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工傷保險規定
必須的,屬於企業,計入人工費中。在建設部的工程項目招投標規範文件中規定: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必須聯名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責任保險。
施工人員意外傷害責任保險或稱僱主責任險:根據《建築法》和《勞動法》的規定,被僱人員在施工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員的傷殘、死亡,不管僱主有無過失,都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為確保施工安全,減少施工企業法人的經濟負擔,施工企業法人可以通過投保僱主責任險,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傷殘、死亡而產生的依法應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也就是將施工企業的經濟損失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以減少施工企業的經濟損失,便於事故的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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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建築業工傷保險如何繳納
各地區關於繳費比例各不相同,要到人社部門具體詢問政策。
二、完善工傷保險費計繳方式。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築施工企業應以工資總額為基數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可以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科學確定工傷保險費率。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參照本地區建築企業行業基準費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合理確定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要充分運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根據各建築企業工傷事故發生率、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等情況適時適當調整費率,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
Ⅲ 工傷保險必須連續繳納嗎
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以後的退休,是累計滿15年即可,退休也主要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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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工傷保險費應當由( )繳納
是正確的
1、用人單位是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定義務;
2、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4「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自己一分錢也不用繳;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自己一分錢也不用繳;
公積金繳費比例:5%-12%,用人單位可以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和調整,常見是8%。個人和用人單位1:1等額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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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建築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與建築工程工傷保險都必須交嗎
必須的,屬於企業,計入人工費中。在建設部的工程項目招投標規範文件中規定: 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必須聯名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責任保險。
施工人員意外傷害責任保險或稱僱主責任險:根據《建築法》和《勞動法》的規定,被僱人員在施工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員的傷殘、死亡,不管僱主有無過失,都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為確保施工安全,減少施工企業法人的經濟負擔,施工企業法人可以通過投保僱主責任險,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傷殘、死亡而產生的依法應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也就是將施工企業的經濟損失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以減少施工企業的經濟損失,便於事故的及時處理
Ⅵ 建築工地工人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沒有單獨的建築工地工人的工傷保險規定的,建築工人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具體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6)市政工程工傷險必須繳納擴展閱讀:
工傷的認定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Ⅶ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是企業必須繳納的險種
是的,企業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是由國家強制執行的,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如果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繳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從上班之日起就要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合同期限3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期限1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Ⅷ 有沒有什麼文件里規定企業必須繳納工傷保險
勞動法規定企業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五險裡面就包括工傷保險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可以到社保局進行投訴
Ⅸ 單位工傷險是必須要買的嗎
在我國現代的勞動制度之下和社會保障之下,都非常注重對於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保障,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勞動單位是必須要給勞動者買一份工傷保險的,如果在工作過程當中,或者是與工作有關的過程當中,比如說在上下班的途中出現的工傷保險所規定的事件的話,那麼就可以使用工傷保險來進行賠償,可以給勞動者減少一部分的經濟壓力。
那麼對於這個工傷保險來講,必須是由單位購買嗎?個人可不可以給自己買一份工傷保險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如何購買:
1、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之下,用人單位是一定要給自己的勞動者買工傷保險的,並且要繳納其他的保險金和公積金等等,具體要繳納幾項,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協商。
2、但是工傷保險是必須要買的,不過在現在的與社保有關的制度之下,如果個人想要買工傷保險的話,是不被允許的。
3、也就是說,如果個人想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買一份保險的話,可以選擇其他的人身傷害保險,或者是意外傷害保險等等,但是不可以買工傷保險,如果想要這份工傷保險的話,可以和自己的勞動單位進行協商。
4、如果協商的結果是勞動單位願意給買工傷保險的話,就可以購買,但是個人是沒有辦法購買的。
二、適用范圍:
1、對於工傷保險來講,它的使用范圍是有一定限制的,這個傷害必須是發生在工作當中,以及與工作相關的過程當中,可以是出差的過程當中,也可以上下班的過程當中。
2、對於職業病來講,現在也可以算作工傷的范圍之內了。如果出現了自己所購買的工傷保險合同上面所出現的情況的話,就可以申請工傷保險的賠償來賠付自己的醫療費和護理費,交通費等等。
3、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工傷保險的使用前提是必須要有一個工傷的鑒定證明,如果沒有這個鑒定證明的話,他們就不屬於工傷保險的保障范圍之內。
4、所以如果自己在工作當中真的出現了意外受傷的情況的話,一定要在15個工作日之內向醫療鑒定部門和相關的認定機構來做一個工傷的鑒定。只有把這個工傷鑒定做好,工傷等級確定好之後,才能夠使用工傷保險來進行賠償。
三、注意事項:
1、通常來講,只要拿著上文所說的鑒定證書就可以去申請工傷保險了。可以由勞動單位進行申請,如果勞動單位出現一些意外,沒有申請成功的話,那麼個人也可以補交申請。
2、如果對於該勞動者的申請沒有進行受理,或者是由於一些其他的原因沒有給予賠償的話,那麼勞動者可以拿著相關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3、在整個工傷認定以及工傷保險的申請賠償過程當中,是非常注重證據和證明的使用的,如果勞動者在工傷之後沒有任何的鑒定報告來證明自己真的有了工傷,或者是在賠償的過程當中,拿不出醫院開具的治療證明和收費單的話,那麼這個工傷保險的賠付還是比較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