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誰能給個 安全生產體系制度 (是公路工程業主單位的)求大神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安全生產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社會信譽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繫到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繫到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搞好和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及「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保證體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構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並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後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准,並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一)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全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辦法等。結合單位或工程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並負責檢查落實。
3、認真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准。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對新、難、險工程和不良條件下的工作場所,組織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後施工。
5、領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現場或關鍵崗位要實行重點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6、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對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有限公司審批,同時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8、加強對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推廣先進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在經理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1、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標准、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的施工規范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則。
2、編制審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有具體可行的安全內容,在技術交底時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要求。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施工技術、科研、安全監察、勞動保護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科研工作,及時糾正。
4、督促並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負責幹部、工人的安全技術教育,提出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6、按管轄范圍參加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科學技術數據。
(三)安全質量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質量監察管理部門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責任。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
2、參加或組織審查安全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提出改進意見,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參加檢查驗收各種施工臨時設施和勞動保護設施。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制止使用。
3、參加審查本單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和驗收至不符合勞動衛生標准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應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使用。
4、參加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5、審查和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法、措施等,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查出的嚴重問題填寫「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勞動安全監察指令書」,督促限期整改。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7、會同勞資、教育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工作。
8、參加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的問題分析整理,提出改進措施,經單位領導批准,督促實施。
9、參加企業評先、評優工作,行使安全指標否決權。對在安全工作中採取措施預防事故做出成績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建設領導調離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10、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研究事故發生規律,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教訓,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11、監督檢查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年度檢審工作。
12、參加職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業民工,路外人身傷亡事故及機械車輛、火災、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及時填寫各種報表、台帳,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執行。
13、按照國家和上級規定,督促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確落實,監督檢查勞動衛生標准,勞動保護設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四)辦公室安全職責
1、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及事故的處理情況。
2、協助組織召開有關生產的各種會議。
3、完成領導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標,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按照「五同時」的原則編制和下達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編制和下達企業月、季、年度施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下達安全指標和措施計劃安排,要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產,文明施工、避免搞突擊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擴建工作項目計劃時,須執行「三同時」原則,同時安排防治塵毒、噪音及安全設施項目一並下達執行,並由安全部門予以監督。
(六)物資部門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生產技術要求和物質供應計劃,采購供應施工生產及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設備、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質量標准,不得隨意降級,並負責提供必備的技術、質量合格證件。
2、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盜工作。會同公安、安監部門,按照安全規程、規則選擇好爆炸物品倉庫和油庫位置(需當地公安部門批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發、登記、保管制度。
3、在采購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時,索取有關性能說明書,確保安全可靠。對新品種的使用,要經有關部門進行檢查,並確定使用范圍後方可發放工地使用。
4、嚴格易燃、易爆及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並負責對業務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教育。
(七)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按計劃提供勞動保護技術措施項目經費,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2、負責治安管理,監督檢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時,參與爆炸物品的押運工作。
3、負責防火安全工作,有關火災及構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壞,以公安、保衛部門為主,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4、負責聯系辦理爆破工的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必須進行職業安全衛生培訓,取得「經理安全資格證書」,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安全員證書」。
二、項目部要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制度等。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勞動人事、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一般為3—5天。
四、電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進行本工程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方可獨立操作,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換證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項目專職安全員協助進行。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除進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傳外,還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錄像、板報、標語、警示牌等各種形式進行安全普及宣傳,運用典型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教育,還應認真組織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產周」活動。
第四章安全檢查
一、項目部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由經理、副經理或黨委書記親自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並積極配合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高空墜落」、「機械傷害」、「淹溺」、「觸電」、「火災」等事故場的檢查,邊檢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准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章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部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項目部經理或有關領導,經理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公司、項目部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當在24小時內按系統上報到有限公司、局集團、總公司主管部門,發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採取防範措施後,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後,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二、獎勵的具體標准由各項目部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及局集團和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後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照《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的職工、幹部處以經濟處罰,具體處罰辦法按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貳』 高速公路業主是不是就是高速公路公司
高速公路的業主是各個投資方,可以是個人、公司或者企業。浙江高速最大的業主是浙江交通局的下屬國企。一條可能是由浙江交通建設集團+地方交通局(地方利益)+其它企業(跨海大橋的大股東是雅格爾)。杭州繞城是被象山的兩兄弟買了。一條線就成為一個公司,比如杭金衢高速公路公司,各地設管理處。
『叄』 高速公路的業主是什麼人什麼概念
高速公路的業主是高速公路開發公司,還有管理公司,就是維修單位什麼的,還有服務公司,加油站,服務區
『肆』 修路人們常說的業主是指的政府么
是的修路一般是市政單位負責的
市政單位屬國有企業,通常隸屬於當地城建委,專門從事市政設施建設和管理。
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築物。
3、 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建築物、構築物佔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
『伍』 業主和甲方的區別,一個道路維修工程,交通運輸局是甲方還是業主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或其它組織,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甲方在地產行業一般是指開發商。當甲方是房地產商時,建設單位與甲方都是房地產商,而購房的人是業主。建設單位與相對施工(建築)單位而言的。業主與相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監管機構而言的。
依據《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九條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因為交通運輸局屬於業務單位,所以可以承擔項目業主,也是甲方。
『陸』 公路的業主是交通局的話,那是不是所有權也是交通局
如果公路的所有者是交通部,那麼公路的所有權不是交通部的。
公路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村道。國道一般由國家投資建設,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由交通部負責管理。省級公路也由省政府出資,由省交通廳管理,歸省政府所有。縣道、村道一樣,原則上投資者建設人有所有權,交通局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
(6)公路工程業主是誰擴展閱讀:
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人的土地不直接使用,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徵收土地使用稅(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形式,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部分由國家實現。由於中國法律禁止出售土地,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一般不能轉讓。
因此,國有土地的出讓權主要是指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轉讓、承認和收回,都可以理解為土地的處置。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國有土地所有權的處置權也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有限地行使。
在農村,農民使用國有土地和使用集體所有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沒有本質區別。
國家收回農民長期使用的國有土地的,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受讓人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成為一個完整意義上的產權,可以依法轉讓、租賃、捐贈、繼承、抵押貸款,通常通過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和「監獄」,這是一個國家土地所有權使用有限,是實現土地所有權的一種措施。
『柒』 道路工程業主管理的職責是什麼
公路工程項目經理職責與權利其實主要就是你的這個項目的職責,也就是項目經理的職責!
