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河的水利工程
唐河水庫,位於山西省靈丘縣東河南鎮韓淤地村西500米處,控制流域面積47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徑流量4419萬立方米,原設計壩底高程1050米,最大壩高35.5米,河床以上壩高27.5米,壩頂高程1077.5米,總容量3000萬立方米,灌溉控制7.05萬畝(保灌率75%)。1971年9月動工,經兩年施工已完成土壩建築。1973年12月暫停。1977年經省委批准列為山西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1978年1月靈丘縣委制定《唐河水庫修改初步設計計劃》,1979年4月又制定出《唐河水庫修改初步設計》(補充部分),是年9月,經省委核定,定為緩建工程。唐河水庫從開工到停建,總投工182萬個,總投資769.54萬元。
西大洋水庫,位於河北省大清河南支唐河出口處唐縣西雹水村北一公里處,控制唐河流域面積的88.7%, 4420平方千米。水庫是以防洪為主,結合灌溉、發電、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大(1)型水庫,總庫容:11.092億立方米。 北躍渠1961年正式動工,1964年竣工。位於唐河兩岸,西起韓淤地村西,東至白家房。流經東河南、唐之窪、城關3個鄉鎮的17個村莊,全長28.72公里。乾渠控制面積3.45萬畝,有效面積3.51萬畝。渠首建有攔清引洪工程,可以清洪兩用。
北躍灌渠區位於靈丘縣城西部,西起韓淤地,南臨唐河,北接丁山山麓,總控面積44平方公里,水控耕地面積3.45萬畝,有效灌溉面積2.52萬畝。因主要水源來自唐河的清洪水和趙北河的洪水,所以屬清、洪水兩用灌區。全灌區共有26個受益單位。農田灌溉包括東河南鎮、城關鎮、唐之窪鄉轄的26個自然村,縣辦農技學校、鎮辦農場各1個,工業用水方面主要是靈丘縣化肥廠。灌區乾渠北躍渠1958年開始修建,1964年列人國家計劃,開通設計流量20米3/秒的總乾渠道8公里(韓淤地村至東窖村),與原東勝渠匯合修建乾渠建築物21座。到1985年建成干、支、斗、農四級渠道447條,長241.7公里,已防滲10.81公里。截止1984年底,國家投資193.65萬元。同年修成總乾渠漿砌石防滲50米,沉沙池一座,水工建築物五處,新修防滲渠100米,人行橋一座。改善灌溉面積0.5萬畝,共完成建築工程74處。1985年完成南干清水渠10.1公里,防滲9.1公里;配套建築物33座,通訊線路10公里,閘房一處,農田水利配套工程6處。完成南干洪水渠跌水五座,防滲3公里,建築工程11項,改善灌溉面積1.24萬畝。1989年已配套機井35眼,機電灌站兩個,裝機2台1179千瓦,固定渠道長度177.5公里,已防滲15.7公里。量水設施21處,渠道建築物184處。北躍渠道有效灌溉面積達2.86萬畝,其中園田化面積0.78萬畝。
② 水利工程有那些項目
分類 按目的或服務對象可分為:防止洪水災害的防洪工程;防止旱、澇、漬災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田水利工程,或稱灌溉和排水工程;將水能轉化為電能的水力發電工程;改善和創建航運條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為工業和生活用水服務,並處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鎮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環境水利工程;保護和增進漁業生產的漁業水利工程;圍海造田,滿足工農業生產或交通運輸需要的海塗圍墾工程等。一項水利工程同時為防洪、灌溉、發電、航運等多種目標服務的,稱為綜合利用水利工程。 組成 水利工程的基本組成是各種水工建築物,包括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進水建築物和輸水建築物等。