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里的暫列金是怎麼回事
暫列金額是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所以即使暫列金額的圖紙清單出來以後,還是有其他的不確定的費用的。】
暫列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估算總造價的20%。【4000萬的暫列金額超過了20%】10版定額的暫列金額為稅金外的全部費用。工程結算時,暫列金額應予取消,另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項目增加費用。
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按招標文件編制,列入其他項目費。採用工料單價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單獨列項計算。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
『貳』 暫列金額包括什麼內容
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或提供不可預料事件之費用的一項金額。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
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叄』 水利水電工程中有預留金的概念嗎還是暫列金吶有何區別
是都有這個概念的,預留金一般是工程造價的5%,暫列金是業主決定的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預留金是強制的,暫列金是由業主決定增加的項目備用金。請笑納
『肆』 工程造價裡面的暫列金額是什麼意思
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一筆款項。
中標人(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程序,實際發生了暫列金額所包含的工作,才能將其納入合同結算價款;扣除實際發生金額後暫列金額的余額,屬於招標人所有。
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暫列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估算總造價的20%。10版定額的暫列金額為稅金外的全部費用。工程結算時,暫列金額應予取消,另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項目增加費用。
(4)水利工程暫列金額包括擴展閱讀
暫列金額主要組成部分是設計變更和簽證,對這部分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規定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子目的,採用該子目的單價。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於變更工程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子目單位,由發、承包雙方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單價。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於變更工程子目的,可按成本加利潤原則,由發、承包雙方商定或確定變更工程單價。
要切實按上述原則,不允許施工方按定額重新計算清單分部分項工程費單價,杜絕施工單位為增加收入人為要求建設單位和設計方變更材料,對這部分費用要嚴格控制變更。
按照合同條款規定及時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結算方式應在合同中明確,對與涉及造假增減的變更和索賠,要對計算重點審計。對施工方報審的變更和索賠費用乘以一個合理的折減系數,系數為本工程的中標價格和招標控制價之比。
『伍』 工程暫列金一般是多少
工程的暫列金額是在工程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如工程設計有招標控制價時,暫列金額通常為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費的10~15%為參考。暫列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估算總造價的20%。
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按招標文件編制,列入其他項目費。採用工料單價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單獨列項計算。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
暫列金額應由監理人報發包人批准後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對於經發包人批準的每一筆暫列金額,監理人有權向承包人發出實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指令。這些指令應由承包人完成,監理人應根據公路工程標准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15.4變更的估價原則條款約定的變更估價原則和第15.7款的規定,對合同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當監理人提出要求時,承包人應提供有關暫列金額支出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和賬單或收據,除非該工作是根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列明的單價或總額價進行的估價。
『陸』 清單中暫列金額是什麼意思
暫列金額即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
主要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暫列金額主要組成部分是設計變更和簽證,對這部分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規定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子目的,採用該子目的單價。
暫列金額的金額:
暫列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估算總造價的20%。10版定額的暫列金額為稅金外的全部費用。工程結算時,暫列金額應予取消,另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項目增加費用。
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按招標文件編制,列入其他項目費。採用工料單價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單獨列項計算。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
『柒』 工程中,暫定金、暫估價、暫列金額分別指什麼,他們的區別
暫定金:是業主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了數額的一筆資金,標明用於工程施工,或供應貨物與材料,或提供服務,或以應付意外情況。此金額在施工過程中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故稱為暫定,亦稱待定金額或備用金。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設備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暫列金額:是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區別:
1、發生可能性不同。
暫列金額是包含在合同價裡面的一筆費用,用來支付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也可能不會產生的項目,也就是說暫列金額不一定會發生,具有不可遇見性;而暫估價是包含在合同必然發生的。
2、使用方式不同。
暫列金額屬於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其他項目費的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價之內,但並不直接屬承包人所有,而是由發包人暫定並掌握使用的一筆款項,如有剩餘應歸發包人所有。
(7)水利工程暫列金額包括擴展閱讀:
1.暫列金額的性質:包括在合同價之內,但並不直接屬承包人所有,而是由發包人暫定並掌握使用的一筆款項。
2.暫列金額的用途:由發包人用於在工程合同協議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以及施工過程中合同約定的各種工程價款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的費用。
與「03規范」簡單定義為「招標人為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相比,「08規范」的定義更全面、更實際、更具操作性(「13規范」基本沒變)。同時,該定義也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等九部委第56號令發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