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利工程需不需要簽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2012年10月1日以後新開工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別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或下達開工令之前,經法定程序確定的建設、勘察、設計、圖審、施工等參與建設工程建設的各方責任主體單位和責任人員均應簽訂《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承諾書》。
2012年9月18日,市城建委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和《襄陽市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暫行規定》,從操作層面上解決參建單位注銷、解散責任追究等問題。
據了解,《承諾書》不僅需要單位法人簽字承諾,而且還要參建的具體責任人簽字承諾;《承諾書》不僅包含單位信息,還包含具體責任人的個人身份信息、執業資格信息。今後即使單位注銷解散,可以根據參建責任人身份證號、執業資格證號追究具體責任人責任。
據介紹,採用提交《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承諾書》的方式,旨在具體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的實施。建立責任人檔案,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從單位法人到具體責任人都應記錄在案,隨同工程技術資料永久保存,從源頭上建立確保建設質量的安全保障體系。