此外,還有專門為某一目的服務的水工建築物,如專為河道整治、通航、過魚、過木、水力發電、污水處理等服務的具有特殊功能的水工建築物。水工建築物以多種形式組合成不同類型的水利工程。 特點 水利工程不同於其他工程的特點如下。①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單項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區內各項水利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工程既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單項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綜合性的,各服務目標之間既緊密聯系,又相互矛盾。水利工程和國民經濟的其他部門也是緊密相關的。規劃設計水利工程必須從全局出發,系統地、綜合地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得到最為經濟合理的優化方案。②對環境有很大影響。水利工程不僅通過其建設任務對所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生影響,而且對江河、湖泊以及附近地區的自然面貌、生態環境、自然景觀,甚至對區域氣候,都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有利有弊,規劃設計時必須對這種影響進行充分估計,努力發揮水利工程的積極作用,消除其消極影響。③工作條件復雜。水利工程中各種水工建築物都是在難以確切把握的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下進行施工和運行的,它們又多承受水的推力、浮力、滲透力、沖刷力等的作用,工作條件較其他建築物更為復雜。④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隨機性,根據每年水文狀況不同而效益不同,農田水利工程還與氣象條件的變化有密切聯系。⑤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較長,投資多,興建時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標准進行(見水利工程建設程序)。 展望 當前世界多數國家出現人口增長過快,可利用水資源不足,城鎮供水緊張,能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等重大問題,都與水有密切聯系。水災防治、水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成為當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課題。水利工程的發展趨勢主要是:①防治水災的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進一步結合,非工程措施越來越占重要地位;②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進一步向綜合性、多目標發展;③水利工程的作用,不僅要滿足日益增長的人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而且要更多地為保護和改善環境服務;④大區域、大范圍的水資源調配工程,如跨流域引水工程,將進一步發展;⑤由於新的勘探技術、新的分析計算和監測試驗手段以及新材料、新工藝的發展,復雜地基和高水頭水工建築物將隨之得到發展,當地材料將得到更廣泛的應用,水工建築物的造價將會進一步降低;⑥水資源和水利工程的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將逐步加強。 