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水利工程資料組卷目錄,詳細一點的謝謝
XX工程
竣工資料目錄
第一卷綜合資料
第二卷單元質量評定資料
第三卷中間產品及原材料、砼試塊檢測資料
第四卷施工原始記錄及施工日記
第五卷竣工圖
XX公司
XX年XX月
Ⅱ 建設工程歸檔工程文件應按什麼組卷
應該是:單位工程。。。。。。。。
。。。。。。。。。。。。。。。
Ⅲ 水利水電工程資料填寫與組卷範例的第四章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料編制
第一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資料
一、進場組織材料
二、現場見證取樣及送檢資料
三、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第二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技術資料
一、施工技術方案申報
二、施工技術交底記錄
三、圖紙會審
四、設計變更通知單
五、工程洽商記錄
第三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物資資料
一、工程物資分類
二、工程物資分級管理
三、工程物資資料編制
第四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記錄
一、施工測量記錄
二、地基基礎檢查記錄
三、混凝土檢查記錄
四、其他施工記錄
第五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檢查記錄
一、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二、預檢記錄
三、施工檢查記錄
四、交接檢查記錄
第六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一、施工試驗記錄(通用)
二、回填土施工試驗記錄
三、鋼筋連接施工試驗記錄
四、砌築砂漿施工試驗記錄
五、混凝土施工試驗記錄
Ⅳ 2015年水利工程資料怎麼整
一. 監理資料的管理
1.監理資料必須及時整理、真實完整、分類有序。
2.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並指定專人具體實施。
3.監理資料應在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整理歸檔。
4.監理檔案的編制及保存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監理資料的范圍
建設工程基本資料和具有監理人員簽字及蓋章的技術與管理文件,項目監理機構一般都必須收集存檔備查。
三.監理資料的內容
1.根據《水利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施工階段監理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託監理合同;
(2).勘察設計文件;
(3).監理規劃;
(4).監理實施細則;
(5).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6).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7).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8).工程開工報審、復工報審及工程暫停令;
(9).主要施工機械設備報審資料;
(10).測量核驗資料;
(11).建築材料、構配件、主要工程設備選型的報審表;
(12).檢查試驗資料;
(13).工程變更資料;
(14).隱蔽、檢驗批驗收記錄
(15).工程進度計劃;
(16).工程計量單和工程款支付證書;
(17).監理工程師通知;
(18).監理工程聯系單、監理備忘錄、專題報告;
(19).會議紀要;
(20).來往函件;
(21).監理日誌;
(22).監理月報;
(23).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文件;
(24).單元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5).索賠文件資料;
(26).竣工結算審核意見書;
(27).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評估報告等專題報告;
(28).監理工作總結。
2.根據《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項目監理機構還應將以下資料歸檔:
(1)工程項目監理招標投標文件資料;
(2)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總監理工程師的書面任命資料、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調整的書面通知資料;
(3)項目監理機構對工程材料的見證檢驗資料;
(4)旁站監理記錄;
(5)建設單位按委託監理合同約定提供的辦公、交通、通訊、生活設施、常規檢測設備和工具的清單及完成監理工作後的移交清單資料。
3.特殊工程應根據建設單位的保密要求,按約定資料歸檔。
四.監理資料的立卷
項目監理機構應將監理資料一般按單位工程及施工時間順序分類、編目、立卷、歸檔。案卷裝具採用統一無酸紙卷盒(盒內應有資料目錄)。監理資料按以下要求進行分類、分冊(原則上按單位工程組卷,根據工程實際適當合並):
1.第一冊 《建設工程項目基本資料》
(1).委託監理合同;
(2).施工合同(含各類合同,如分包合同、供貨合同等);
(3).建設工程監理報審表;
(4).施工許可證;
(5).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形式、人員構成、總監理工程師的書面任命材料及人員變更資料;
(6).勘察設計文件(照片);(備註:應註明蓋資料章有效或無效);
(7).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8).設計監理審核報告;
(9).工程開工報審表;
(10).工程暫停令;
(11).復工報審表;
(1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13).監理招投標文件;
(14).施工招投標文件;
(15).工程洽商文件;
(16).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工作考評手冊。
2.第二冊《項目監理機構工作資料》
(1).監理規劃;
(2).監理實施細則;
(3).建設監理工作月報表;
(4).監理工作總結(專題、階段和竣工總結);
(5).施工監理日誌;
