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一、二、三類工程指什麼
在公路工程概預算文件編制中,須確認工程屬於幾類,不同的類別在費率取用上要按照規定執行,三類我是沒聽過,一類是指高速、一級公路,二類是指二級及以下公路工程,比如:交通運輸部2016年66號文規定了一類工程利潤率為7.42%,而二類工程利潤率為5%。
2. 什麼是一類工程,二類工程,三類工程
一類工程:
1、十二層(按能計算建築面積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層建築。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單層建築。
3、設有雙層吊車或吊車起重能力在五十噸以上工業廠房。
4、十層以上的鋼及鋼筋砼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及筒體結構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徑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狀單體周長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單體容積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構築物。
6、球形、橢圓形、雙曲線形、圓錐形等復雜形狀的鋼或鋼筋砼結構的構築物。
二類工程:
1、八層以上至十二層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層建築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單層建築。
3、設有吊車,其起重能力為三十噸以上至五十噸的工業廠房。
4、六層以上至十層的鋼及鋼筋砼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及筒體結構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徑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狀單體周長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單體容積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構築物。
6、鋼筋砼結構的貯倉、囤倉、江邊鋼筋砼水泵房。鋼及鋼筋砼各種形式的支架及棧橋、微波塔。
三類工程:
1、六層以上至八層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層建築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單層建築。
3、設有吊車,其起重能力為三十噸以下的工業廠房。
4、二層以上至六層的鋼及鋼筋砼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及筒體結構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徑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狀單體周長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單體容積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構築物。
6、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鋼筋砼結構的鍋爐房、泵房、冷凍房工程,別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擋土牆、護坡、獨立的鋼筋砼設備基礎。獨立的打樁工程,如護壁樁、錨桿樁、止水幕樁等。獨立的強夯地基工程。
三類工程常見出包方式
三類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並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項目是指報告期已開始施工,尚未竣工或雖已竣工但尚未移交使用的工程。如報告期以前年度開工跨入本年繼續施工,到期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報告期年度內新開工,年內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
年底以前(包括本年底和以前年度)停、緩建項目,如果已作報廢,則不包括在內。在建工程項目是反映建設規模的一個重要指標,分析在建工程項目的個數及其投資規模,可以反映基本建設規模的大小。
3. 公路工程分類標准來自哪個規范或者法律法規
下列標准可能涉及到公路分級,因不幹這行,標准內容不清,最後一個標准可能性最大
DB11/T 1509-2018 公路工程設計導則
DB12/T 852-2018 省級高速公路路線命名和編號規則
DGJ 08-119-2005 公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附條文說明)
GB 11708-1989 公路橋梁命名編號和編碼規則
GB/T 50283-1999 公路工程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
GB/T 917-2017 公路路線標識規則和國道編號
GB/T 920-2002 公路路面等級與面層類型代碼
4. 公路工程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把郵箱給你,我發一個實例你看一下吧。
補:看到你的補充說明了。我說的就是市政公路工程,不是樓上所說的建築工程。想要資料的話,把郵箱給我吧。
5. 建築工程項目分類與公路工程項目分類比較
以下摘自《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4.0.1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說明:4.0.1隨著經濟發和施工技術進步,自改革開放以來,又涌現了大量建築規模較大的單體工程和具有綜合使用功能的綜合性建築物,幾萬平方米的建築物比比皆是,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物也不少。這些建築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較長,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諸如後期建設資金不足,部分停緩建,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發揮投資效益等;投資者為追求最大的投資效益,在建設期間,需要將其中一部分提前建成使用;規模特別大的工程,一次性驗收也不方便等等。因此,原標准整體劃分一個單位工程驗收已不適應當前的情況,故本標准規定,可將此類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子單位工程進行驗收。同時,隨著生產、工作、生活條件要求的提高,建築物的內部設施也越來越多樣化;建築物相同部位的設計也呈多樣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現;加之施工工藝和技術的發展,使分項工程越來越多,因此,按建築物的主要部位和專業來劃分分部工程已不適應要求,故本標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內容和系統劃分若乾子分部工程,這樣有利於正確評價建築工程質量,有利於進行驗收。
4.0.2單位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說明:4.0.2具有獨立施工條件和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是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的基本要求。在施工前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自行商議確定,並據此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和驗收。
4.0.3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2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干分部工程。
說明:4.0.3在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將原建築電氣安裝分部工中的強電和弱電部分獨立出來各為一個分部工程,稱其為建築電氣分部和智能建築(弱電)分部。
4.0.4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4.0.5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檢驗批組成,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說明:4.0.4和4.0.5分項工程劃分成檢驗批進行驗收有利於及時糾正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確保工程質量,也符合施工實際需要。多層及高層建築工程中主體分部的分項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來劃分檢驗批,單層建築工程的分項工程可按變形縫等劃分檢驗批;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不同樓層屋面可劃分為不同的檢驗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按樓面劃分檢驗批;對於工程量較少的分項工程可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安裝工程一般按一個設計系統或設備組別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室外工程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散水、台階、明溝等含在地面檢驗批中。
地基基礎中的土石方、基坑支護子分部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雖不構成建築工程實體,但它是建築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和必要條件,其施工質量如何,不僅關繫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關繫到建築工程的質量,因此將其列入施工驗收內容是應該的。
4.0.6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位(子單位)工程。
室外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標准附錄C採用。
說明:4.0.6這兩條具體給出了建築工程和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6. 公路工程包括哪些 分類工程
公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工程、涵洞工程、擋防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綠化工程等。
所謂的主體工程是至公路在完成路基路面、橋涵、擋防的情況下,簡單說就是能夠保證通行了的時候,主題工程不是工程的一種,它只是整個工程的進度表示。
7. 請問市政工程如何劃分工程類別
一類:
(1)單孔跨徑20米至30米或多跨徑總長30米至100米內的中橋(含相同跨徑標準的立交橋、高架橋);
(2)高速道路、機場跑道;
(3)紅線寬度>40米的道路(寬度包括人行道、車行道、隔離花壇);
(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執行市政定額的人防工程;
(5)雙排或多排各類結構的封閉式涵渠,單排橫截面寬度超過1.5米的混凝土結構或2米及2米以上的磚混結構的封閉涵渠;
(6)管徑>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7)污水處理廠和凈水廠,雨污泵站,5萬噸及以上水廠;
(8)城市土堤和混凝土防洪構築物。
二類:
(1)單孔跨徑10~20m或多孔跨徑總長15~30m以內的中、小橋(含相同跨徑標準的立交橋、高架橋);
(2)紅線寬度31~40m的道路;
(3)單排橫截面寬度在1.5米以內的混凝土結構或不足2米的磚混結構的封閉式涵渠;
(4)管徑在1001~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5)5萬噸以下水廠;
(6)除混凝土結構和土堤以外的城市其他防洪構築物。
三類:
(1)單跨不足10米或多跨總長在15米以內的小橋及同跨徑標準的立交橋、天橋;
(2)紅線寬度21~30m的道路;
(3)管徑在501~1000mm的雨污排水管。 四類: (1)單跨不足5米或多跨總長在8米以內的橋涵;
(2)紅線寬度≤20m的道路;
(3)管徑≤500mm的雨污排水管;
(4)混凝土及磚砌電纜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