水利工程 為消除水害和開發利用水資源而修建的工程。按其服務對象分為防洪工程、農田水利工程、水力發電工程、航道和港口工程、供水和排水工程、環境水利工程、海塗圍墾工程等。可同時為防洪、供水、灌溉、發電等多種目標服務的水利工程,稱為綜合利用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壩、堤、溢洪道、水閘、進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魚道等不同類型的水工建築物,以實現其目標。水利工程與其他工程相比,具有如下特點:①影響面廣。水利工程規劃是流域規劃或地區水利規劃的組成部分,而一項水利工程的興建,對其周圍地區的環境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 既有興利除害有利的一面,又有淹沒、浸沒、移民、遷建等不利的一面。為此,制定水利工程規劃,必須從流域或地區的全局出發,統籌兼顧,以期減免不利影響,收到經濟、社會和環境的最佳效果。②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投資多,技術復雜,工期較長。
③ 中國有幾個著名的水利工程。
(1)戰國:秦國的都江堰、鄭國渠。(2)秦:開通了秦渠、靈渠和江南運河。(3)兩漢:農田水利地區特色明顯。①黃河流域以營建灌溉渠系為主,著名工程有六輔渠、白渠、龍首渠等。②江淮、江漢之間以修治天然陂池為主,著名工程有六門陂。③東南以排水築堤、變濕淤之地為良田為主,著名工程有鑒湖等。④西北主要利用雪水或地下水,修築特殊的水利工程—坎兒井。(4)三國兩晉南北朝:曹魏興復了芍陂、茹陂等許多渠堰堤塘。北魏孝文帝下令有水田之處,都要通渠灌溉。(5)隋唐:開通大運河有利於農田灌溉。唐朝設專官管理水利事業,各地修建了不少水利工程,僅江南興建和修復的水利工程,就大大超過了六朝的總和。(6)五代十國:興修水利工程,如安豐塘(南唐)、捍海塘(吳越)。(7)元:開鑿會通河(山東東平到臨清)、通惠河(通州到大都)。★古代開挖的運河(1)古江南河——開挖於春秋時期的吳國,溝通蘇州和揚州間的水道,它是中國開挖最早的運河。(2)邗溝——開挖於春秋時期的吳國,溝通長江與淮河水系。(3)靈渠——開挖於秦朝,秦始皇伐南越時,由史祿負責興修,溝通了湘水和灕水。這條運河連接了向北流的湘江和向南流的灕江,使長江水系和珠江水系之間溝通,以後歷代又曾多次修繕利用。(4)隋朝大運河——開挖於605年,分為永濟渠、通濟渠、邗溝和江南河四段,全長四五千里,以東都洛陽為中心,東北通到涿郡,東南到餘杭,成為南北交通的大動脈。(5)元——開鑿了從山東東平到臨清的會通河。後來又開鑿了從通州到大都的通惠河。這就使原有的運河連接起來。★古代對黃河的治理(1)大禹用疏導的方法治理黃河。(2)西漢武帝、東漢明帝都進行過大規模的黃河治理工程。(3)元朝政府多次征發農民和兵士,治理黃河。
④ 清朝主要水利工程有哪些
錢塘江海塘
錢塘江海塘在唐代以前的修塘費用,已無可考。唐及北宋時期修築北岸海塘,據明代嚴寬在《海寧水利圖志·序》載:「皆以數郡財力,始克有濟。」
南宋嘉定六年(1213),修葺山陰縣潰塘,是由朝廷調撥錢米。後即購買沒收的園、田設庄,按年收租息作為海塘的歲修經費。臨安府龍山一帶海塘的歲修經費,是按戶按年攤派石、草若干。嘉熙年間(1237~1240),將臨安府沿江淤復耕地的稅額撥作修塘經費。咸淳年間(1265~1274),修築海鹽海塘需費較多,除發縣倉米糧外,並有知縣、縣民捐款。
元泰定年間(1324~1327),搶修北岸海塘鹽官州一段,除征工外,還用鈔79.4萬余錠,糧4.63萬余石,系奏報朝廷支撥。南岸修築百瀝海塘,勸民捐輸糧米。
