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利工程審計以什麼為依據
1.健全內部審計體系,變事後監督為自始至終的監督。
水利建設點多面廣,在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中還存在擅自滯壓、挪用、擠占建設成本,虛增投資完成額,基建財務管理不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因此,要保證投資計劃按期完成及項目建設的順利進展,首先要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視,應該對管理過程實施更加有效和直接的監督,建立起在整個建設周期內自始至終貫穿於工程建設的每一個階段的內控監管體系。怎樣才能做到全過程的監督呢?許多業內人士提出了「跟蹤審計」的理念,工程審計隨著施工進度而同步開展,審計的內容囊括了投資、進度、質量三方面。水利工程從開始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都是動態的,加上建設周期較長,有的可能跨度若干年,僅僅依靠工程完工以後的審計,那麼審計中發現的某些問題也無法彌補,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勢必也無法挽回。所以說只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體系,並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設置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審計部門,從工程立項、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整個建設周期內實施跟蹤審計制,擴大審計范圍,加強工程項目的中間監督,變事後監督為自始至終的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糾正並解決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及時上報並配合好市審計局的預算審計、工程造價審計,單項工程結算審計、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才能圓滿地完成水利工程的審計工作。
2.擴大審計范圍,增加審計內容,結合水利工程個別差異性採用不同的審計方法。
內部審計要不斷拓展視野,改變傳統的審計觀念,不僅要審財務數據的准確性、差異性,還要重視資金安排的合法性、調度和撥付工程款的及時性以及年度投資的效益性。不管是國債資金、建設基金、事業經費、水利基金、防汛經費、水保資金、農水資金等,都是水利建設的資金。那麼,國家水利資金流向哪裡,內部審計人員就應跟蹤審計到哪裡,凡是有水利資金的單位都要納入審計范圍,都應審計監督。
內審部門要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前期設計、造價控制、施工與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充分發揮控制、把關與監督作用,既確保真實性、客觀性,又能夠達到工作快捷高效,以實現在提高審計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特點制定相適宜的審計方案,不必追求面面俱到,可根據具體項目的特點選取審計指標,採取不同的審計方法。
根據水利工程由於存在投資大,項目內容復雜,點多面廣的特點,針對工程內容的不同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全面詳查法。
按照國家或行業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或施工的先後順序,逐一的全部進行審查的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全面、細致,經審計的工程造價差錯比較少、質量比較高,但工作量較大,對於樞紐工程、主要單位工程,工藝比較復雜、造價編制或報價單位技術力量薄弱,信譽度較低的單位必須採用全面詳細的審計方法。
(2)個別抽查法。
水利工程多以民辦公助為主,以工代賑普遍存在,工程所在地群眾投工投勞承擔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等,可能是有多少個村民小組就有多少個工程結算,只能採取個別抽查法,按照一定的比例隨機抽查一些進行審計,以點代面。
(3)定型圖核對法。
小型水利及水保工程基本上採用的是標准圖紙施工,應該用定型圖核對審計法。先編制標准預算或決算造價,以此為標准進行對照審計,而對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設計變更部分作單獨審查即可。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時間短、效果好、定案容易。
(4)對比審計法。
水利工程具有個體差異性,沒有相同的兩個工程,所以沒有可比性。對比審計法是指一個工程的幾個標段間的對比。可以先對比審核各標段的相似部分單位造價,懸殊較大的再作全面審核,這樣有利於有的放矢,節約時間。
3.抓住重點,加強對水利工程量的審計。
水利工程審計的重點是工程造價的審查,水利工程目前實行的是清單制,單價實行完全單價,合同形式大多採用固定單價合同。量價分離,價固定,那麼,審計關鍵就在於工程量的核定,工程量的核定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現場簽證的審查。
所謂工程簽證,就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就需要調整或補充的事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經雙方簽字蓋章而訂立的一種補充證明材料。許多工程項目通過虛假簽證增加工程造價取得利益,使竣工結算失去了真實性。因此在審計簽證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現場檢查。
對於工程量的簽證,審核時必須深入實際,親臨現場逐項丈量、計算,逐筆核實工程實際完成量,監督工程資金投放是否合理,審查工程質量,分析工程施工進度是否滯後,應該多向監理工程師了解工程情況,多向設計方請教,做到腳勤、嘴勤、手勤。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阻止和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使內部審計工作達到外部審計無法實現的監管目的。
(2)對隱蔽工程的審核。
水利基建工程項目有許多都是隱蔽性工程項目,建成完工後能看到的只有結果而沒有過程。這樣就要求內審人員在全方位參與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前提下,對已取得的證據逐個了解清楚,使原本隱蔽的信息明朗化、清晰化。對於隱蔽部分肉眼無法觀察時,對其審核應主要通過驗證工程簽證的合法性、真實性、規范性、合理性來核定,且其必須同時具備業主、監理、承包方三方簽章。
(3)對圖外增加和圖內減少工程的核查。
水利工程地質復雜,施工圖設計經常會有變動,圖外增加的工程審計只須核查增加的內容、數量是否正確就行,然而重中之重是要核查圖內減少的工程是否減去了。該增的已增,該減的不減,這就使不法分子借機相互勾結,從中牟利,做好圖內減少工程的核查就堵住了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
