圖。
3、安裝、改造、維修的自檢記錄或竣工資料。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申請書》。
(1)市政工程施工特種設備報備擴展閱讀:
質量司法鑒定
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4號《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鑒定、質量事故鑒定、產品損失鑒定、災後評估等的檢驗、鑒定工作。
當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獲得省級以上質監局頒發特種設備全領域質量鑒定資質證書並獲得省級以上高法院入冊的特種設備司法鑒定機構有浙江聯合應用科學研究院。
2. 2016年施工的市政工程需要辦理安全備案嗎
各地在辦理中會有不同的地方和要求、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14、建設局等部門、安全報監登記書 5、監理合同(原件) 7。備案是建設單位的責任工程施工攔路要不要到建設廳備案 需要建委批準的,但主要的內容都差不多,對可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牆改登記手續 申報要求中、勞務企業資質證書、監理單位資質證書,並提供原件復核、施工組織設計 8、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4、施工合同: 1、建設項目工程備案所需材料,市政、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9,等等項目文件需要報批消防、質量、商品砼合同(原件) 15、監理規劃 10、中標通知書 6,竣工結束後竣工資料也需要報批備案上述部門、營業執照、勞務分包合同(原件),材料清單,但通常建設單位都要求施工單位去辦理、營業執照復印件 11、甲乙雙方工資支付擔保保函或保證金繳納證明 17、營業執照。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18、工程備案是指建築業在承建項目開工前施工圖紙、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2。二、建設單位項目資金證明、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單位須在復印件加註「此件復印內容與原件內容核對無誤」字樣,加蓋單位印章、國家規定的相關規費繳納依據 13、規劃審批的總平面圖 1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
3. 特種設備安裝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按這個文件辦(告知單按每台設備填寫, 施工單位應提供特種設備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遞交給當在特種設備監督監察部門就可以了。):
質檢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質檢辦特函〔2013〕6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行為,方便施工單位,簡化告知手續,質檢總局辦公廳於2009年印發《關於簡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的通知》(質檢辦特函〔2009〕1186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告知的性質、方式、內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目前,部分地區仍未嚴格執行《通知》的有關規定,存在辦理程序不規范、告知內容過多、變向審查等問題,企業反響較大。為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據及性質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實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時獲取現場施工的信息,方便開展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申報監督檢驗。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許可,施工單位告知後即可施工。
二、告知內容及方式
(一)施工單位辦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只需填寫《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見附件,以下簡稱「告知書」),提交給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抄送給實施監督檢驗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接收告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要求施工單位補充告知書內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種設備許可證書復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單位可以採用派人送達、掛號郵寄或特快專遞、網上告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施工單位採用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告知的,應採用有效方式與接收告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確認告知書是否收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施工告知後,應予以簽收。有條件當場簽收的,應當場予以簽收;無法當場簽收的,應於2個工作日內予以簽收;逾期不簽收的,視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單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項
(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公布接收告知機構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及聯系人姓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創造條件,建立施工單位網上告知的平台,採取網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單位按照規定的內容、方式、程序辦理施工告知後,即可施工。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將施工告知納入行政許可審批范圍,不準設立告知收費項目進行收費,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違者由上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三)施工單位對告知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告知書內容應完整、准確。告知書內容失實、錯誤或關鍵項目填寫不完整的,應通知施工單位對告知書內容進行修改,施工單位修改告知書的行為視為重新辦理施工告知。
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收到本通知後,應立即將本通知轉發有關單位,並督促各地對現行的告知程序和要求按照本文相關要求進行修改,同時安排對本轄區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總局將適時開展專項檢查,並對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此前對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要求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准。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聯系。
附件: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3年7月25日
4. 市政工程備案 什麼意思
工程備案可以理解為把備案用的幾個表格一式幾套分送各相關單位登記存起來備查。
工程備案是工程竣工工作的最後一個環節。工程實體驗收和施工資料驗收合格後,開竣工會,參建各方在會議上將備案用的表格簽章,最後由建設單位將這些表送交市政工程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就是這么個過程。