明初,北岸海塘海鹽、平湖一帶興辦大工程,都動用蘇、松等9府財力,及至成化年間(1465~1487),北岸海塘的修築經費,有用杭州竹木稅、各項罰款、贖罪款等。以後專設海鹽海塘歲修款,每年在嘉興府屬7縣攤派銀3500~7000兩,當年如若支用有餘,則結轉至下一年。萬曆年間(1573~1619),海寧、平湖亦按例分別籌集銀300兩與600兩。但萬曆三年風潮毀塘,歷年積儲不敷工用,於是將「藩司兵餉」、「驛傳嬴金」及「他郡贖谷款」等撥充海塘工費。明末由於財政支絀,北岸海塘的修築,竟至預征錢、糧和依靠各級官吏的捐款。南岸海塘的修築工費,多向受益田畝派征,亦有府、縣撥發倉糧。蕭紹海塘還有動用贖罪款、罰金和由知縣、縣民的捐款。嘉靖十五年(1536),興建三江閘時,蕭山縣曾幫工幫費,以後蕭山轄境內西江、北海兩塘的修築,凡需費較多時,山陰、會稽兩縣均予協濟,但承擔份額,各時期不盡相同。此制直到清代亦承襲不改。
清初,修築北岸海塘,除「額編塘工銀」外,還有官、紳捐款,按畝捐米,並將各項罰款、追繳虛報款等作為築塘工費。康熙五十四年(1724),因「存留公銀既廢」,各府協濟的規定亦復取消,經奏准凡士民願意捐款作為海塘工程經費,則允許入國子監為監生,當時簡稱捐監。雍正二年(1724),奉旨動用正項錢糧修海塘。十一年,又准許「捐官」,以其所得為修塘款。十三年十月,高宗弘歷即位,認為捐資得官之法,於吏治無益,錢塘江海塘工程經費由正項錢糧撥支。但在乾隆三十年(1765)以後,北岸海塘的修築經費除由正項錢糧支撥外,還調撥鹽務引費、鹽課公費、各項罰款、查抄款以及鹽商和官員的捐款。其中四十九年為修築范公塘石塘,鹽商一次所捐即達白銀60萬兩。五十一年開始,還先後將海塘經費的餘存款、藩庫借支銀等借與商人生息,以其所得作為海塘歲修經費。道光十六年(1836),浚海鹽白洋河以培土塘、附土的工款,是先向藩庫借支,然後隨額征「地漕等項」時帶征(浚)河費,以6年為期歸還借款。道光時恢復「捐官」制度,按田畝的田賦分年攤征錢塘江塘工銀。同治、光緒、宣統時期(1862~1911),在兵燹之後,國庫空虛,民生凋敝,而修復坍潰各塘,又急不容緩,經多方籌劃,竭力羅致經費,來源有九:一在海寧等縣徵收米捐,專濟海塘工用。二為支撥厘金和在徵收茶捐、絲捐、(鹽)綱捐、繭捐時,各加征塘工附捐。三為調撥鹽課引費。四為調撥江、浙兩關關稅。五為停解閩省軍餉轉撥。六為江蘇省協濟。七為職銜捐納。八為殷富捐輸。九為公帑發商生息。太平軍在浙江時,海寧州海塘坍潰,忠王李秀成要各縣籌集修塘經費,為此各有關縣鄉官曾籌繳白銀8000餘兩。
南岸蕭紹海塘的修築經費,是向受益田畝攤征為主。清初,山陰、會稽兩縣曾有值塘田制,即將近塘的田劃稱江田,專護海塘,不參與縣里的一切徭役;不敷時,始向縣內其他田畝攤征工、銀。乾隆元年(1736),高宗弘歷曾下諭紹興府屬的沿江、沿海堤岸工程,遇有應修工程時,概於公項內動支,停止按畝派錢之例,但未能貫徹始終。三十年以後,蕭紹海塘的修築經費,除上述受益田畝攤征外,還有動支鹽引費、厘金、契牙雜稅專款、西湖景工款等公帑生息款、邑紳和鹽商的捐款等。清代修築百瀝海塘的經費,除無厘金和契牙雜稅專款兩項來源外,均同蕭紹海塘。道光三十年(1850)以後的捐資築塘,以松廈連氏最多.
⑤ 南北朝時有哪些水利工程
淮河、長江流域是南北對峙政權的前沿,各方均以通漕積谷為要務。孫吳都京口(今江蘇鎮江),曾疏鑿杜野(今鎮江市東15里)至小辛(今江蘇丹陽市北十餘里)的徒陽運河。遷都建業(今江蘇南京)後,又開鑿小其(今江蘇句容東南17里許)至雲陽西城(今句容縣南唐庄)間30餘里的破岡瀆,立倉儲糧,以避長江漕路風濤之險。
曹魏多次於淮河上游偏西之地,利用汝、潁、洧、渠四水,開賈侯渠、討虜渠、淮陽渠與百丈渠,這一運河網東南溝通江淮,便於運兵運糧、屯田積谷。西晉末,鑒於徒陽運河位於地勢高仰的鎮江丘陵地段、河水南傾北瀉的狀況,於京口之南修建了江南運河上的第一座堰埭(丁卯埭),節制了河水的流失。東晉時,為改善江淮間的運輸條件,曾對邗溝進行多次整治。邗溝與鴻溝、汴水等運河開通以來,淮北地區的泗水成了南方溝通中原和黃河下游的主幹。謝玄北上伐前秦至彭城(今江蘇徐州市)時,遇泗水洪流,軍糧運輸受阻,便建造七座堰埭,分段控制彭城東南六十里的呂梁河等泗水支流。東晉時還於彭城之北開人工渠,使汶、濟、泗諸水相通,泗水過彭城西,入汴通黃河。
北魏經略江淮,於水道之沿立倉12處,儲漕糧以供軍需。
這一時期,針對各航段水位高下不一的狀況,還建造了許多堰埭,漕河人工化、渠化的水平提高,運載能力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