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單位施工進場前業主方應該辦理的所有手續
1、最主要的就是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就無憂了啊。
B. 市政工程開工前的准備工作有哪些。 資料有哪些方面。施工單位的
你好:工程前期資料(開工前資料)
1、 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 施工合同
3、 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 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 質量監督登記書
6、 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 施工圖會審記錄
9、 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 開工報告
11、 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技術交底記錄
14、 測量定位記錄
希望能幫到你!
C. 市政工程中業主單位中的前期部 工作內容及需要的技能是什麼
1、把工程概況了解清楚;
2、理順各方面的關系;
3、總體施工計劃;
4、征地拆遷方面。
D.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該提交哪些資料,甲方應該輸哪些手續
施工單位提供安監、質監以及施工許可證辦理需要的一些資料,主要有:
組織機構代碼證、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證書、
專職安全員證書(原件)、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施工現場人員意外傷害責任保險單、
經總監和公司相關人員批準的各項專項方案、
進入施工現場主要機具安全性能驗收表(施工、監理單位相關人員聯合驗收)、
業主預付的安全措施達標費(工程直接費的2%的60%付款憑據)(銀行轉帳單或入帳單)、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與建設局簽訂安全責任狀
E. 市政工程的驗收流程是什麼
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於重大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組。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市政工程業主單位前期施工手續擴展閱讀
市政工程的分類: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築物。
3、 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建築物、構築物佔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
F. 市政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需做什麼工作
各市政工程設施建設、施工單位:
為了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進一步規范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市場秩序,更好地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國家《建築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吉林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關於市政工程設施的相關規定,現就辦理《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法律依據
國家《建築法》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國務院令第198號《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條:單位投資
建設道路的應當符合城市道路發展規劃,並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吉林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第八條:市政工程設施建
設,由市政工程設施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的,須經市政工程設施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二條:建設市政工程設施實行報批制度。凡進行市政工程設施建設的,須經市政工程設施主管部門批准,並辦理其它審批手續後,方可開工。
二、 審批條件及申報材料
1、批准建設文件;
2、規劃部門的規劃文件;
3、經會審的工程施工圖紙;
4、施工組織方案;
5、工程中標通知書;
6、工程施工合同書;
7、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
8、其它相關文件等。
三、 審批程序
1、施工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政公用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提
出申請,並出具相關文件;
2、市政公用局組織審查相關文件;
3、市政公用局組織進行現場踏查提出初步意見;
4、批准開工,並簽發開工許可證。
四、實行范圍
凡在市區內由政府、單位、個人投資進行市政工程設施建設的,須辦理《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五、承諾時限
市政公用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內辦結。
六、相關要求
1、自2006年1月1日起,凡進行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的,須經市政公用局批准,並辦理《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
2、凡2006年1月1日前已開工建設的市政工程設施續建工程,須到市政公用局進行登記,沒有進行登記的,市、區市政工程設施維護管理部門和單位,不予驗收和接收管理。
3、對沒有辦理《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的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市、區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和單位不予驗收和接收管理。
4、辦理《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不收費。
G. 市政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需做哪些工作
1.施工用水、用電的接通。
2.工程施工所需的機械、設備進場到位。
3.工程施工所需的勞動力進場到位。
4.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項原材料進場到位。
5.臨時設施(辦公室、加工場、倉庫等)搭建完成。
6.項目部機構建立,相關制度健全,生產、安全及制度牌圖上牆,包括宣傳標語。
7.測量復核。
8.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先期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
9、提交開工申請報告、開工令。
10.地下、地上管線調查情況報告。
11.圖紙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