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修訂版) 出版時間:2014-05-01是出版了嗎
原先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所出版,後因主編調離崗位,現在此書統一為中國城市出版社出版!!市場上基本還是2013-4-1出版的。
2.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作品目錄
前言
編制說明
第一篇 給水工程
第一章 給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給水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給水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篇 排水工程
第一章 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排水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排水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篇 道路工程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道路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道路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四篇 橋梁工程
第一章 橋梁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橋梁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橋梁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五篇 隧道工程
第一章 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隧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隧道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六篇 防洪工程
第一章 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防洪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防洪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七篇 燃氣工程
第一章 燃氣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燃氣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燃氣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八篇 熱力工程
第一章 熱力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熱力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熱力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九篇 環境衛生工程
第一章 環境衛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環境衛生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環境衛生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十篇 園林和景觀工程
第一章 園林和景觀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二章 園林和景觀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三章 園林和景觀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
第十一篇 投資估算、經濟評價和概預算文件編制深度
3. 農村生活污水初步設計有沒有編制規程只查到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農村生活污水暫時沒有規范性的設計規程,這一塊國家剛開始重視
4. 請問"概算不能超過批復估算的10%"這一規定出自什麼文件或法規
在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究報告編制辦法(交規劃發[2010]178號)》的第七條有明確的規定。「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之差,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拓展資料:
交通運輸部 關於印發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交規劃發〔2010〕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原交通部於1988年頒布了《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2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原辦法中的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報告編制工作,加強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我部組織專門力量對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交通部《關於頒發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88〕交計字500號)中《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同時廢止。
二O-O年四月十二日
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報告編制工作,加強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在認真總結1988年頒布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公路發展與建設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類公路建設項目(含長大橋梁、隧道等獨立工程建設項目),小型公路建設項目可適當簡化。對於實行核准制或備案制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或資金申請報告的相關內容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和實施可能性進行綜合性研究論證的工作,是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按其工作階段分為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應以項目所在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交通發展規劃和其他相關規劃為依據;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則上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為依據。
第五條公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要求通過實地踏勘和調查,重點研究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建設時機,初步確定建設項目的通道或走廊帶,並對項目的建設規模、技術標准、建設資金、經濟效益等進行必要的分析論證,編制研究報告,作為項目建議書的依據,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要求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通過必要的測量和地質勘察,對可能的建設方案從技術、經濟、安全、環境等方面進行綜合比選論證,研究確定項目起、終點,提出推薦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確定技術標准,估算項目投資,分析投資效益,編制研究報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一經批准,應為初步設計應遵循的依據。
第六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影響區域經濟社會及交通運輸的現狀與發展、交通量預測、建設的必要性、技術標准、建設條件、建設方案及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經濟評價、實施安排、土地利用評價、工程環境影響分析、節能評價、社會評價等,特殊復雜的重大項目,還應進行風險分析。預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公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和附件2《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
第七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在對可能的工程建設方案進行初步比選的基礎上,篩選出有比較價值的方案,進一步做同等深度的技術、建設費用、經濟效益比選。二級及以上公路的預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的路線方案,應分別在1:5萬、1:1萬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圖上進行研究,其中特殊困難路段需分別在1:1萬、1:2000地形圖上進行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探,對長大橋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可採用遙感、物探、地質調繪等進行專項的地質勘探和調查,地質條件復雜時需進行必要的鑽探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之差,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第八條交通量預測相關內容,應按附件3《公路建設項目交通量分析與預測方法》編制,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另行頒布。
第九條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並執行交通運輸部頒布的相關標准、規范、規定等。研究工作必須科學、客觀、公正。
第十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編制單位對報告的質量負責。
多個編制單位共同承擔項目時,應確定一個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應負責協調有關參加單位承擔的工作,使各部分工作相互銜接,內容統一。主辦單位應對研究報告全面負責。
第十一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後,經項目負責人、編制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主管簽字後報送主管部門或委託單位。
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需中央政府審批的項目先由地方政府進行預審,提出預審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後再上報審批。
已經完成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基礎依據有重大變化時,應及時修改完善或重新編制,已經批復的報告,應重新報批。
第十二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主報告及附件兩部分組成。幅面尺寸:主報告採用297X210毫米(A4),附件圖冊採用297<420毫米(A3)。封面顏色: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採用淡黃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採用墨綠色。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1988年8月發布的《關於頒發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88〕交計字500號)中《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同時廢止。
5.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化編制深度規定》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化編制深度規定?
你說的是《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吧?
想要啊?
6. 市政道路設計要看哪些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城市道路部分;
2.《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
3.《城鎮道路路面設計規范》(CJJ 169-2012);
4.《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2004);
5、《城鎮道路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CJJ 1-2008);
6.《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2001);
7.《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2001);
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
9.《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設計依據就不一定了:招標人提供的地形圖;道路規劃紅線圖;道路控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