項目經理的權力
1.生產指揮權 項目經理有權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根據項目隨時出現的人、財、物等資源變化情況進行指揮調度,對於施工組織設計和網路計劃,也有權在保證總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優化和調整,以保證項目經理能對施工現場臨時出現的各種變化應付自如。
2.人事權 項目班子的組成人員的選擇、考核、聘任和解聘,對班子成員的任職、獎懲、調配、指揮、辭退,在有關政策和規定的范圍內選用和辭退勞務隊伍等是項目經理的權力。
3.財權 項目經理必須擁有承包范圍內的財務決策權,在財務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項目經理有權安排承包費用的開支,有權在工資基金範圍內決定項目班子內部的計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原則和方案,推行計件工資、定額工資、崗位工資和確定獎金分配。對風險應變費用、趕工措施費用等都有使用支配權。
4.技術決策權主要是審查和批准重大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以防止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必要時召集技術方案論證會或外請咨詢專家,以防止決策失誤。
5.設備、物資、材料的采購與控制權 在公司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決定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和進場時間,對工程材料、周轉工具、大中型機具的進場有權按質量標准檢驗後決定是否用於本項目,還可自行采購零星物資。但主要材料的采購權不宜授予項目經理,否則可能影響公司的效益,但由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必須按時、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項目經理有權拒收或採取其他措施。
(二) 項目經理的職責
1.確保項目目標實現,保證業主滿意 這一項基本職責是檢查和衡量項目經理管理成敗、水平高低的基本標志。
2.制定項目階段性目標和項目總體控制計劃 項目總目標一經確定,項目經理的職責之一就是將總目標分解,劃分出主要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確定項目階段性目標的實現標志如形象進度控制點等。
3.組織精乾的項目管理班子 這是項目經理管好項目的基本條件,也是項目成功的組織保證。
4.及時決策 項目經理需親自決策的問題包括實施方案、人事任免獎懲、重大技術措施、設備采購方案、資源調配、進度計劃安排、合同及設計變更、索賠等。
5.履行合同義務,監督合同執行,處理合同變更 項目經理以合同當事人的身份,運用合同的法律約束手段,把項目各方統一到項目目標和合同條款上來。
『捌』 工程建設中誰是業主
業主就是甲方、建設單位,甲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而乙方就是施工單位。參與到工作就很快懂的。
『玖』 公路業主單位的主要工作是
業主是指房屋物業的產權人,他具備房屋的是使用權、所有權,但是不具備土地的所有權。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房屋租賃人不是業主.
但是必須區別:建築市場上房屋開發商.投資商不一定是業主,理由是:
1他們不是最終的產權所有人;
2他們充當甲方角色是以產權轉換贏得利益.
因此,建築施工合同中使用發包人(甲方)而不使用"業主",正是基於此. 工程上的業主是使用「發包人」依據《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合同法》規定,發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要求停工、窩工損失賠償。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設備,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合同法》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行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准進行驗收。
(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項目,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後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 可能有點繁瑣,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拾』 什麼是工程業主負責人
業主就是甲方,工程發包方。業主負責人就是甲方的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的職責:
1、聯系項目的使用單位,提出項目的建設目的及相關功能要求;
2、參與設計方案的評審及設計單位的選擇;
3、參與項目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
4、參與項目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
5、參與項目相關合同的簽訂;
6、聯系有關部門,協助施工單位,落實項目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備工作;
7、牽頭組織設計交底會;
8、配合監理單位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
9、配合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10、配合監理單位,落實項目的進度目標;
11、負責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的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處里核定;
12、參加每周工程例會,並及時與處里溝通;
13、對每月工程用款進行初審;
14、參與工程中需經業主定質、定價的設備、建材的調研;
15、參加項目的隱蔽工程、主體結構及竣工驗收的質量檢查及評定工作;
16、督促與配合監理單位,完成工程決算的初審;
17、配合文檔管理人員將項目的竣工圖及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18、協調工程質保期內的質量整改工作。
(10)公路工程業主是誰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發生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對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一)項目負責人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告知其上級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並建議對項目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四)向社會公布曝光。
第十二條發生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對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一)項目負責人為注冊建築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四)向社會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