4.強化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對水利審計機構和隊伍,應要求不斷鞏固、充實、提高。審計隊伍在一定時期內應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審計人員的配備應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工程審計的從業人員主要是會計師、審計師,而水利工程的計量方法、施工工序及方法、工程造價等對於會計師、審計師來說隔行如隔山,對水利工程的審查往往不能切中要害,審計證據不夠權威性,嚴重影響審計質量。水利工程審計是一門涉及法律、法規、財務、設計、施工、造價、監理等多個領域的綜合學科,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懂法、熟悉施工工藝、規范、規定,掌握監理工作方法、程序,具有比較深厚的造價知識,具備較強的綜合專業能力,而不僅僅是單一的會計。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加強後續教育,還要加強學習水利水保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從測量到設計,從工程預算到決算,從招投標到竣工驗收,從工程進度到效益分析,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保持審計人員的專業熟練程度。
高素質的審計人員,才能創造高質量的審計產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關鍵,是適應新形勢下水利工程審計的需要。
水利工程的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綜合性的工作,要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設計相適宜的審計方案,及時與國家專業審計部門溝通並積極配合國家審計,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做好監督工作。
B. 依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方法包括哪些
論項目合同治理 (2) 作者: 教學論文 ,來源: 互聯網, 發布時間: 2008-12-29 21:13:01 發表評論 簡介: 通過對項目合同治理的前提、價值、基礎、主體、焦點、未來等基本問題的探討,得出結論:法治時代必然實行「合同之治,契約之理」;通過合同治理提高核心能力;堅持按優良的合同辦事,不斷完善合同條款;充分發揮監理工程師的在合同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善於通過合同索賠斗爭,爭取多贏;進一步推進項目合同治理。 關鍵字:項目 合同 治理 F同總價的10%,第一次預付款金額應不小於預付款總金額的40%。 「除某些小型工程設備(如觀測儀器)可由承包人負責采購外,永久工程設備應由發包人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設備原則上應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今後為避免材料供給方面的責任交叉而增加合同治理的復雜性,不宜由發包人自行采購材料後向承包人供給。若確因工程的非凡需要,發包人可指定材料的供給來源。而由承包人直接與供貨廠家簽訂合同,但發包人應承擔由於指定材料供給來源的相關責任。「發包人應妥善解決好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價格調整問題,原則上應採用《合同條件》規定的公式法調價,應按合理分擔價格風險的原則確定可調因子、定值權重系數和變值權重系數。若確因工程的具體情況難於採用《合同條件》規定的公式法調價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具體規定雙方可接受的科學操作的調價辦法。「由於水利水電工程的復雜性,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變更和索賠等均屬合同有序治理的正常范疇,應認真按《合同條件》規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時予以處理以避免問題積累而增加後處理的難度。對於索賠事項還應及時作好當時記錄以利於監理單位作出公正的決定。「《合同條件》吸取了國際和國內一些工程解決合同爭議的經驗,規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應建立合同爭議調解機制,當監理單位的決定無法使合同雙方或其中任一方接受而形成爭議時,可通過由雙方在合同開始執行時聘請的爭議調解組或行業爭議調解機構進行調解,以尋求爭議的合理解決。5.合同治理的主體--監理工程師5.1監理工程師在合同治理中處於主導地位法治倚重法治監督。合同之治,契約之理則倚重第三方(如監理工程師)的合同治理。合同雙方均為平等主體,第三方的介入,有利於維持其關系的平衡,促進雙贏局面的出現,實現合同的個體利益目標和公共利益目標。「FIDIC合同條款」確立的模式就是由項目業主分別與承包商、設備供給商等方面簽訂獨立的合同,同時委託一家咨詢公司對項目的實施進行合同治理,也即,既要有一個比較公正和嚴密的合同,又要有一個第三方(如監理工程師)的合同治理。「FIDIC合同條款」的多數條款涉及監理工程師的權力,把監理工程師置於合同治理的主導地位,從而使項目業主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商務和社會活動上。「FIDIC合同條款」要求「工程師行為公正」,即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基於事實按照合同自行做出決定,不偏袒合同任何一方。「FIDIC」推薦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之間按照《業主和咨詢工程師之間協議書國際通行規則》簽訂合同。中國水利水電施工「FIDIC合同條款」,即2000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範文本》確立了與「FIDIC合同條款」精神、方向一致的模式(盡管存在一定差距)。 5.2監理工程師的主導地位主要通過信息治理予以保障監理工程師的地位和權威主要通過信息治理有關規范予以保障。簡單的說,監理工程師對項目合同治理有關信息的合同意義和合同效力起決定性作用。比較典型的規范條款有:--(20040101)《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規定(第37-38頁):「6.7.3通知與聯絡應符合下列規定:「1監理機構與發包人和承包人以及其他人的聯絡應以書面文件為准。非凡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但事後應按施工合同約定及時予以書面確認。」「6.7.4文件的傳遞應符合下列規定:「1除施工合同另有約定外,文件應按照下列程序傳遞:「1)承包人向發包人報送的文件均應報送監理機構,經監理機構審核後轉報發包人。「2)發包人關於工程施工中與承包人有關事宜的決定,均應通過監理機構通知承包人。「2所有來往的文件,除書面文件外還宜同時發送電子文檔。「3不符合文件報送程序規定的文件,均視為無效文件。」--水利部水建管〔1999〕765號文件發布的《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條件通用合同條款》
C. 水利建設專項收入為什麼要交這個稅種計稅依據是什麼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需要計提和交納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是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充實完善水利建設基金的要求。
水利建設專項收入計提和交納依據: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
(3)水利工程建設的依據擴展閱讀:
一、徵收標准: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准再統一降低25%。