現實中很多項目是由施工單位的資料管理人員去聯系辦理,最後一步將簽章後的表格送備案單位審核多是建設單位的人去跑了。
5. 特種設備報檢流程
報檢流程
1、設備使用單位或個人,可到本院一樓業務大廳報檢或網上報檢。
2、填寫檢驗申請
3、受理
受理人員仔細核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正確性,對信息不全的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料無誤後,與申請人商定檢驗日期並出具受理通知(限業務大廳報檢),不予受理的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溝通
申報單位,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准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約定檢驗日期,但不得超過有效期限。
5、檢驗
由持有相關性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對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定期檢驗。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申請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6、報告出具
現場檢驗人員出具檢驗檢測報告,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審批人員對檢驗結論簽字負責。
注意事項
一、一般設備檢驗,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大型設備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
二、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按照檢驗項目,依據湘價費[2006]170號文件開具收費通知,並應告知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
三、要求作設備轉讓鑒定的,攜帶以下資料到業務大廳報檢:
1、設備接受單位的證明;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證明;
3、設備技術檔案。
6. 市政裡面 特種設備的安裝是那個單位去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手續 手續名稱叫什麼
特種設備的安裝是由安裝施工單位,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遞交《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然後約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安裝監督檢驗。
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
詳見: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竣工後,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三十日內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7. 施工單位應當在什麼時間進行特種設備備案
在你開工前向當地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遞交《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十七條 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
8. 特種設備注冊,備案在那個部門需要什麼資料
特種設備注冊,備案需要在當地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
需要提交材料分類:
一、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2、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6、電梯使用單位還需提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明。
四、場(廠)內機動車輛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2、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4、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8)市政工程施工特種設備報備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的使用與管理:
1、公司安全部門必須做出一些制度嚴格要求使用單位嚴厲操作,不得馬虎,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
2、特種設備遇到可能的事故或滿一年沒有操作使用時,應請求特種設備機構重新申請檢測使用。
3、特種設備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並且拿到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4、各使用單位必須對設備做每日點檢,安全部門不定期嚴格監督。
5、嚴禁特種設備帶故障操作。
6、安全部門必須嚴格的按要求給特種設備要定期的檢查。
7、特種設備報廢時,安部門須向特種設備管理機構報備。
8、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應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為防止災害擴大,應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單位報告
9. 建築施工中常用的特種設備有哪些
建築施工中常用的特種設備有:
1、施工升降機
施工電梯通常稱為施工升降機,但施工升降機包括的定義更寬廣,施工平台也屬於施工升降機系列。單純的施工電梯是由轎廂、驅動機構、標准節、附牆、底盤、圍欄、電氣系統等幾部分組成,是建築中經常使用的載人載貨施工機械。
由於其獨特的箱體結構使其乘坐起來既舒適又安全,施工電梯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一般載重量在0.3-3.6噸,運行速度為1-96M/min不等。我國生產的施工升降機越來越成熟,逐步走向國際。
2、門座式起重機
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承在地面軌道或地基上的臂架型起重機。具有沿地面軌道運行,下方可通過鐵路車輛或其他地面車輛。可轉動的起重裝置裝在門形座架上的一種臂架型起重機。門形座架的4條腿構成4個「門洞」,可供鐵路車輛和其他車輛通過。
門座起重機大多沿地面或建築物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進行起重裝卸作業。門座呈「」字形的起重機稱半門座起重機,其運行軌道的一側設在地面上,另一側設在高於地面的建築物上。
3、流動式起重機
流動式起重機主要有履帶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全地面起重機、隨車起重機。特點:使用范圍廣,機動性好,可以方便地轉移場地,但對道路、場地要求高,台班費較高。適用范圍:適用於單件重量大的大、中型設備、構件的吊裝,作業周期短。
4、橋式起重機
橋式起重機是橫架於車間、倉庫和料場上空進行物料吊運的起重設備。由於它的兩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屬支架上,形狀似橋。
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它是使用范圍最廣、數量最多的一種起重機械。
5、升降機
升降機,升降作業平台是一種多功能升降機械設備,可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導軌式、曲臂式,剪叉式、鏈條式、裝卸平台等。升降機通常被用於救援和裝修。
(9)市政工程施工特種設備報備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1、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2、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3、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4、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5、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