(6).旁站監理記錄表;
(7).監理備忘錄;
(8).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9).會議紀錄及來往函件;
(10).專題報告;
(11).監理台賬(含監理設施配備台帳、監理技術資料配備台帳);
(12).收、發文登記表;
(13).工程資料的照片及聲像資料;
(14).監理工作聯系單;
(15).有關工程協調資料;
(16).其它監理資料(含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資料)。
3.第三冊《安全資料》
(1)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2)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實施細則(含監理機構及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普工持證上崗制度);
(3)對重大危險源施工方案的專家評審意見表(重大危險源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設備安裝、爆破及拆除作業、高空作業等);
(4)安全監理指令文件(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
(5)安全專題及會議紀要;
(6)安全檢查記錄;
(7)安全周、月報;
(8)安全監理總結;
(9)安全三級教育匯總表(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0)安全交底簽認匯總表;
(11)架體、塔吊拆除報告;
(12)安全交底報告;
(13)機械設備審批表、施工機械及各種設施的驗收手續(含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14)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含建築電工、建築架子工、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工,如電焊工、氣焊工等。);
(15)被列為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資料。
4.第四冊《質量控制資料》
(1)施工測量放線報審表(報審後排列測量放線成果表及附圖、所用儀器的計量檢定證明書、測量人員資質證書);
(2)建築材料報審表(報審表後排列復檢報告、見證取送樣單、出廠合格證);
(3)主要工程設備選型報審表;
(4)工程構配件報審表(報審表後排列復檢試驗報告、見證取送樣單、出廠合格證);
(5)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
(6)工程質量問題(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7)隱蔽、檢驗批驗收記錄;
(8)質量保證資料檢查表(含主要原材料及構配件出廠證明、試驗單目錄;混凝土(彎、拉)強度合格評定;單位工程混凝土試驗強度匯總表;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文件匯總表;
(9)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含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子分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節能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裝飾、屋面、設備安裝各分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單位工程質量評估意見)及專題報告;
(10)混凝土澆築許可證;
(11)設備報驗(按檢驗批分別報驗);
(12)單位工程驗收報告。
5.第五冊《進度、投資控制資料》
(1)工程進度計劃(調整計劃)報審表);
(2)工程臨時延期申請表;
(3)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4)工程變更費用申請表。
6.第六冊《合同管理資料》
(1)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分包單位包括合同約定的分包施工單位、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商、商品砼供應商、預拌砂漿供應商、檢測試驗單位、防水施工單位、門窗供應商預制樁供貨商等,表內附件應完整);
(2)費用索賠申請表;
(3)技術核定單;
(4)( )工程變更單;
(5)費用索賠審批表。
五.監理資料的移交與歸檔
1.在工程監理中,與工程質量有關的隱蔽工程驗收資料、質量控制資料、材料設備的試驗檢測及進度控制、造價控制資料,項目監理機構均已隨監理工作進度提交給建設單位,故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結束時,項目監理機構只向建設單位提交監理工作總結(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工程竣工後30日內,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項目監理機構有關人員,對監理資料按歸檔要求進行整理,並按向公司監理檔案室完整移交。
附註:按照《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要求,建設單位應向檔案部門提交以下監理資料歸檔:
(1).監理規劃;
(2).監理實施細則;
(3).監理月報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4).監理會議紀要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5).工程開工審批表;
(6).工程復工審批表;
(7).工程暫停令;
(8).不合格分項工程通知;
(9).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
(10).工程質量問題(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11).工程竣工決算審核意見書;
(12).延長工期申請表;
(13).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14).合同爭議、違約報告及處理意見;
(15).合同變更材料;
(16).質量評價意見報告;
(17).計算機管理(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