北京於2019年起停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計給單位和個人減負2億元。
二、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D. 列舉水利工程建設的常用法律 法規 標准及規范
從低到高(即從工序到單位工程以至整個工程項目)涉及到三個規范:1、工序、單元工程級別的標准--《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准》(原SDJ249、SL38等,現已更新為SL631~638)2、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級別的評定方法--《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3、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以至竣工驗收程序性的規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
E. 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的依據和原則是什麼
一般都有建設項目的一些綱領性文件,取費標準的啊,還有就是相關法律法規
F.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性質可分為幾類
將水利水電工程按工程性質劃分為以下
兩大類.
(1)樞紐工程(包括水庫、水電站、其他大型獨立建築物)
(2)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包括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湖整
治工程、堤防工程)
G. 水利工程建設什麼意思
用於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
從水利工程建設的特點出發,按照正確劃分中央和地方權力的原則,自上而下建立的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分級、分層次的建設管理體系,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對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
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壩、堤、溢洪道、水閘、進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魚道等不同類型的水工建築物,以實現其目標。
(7)水利工程建設的依據擴展閱讀:
水利工程建設特點:
(1)具有較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單個水利工程是同一地區所有水利工程的組成部分。這些項目相互補充,相互制約。單個水利工程本身往往是綜合性的,其服務目標是密切相關和矛盾的。水利工程也與國民經濟的其他部門密切相關。
水利工程規劃設計必須從全局出發,系統地、全面地進行,以獲得最經濟合理的優化方案。
(2)對環境影響較大。水利工程不僅通過其建設任務影響本區域的經濟和社會,而且對河流、湖泊及鄰近地區的自然面貌、生態環境、自然景觀,乃至區域氣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在規劃設計中,必須充分估計水利工程發揮的積極作用,消除其負面影響。
(3)工作條件復雜。水利工程中的各種水工建築物都是在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下建造和運行的,難以准確把握。它們承受水的推力、浮力、滲透性和沖刷力,其工作條件比其他建築物復雜。
(4)水利工程效益是隨機的。根據每年不同的水文條件,效益是不同的。農田水利工程也與氣象條件的變化密切相關。它有廣泛的影響。
(5)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建設周期長、投資大。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標准進行建設。
H. 水利工程的規模都是以什麼為依據設計標準的
水利工程如今在中國可謂是建設迅速,那麼水利工程是依據什麼建設的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為什麼要建設水利工程,那究竟是為什麼呢?第一國內的水資源嚴重分配不均,我國國土面積較大,橫跨縱跨經緯度范圍較為廣泛氣候以及湖泊河流導致了水資源分配的嚴重不均;第二就是我國是一個水災頻繁發生的國家。以上兩點就是我國為什麼要加快建設那麼多水利工程的大致原因。
三、對於我國水利工程的展望
如今世界人口不斷增加,可利用的水資源可以說是越來越少,並且氣候條件也越來越差再加上國內的水資源分配不均以及水災害的頻繁發生,建設大型水利工程已經是迫在眉睫了。國家應加大對水利工程相關的研究及建設。最後你的家鄉是否有水利工程呢?
I. 為什麼要交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麼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其計稅依據是從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於15%的資金。
根據《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養路費、公路建設基金、車輛通行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門的駕駛員培訓費、地方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市政設施配套費。
(二)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要從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於15%的資金,用於城市防洪建設。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盤錦、長春、吉林、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鄭州、開封、濟南、合肥、蕪湖、安慶、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漢、黃石、荊州、南昌、九江、長沙、岳陽、成都、廣州、南寧、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
(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徵收的用於水利工程和防洪設施建設的各項基金(資金、附加、收費),統一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第五條 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計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劃轉辦法,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
(9)水利工程建設的依據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第一條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二條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