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招投標工程資料存放,保存年限應該是多少年
至少保存十五年。
根據《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第三十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投標交易場所應當將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資料存檔備查。 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十五年,其中投標人資料只保留中標候選人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存檔備查的資料。資料達到保存期限需要銷毀的,應當依法處理。
(1)水利工程資料存檔期限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投標書格式、標段、里程是否與招標文件規定相符,建設單位名稱與招標單位名稱是否正確。
報價金額是否與投標報價匯總表合計,投標報價匯總表,綜合報價表一致,大小寫是否一致,國際標中英文標書報價金額是否一致。
投標書所示工期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書是否按已按要求蓋公章。
『貳』 工程檔案存檔中保管期限分為三類:永久、長期,短期。請問專業人士:他們分別代表多
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各類文件的保管期限詳見附錄A。
永久是指工程檔案需永久保存。
長期是指工程檔案的保存期限等於該工程的使用壽命。
短期是指工程檔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內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該案卷保管期限應從長。
(2)水利工程資料存檔期限擴展閱讀:
工程檔案的重要性:
工程檔案是指從工程項目提出、立項、審批,勘察設計、生產准備、施工、監理、驗收等工程建設及工程管理過程形成並應歸檔保存的文字、表格、聲像,圖紙等各種載體材料,它是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與加強工程檔案管理工作,是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國家和水利部的共同要求。工程項目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建設項目不能進行竣工驗收。
如果沒有建立相應的工程檔案工作,工程檔案就處於乏人管理狀態,這對工程建設與維護及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都是十分不利的,其結果必然會影響工程的建設、整理與驗收工作、建立工程檔案工作的目的是為更好地完成現實與歷史的重任
『叄』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的第三章
第三章 歸檔與移交要求
第十四條水利工程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長期檔案的實際保存期限,不得短於工程的實際壽命。
第十五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對項目法人等相關單位應保存檔案的原則規定。項目法人可結合實際,補充制定更加具體的工程檔案歸檔范圍及符合工程建設實際的工程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六條水利工程檔案的歸檔工作,一般是由產生文件材料的單位或部門負責。總包單位對各分包單位提交的歸檔材料負有匯總責任。各參建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對其提供檔案的內容及質量負責;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歸檔材料應履行審核簽字手續,監理單位應向項目法人提交對工程檔案內容與整編質量情況的專題審核報告。
第十七條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應符合《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歸檔文件材料的內容與形式均應滿足檔案整理規范要求。即內容應完整、准確、系統;形式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竣工圖及聲像材料須標注的內容清楚、簽字(章)手續完備,歸檔圖紙應按《技術制圖 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統一折疊。
第十八條竣工圖是水利工程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做到完整、准確、清晰、系統、修改規范、簽字手續完備。項目法人應負責編制項目總平面圖和綜合管線竣工圖。施工單位應以單位工程或專業為單位編制竣工圖。竣工圖須由編制單位在圖標上方空白處逐張加蓋"竣工圖章"(附件4-1),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應嚴格履行簽字手續。每套竣工圖應附編制說明、鑒定意見及目錄。施工單位應按以下要求編制竣工圖:
(一)按施工圖施工沒有變動的,須在施工圖上加蓋並簽署竣工圖章;
(二)一般性的圖紙變更及符合杠改或劃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圖上更改,在說明欄內註明變更依據,加蓋並簽署竣工圖章;
(三)凡涉及結構形式、工藝、平面布置等重大改變,或圖面變更超過1/3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可不再加蓋竣工圖章)。重繪圖應按原圖編號,並在說明欄內註明變更依據,在圖標欄內註明"竣工階段"和繪制竣工圖的時間、單位、責任人。監理單位應在圖標上方加蓋並簽署"竣工圖確認章"(見附件4-2)。
第十九條水利工程建設聲像檔案是紙制載體檔案的必要補充。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各自產生的照片、膠片、錄音、錄像等聲像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歸檔的聲像材料均應標注事由、時間、地點、人物、作者等內容。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
第二十條電子文件的整理、歸檔,參照《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執行。
第二十一條項目法人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不同文件材料的歸檔份數,但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項目法人與運行管理單位應各保存1套較完整的工程檔案材料(當二者為一個單位時,應異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運行管理單位時,各運行管理單位則只保存與其管理范圍有關的工程檔案材料;
(三)當有關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單位保存時,原件應由項目產權單位保存,其他單位保存復製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樞紐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項目法人應負責向流域機構檔案館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圖及工程竣工驗收等相關文件材料(具體內容參見附件3)。
第二十二條工程檔案的歸檔與移交必須編制檔案目錄。檔案目錄應為案卷級,並須填寫工程檔案交接單(見附件5)。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目錄與實物,並由經手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第二十三條工程檔案的歸檔時間,可由項目法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分階段在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完工後向項目法人歸檔,也可在主體工程全部完工後向項目法人歸檔。整個項目的歸檔工作和項目法人向有關單位的檔案移交工作,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完成。
『肆』 水利工程資料存檔
這個要根據你的工程實際情況而定,監理一份,施工一份,甲方一份,這是必須的 ,還有就是要看你還有那些單位根你這個工程有關系的,
『伍』 水利工程檔案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是分別是多少年
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
永久是指工程檔案需永久保存。長期是指工程檔案的保存期限等於該工程的使用壽命。短期是指工程檔案保存
20年以下。
『陸』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的第四章
檔案驗收
第二十四條 水利工程檔案驗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應提前或與工程竣工驗收同步進行。凡檔案內容與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過檔案驗收;未通過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或通過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二十五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應有檔案人員作為驗收委員參加。水利部組織的工程驗收,由水利部辦公廳檔案部門派員參加;流域機構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工程驗收,由相應的檔案管理部門派員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有關工程項目的驗收,由組織工程驗收單位的檔案人員參加。
第二十六條 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驗收前要進行檔案專項驗收。其他工程的檔案驗收應與工程竣工驗收同步進行。檔案專項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正式驗收。初步驗收可由工程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委託相關單位組織進行;正式驗收應由工程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的檔案業務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七條水利工程在進行檔案專項驗收前,項目法人應組織工程參建單位對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與歸檔情況進行自檢,確認工程檔案的內容與質量已達要求後,可向有關單位報送檔案自檢報告,並提出檔案專項驗收申請。
檔案自檢報告應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檔案管理情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與保管情況,竣工圖的編制與整編質量,工程檔案完整、准確、系統、安全性的自我評價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檔案專項驗收的主持單位在收到申請後,可委託有關單位對其工程檔案進行驗收前檢查評定,對具備驗收條件的項目,應成立檔案專項驗收組進行驗收。檔案專項驗收組由驗收主持單位、國家或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流域機構等單位組成。必要時,可聘請相關單位的檔案專家作為驗收組成員參加驗收。
第二十九條檔案專項驗收工作的步驟、方法與內容如下:
(一)聽取項目法人有關工程建設情況和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移交、管理與保管情況的自檢報告;
(二)聽取監理單位對項目檔案整理情況的審核報告;
(三)對驗收前已進行檔案檢查評定的水利工程,還應聽取被委託單位的檢查評定意見;
(四)查看現場(了解工程建設實際情況);
(五)根據水利工程建設規模,抽查各單位檔案整理情況。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於項目法人應保存檔案數量的8%,其中竣工圖不得少於一套竣工圖總張數的10%;抽查檔案總量應在200卷以上;
(六)驗收組成員進行綜合評議;
(七)形成檔案專項驗收意見,並向項目法人和所有會議代表反饋;
(八)驗收主持單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發檔案專項驗收意見。
第三十條 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檔案管理情況:
1、工程檔案工作管理體制與管理狀況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質量與數量
3、竣工圖的編制質量與整編情況
4、工程檔案的完整、准確、系統性評價
(三)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四)驗收結論。
(五)驗收組成員簽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